龐振宇 | 一九三〇年毛澤東贛西南農村調查的目的與影響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2017年第1期
1930年2月,贛西南二七會議通過了毛澤東所支持的土地沒收分配方案,但黨內仍存歧見。隨后,毛澤東在贛西南密集開展農村調查,以證明自己關于如何開展土地革命的思考是正確的。在調查過程中,毛澤東提出“勝利要靠中國同志了解中國情況”的觀點,這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命題的最初表述。調查結論駁斥了“托陳取消派”的觀點,支援了黨內與“托陳取消派”關于中國社會性質的論戰。毛澤東的贛西南農村調查也存在不足之處,其對富農問題存在著觀點上的先入為主和方法上的較多定性分析。在隨后的革命實踐中,毛澤東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完善了調查研究理論和方法。
1982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共收錄了17篇文章,其中有11篇是調查報告。在這些調查報告中,1926年完成的有1篇;1933年完成的有2篇;其余8篇都是在1930年完成的,調查地點都在贛西南,即《尋烏調查》(5月)、《興國調查》(10月)、《分田后的富農問題——永新及北路的情形》(10月)、《東塘等處調查》(11月)、《贛西南土地分配情形》(11月)、《江西土地斗爭中的錯誤》(11月14日)、《分青和出租問題》(11月15日)、《木口村調查》(11月21日)。目前,學者對這些農村調查報告的研究主要有兩種路徑:一是利用調查報告中豐富的歷史資料研究當時的社會;二是從中國社會學的理論構建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等角度評價這些調查報告。這些研究得出的結論無疑是正確的,但1930年毛澤東為什么選擇在贛西南密集開展農村調查,是為了解決當時亟待解決的什么問題,在調查中為什么提出“反對本本主義”,目前的研究尚未結合當時的社會背景進行深入考察。本文擬重建毛澤東贛西南農村調查的歷史場景,把調查報告文本放在歷史現場中來展示其歷史意義和時代價值。
一、贛西南農村調查起因于土地政策的分歧
1927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在“農字第九號”通告中提出“中國革命進到一個新階段——土地革命的階段”。此后,中國共產黨積極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土地政策。1928年6月,中共六大制定出解決農民土地的方案。這一方案何時傳達到贛西南,在1929年4月之前并沒有明確的史料記載。1928年,贛西南出現了吉安東固、于都橋頭、信(豐)安(遠)定(南)邊、尋烏陽天嶂山區等小塊紅色割據區域,1929年初建立了于都、興國、寧都三縣紅色政權。其中,吉安縣東固和于都縣橋頭等紅色區域進行過土地沒收分配工作,但都較為粗糙。在橋頭,分田僅由農民協會在農民租佃的土地上插上一塊牌子,寫上租佃者的姓名,就算分了田。1929年4月,毛澤東根據中共六大的土地政策制定出《興國土地法》,但興國縣黨政領導人在其后近一年時間里并沒有開展分田工作。據陳奇涵回憶,毛澤東對贛西南割據區域遲遲不分配土地多次給予嚴厲批評。
贛西南分田工作之所以出現遲滯,除紅色割據區域范圍小、赤白拉鋸斗爭殘酷等原因外,贛西南黨內在土地政策上存在紛爭也是一個重要原因。1929年10月15日,中共贛西特委召開第二次代表大會。在這次會議上,特委常委、秘書長劉士奇等人主張沒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認為“在贛西沒收一切已不成問題,分配方式如不平分則沒有辦法而困難”。特委常委黃宜等人則認為“沒收一切恐引起貧農的懷疑”,同時“會影響白色區域的農民”。分配方法如果不以勞動力為標準,則導致“有力者無田耕,有田者無力耕”,必然引起農村中因怠工而生產減少,經濟恐慌。經過一番斗爭,會議最后通過了根據劉士奇等人的主張而起草的決議,決定在東固赤色區域的腹地開始實施。但是,10月22日,中共江西省委巡視員江漢波和省軍委書記蔡升熙到達吉安。江漢波支持黃宜的觀點,反對沒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固執沒收地主階級土地以勞動力為標準分配的主張”。劉士奇迭次向江漢波解釋,但江漢波始終不接受,還“在北路、西路專門去宣傳所謂土地革命的意義,土地革命的重要,而不實際去分,并且宣言蘇維埃在此時期還是宣傳時期”,致使贛西特委通過的決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很大阻礙。江漢波等人主張沒收地主土地按勞動力分配的觀點,來源于中共六大的決議精神。劉士奇在給省委的報告中稱:“本來江漢波的主張是根據六次代表大會的決議,但是西特反對這個辦法,主張沒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并不是唯心的決定,完全是依照群眾的要求而決定。因為目前黨的主要任務是奪取廣大群眾,每個政策的決定,能取得大多數群眾的擁護就是對的。同時我們幾年斗爭經驗,如果以發展生產為主體,必然忽視了當前爭取群眾和發動群眾斗爭的主要任務。同樣,所謂勞動力,據我們的分析亦只有富農才有多量的勞動力,貧農絕對反對以勞動力為標準分田。”他認為:“江漢波的思想代表了一部分右傾分子,故西特正確主張的執行發生了許多阻礙,致形成黨內的分裂,分配土地、建立政權各項中心工作都因此停頓,在半生半死的狀態中。”
在贛西南黨內紛爭不能解決的關頭,紅4軍由閩來贛,到達贛西永豐。中共贛西特委派人去找紅4軍前委報告一切情形,前委書記毛澤東支持劉士奇的主張。毛澤東一直在探索如何開展土地革命。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土地革命采取的是“全部沒收、徹底分配”的政策,但由于這項政策對中間階級打擊過重,一度導致他們“反叛”。井岡山革命根據地“自耕農中之富農,自己提出要求,欲以生產力為標準,即人工和資本(農具等)多的多分田”。富農覺得平均分與按勞動力分兩種辦法都于他們不利,“他們的意思,在人工他們愿意多量的努力,此外還要加上資本的力量,他們可以多得收獲。若照普通人一樣分了,蔑視了(閑置了)他們的特別努力和多余的資本,他們是不愿意的”。毛澤東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說:“請中央及兩省委將蘇俄對待富農辦法(具體辦法,不單是政策大綱),民主革命時代,特別是白色政權中間的蘇維埃政權區域曾采何種辦法,迅速指示我們。”1928年12月,中共六大決議傳達到井岡山。根據井岡山斗爭的經驗,毛澤東最初肯定中共六大制定的土地政策,但在率領紅4軍游擊閩贛邊的過程中,他根據閩西的經驗又制定出不同于中共六大的土地政策,即為了爭取群眾應該沒收一切土地平分。
1930年2月6日至9日,毛澤東在吉安縣陂頭村主持召開紅4軍前委、贛西特委和紅軍第5軍、第6軍軍委聯席會議(贛南特委代表團因會議提前舉行,未能趕上參加),史稱二七會議。二七會議討論土地政策時有激烈爭論。以江漢波和李文林(時任贛西蘇維埃政府秘書長兼黨團書記)等人為一方,認為毛澤東關于土地問題的觀點不符合中共六大的土地政策,犯了“機會主義”錯誤;以毛澤東和劉士奇等人為另一方,認為“贛西土地遲遲分配”才是“極端嚴重的機會主義”。毛澤東提出,“赤色政權久已建立者應沒收一切”,“分配方式應平分”,平分方能奪取全部群眾,“根據他處,各處的經驗,皆如是”。最后,會議按照毛澤東的意見通過決議,并且規定政權機關不留公田,“山林只限于大的而不能分的,如礦山或極大森林之山由政權機關管理,小山一概分給農民”。對防止生產減少的危險,則提出“將來之獎勵生產方法,累進稅單位要高,征收要輕,另由政權機關決定”。2月16日,新成立的前委發出第一號通告,強調二七會議反對遲遲分配土地,不論何地,凡暴動驅逐豪紳之后,須立即沒收土地分與農民,“沒收標準不限于豪紳地主,只要真實的群眾要求,自耕農的土地亦得沒收”。通告指出,實行不同于中共六大的土地政策是出于革命策略的考慮,因為“‘發展生產’不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標準,‘爭取群眾’才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標準”。毛澤東對這次會議給予很高評價。1936年他在同斯諾的談話中說:“1930年2月7日,江西南部召開了一個重要的地方黨會議,討論今后蘇維埃的綱領。當地黨、軍、政代表都出席了會議。會上詳細討論了土地政策的問題,由那些反對分配土地的人所發動的反對‘機會主義’的斗爭被打敗了。會議決定分配土地,加速建立蘇維埃……對于這個新的綱領,農民報以熱烈的擁護,這有助于在后來的幾個月中打敗國民黨軍隊的圍剿。”
二七會議限定了各縣分田的日期,“有的五天,有的十天,有的半月,有的一月,要一律分配土地”。分田由各鄉農民召集代表去調查、分配。農民自己動手分,很快地就分了,“吉水之水南的農民,露〔漏〕夜開會,開到雞啼,三天就分好了”。分田“不論反動派的家屬、豪紳的家屬,只要在赤色政權下能遵守赤色的紀律而且不應殺的,一律平均分得田地,孤兒寡婦、老弱殘廢、大小男女均一律平均分得田地”,平均分配“容易辦,群眾也歡迎”。1930年上半年,安福、蓮花、永新、寧岡、吉水、興國全縣以及永豐、泰和、萬安等縣的部分地區都分配了土地。但是,贛西南黨內對土地政策的分歧仍然繼續存在。此時在贛西南巡視的中共江西省委委員、省委特派員劉作撫,就不贊成采取“平均分配”的方案。劉作撫此前被中共中央派到贛西南開展革命斗爭,曾先后擔任中共贛西特委委員兼秘書長、中共吉水縣委書記等職,因此他的觀點也代表了部分贛西南黨政領導人的觀點。劉作撫認為,平均分配的害處“比益處為多為大”,平分土地“消滅了農村階級基礎”,因為雇農平均分得土地,對于革命的前途是有阻礙的,“尤其是將來革命的轉變上必然發生很大的困難”。目前,平分土地給予群眾兩個不好的認識。其一,平分土地導致平產主義。他到贛西南的農村同農民群眾談話,只要留心一聽,“平產”二字是很普遍的,就是有些蘇維埃政府的對聯也寫有“平產”二字,蓮花縣委負責同志胡波“更說在未達到社會主義以前均產主義是最好的過渡的主義”。其二,北路的少數群眾錯誤地認為,平分土地是“孫中山的平均地權”。劉作撫認為以“勞動力為標準”分配土地比平分土地好,甚至認為采取“共耕”為最好,因為“共耕”可以養成“共同消費,共同生產”的精神。贛西南黨內對土地政策仍然存在分歧,導致一些地方對二七會議決議陽奉陰違,“安福南鄉很多鄉蘇分假田,很多地方遲遲不分,借口調查統計”。
毛澤東深知,反對“平田”者所依據的是中共六大通過的土地沒收分配方案,但采取“沒收一切土地平分”的土地政策更適合目前革命斗爭的形勢。因此,為了在贛西南徹底地貫徹二七會議決議,他認為有必要通過農村調查,向持不同意見者證明二七會議通過的土地沒收分配方案,更適合目前贛西南土地革命發展的需要。
二、調查結論與紓解贛西南土地政策分歧的努力
1930年5月,毛澤東利用紅軍分兵發動群眾的機會,在中共尋烏縣委書記古柏的協助下進行了尋烏調查。在尋烏調查報告中,毛澤東論證了沒收一切土地平分的好處和必要性。他說,土地革命的“紅旗子一打起”,就代表要沒收一切土地,故而“沒收標準問題簡直不消討論”,關鍵問題在于如何分配。如果按照中共六大的土地分配方法,將會產生許多具有爭議的問題。1929年11月底,尋烏縣革命委員會成立,下發調查土地的表冊,但費了一個月還沒有調查清楚,原因是調查表內容很復雜(人口、成分、文化程度、民族、年齡、土地所有權屬誰、土地界址、面積數目、每年收成等),調查手續又很麻煩(縣革委將調查表發往各鄉,調查好了再送縣革委審查),以致延長時日不能分田。然而,“平分”只需把家長姓名、人口數(包括能耕種的若干、不能耕種的若干及專做工商業的若干)及應分田畝數調查清楚即可。調查內容簡化后,調查手續也變更為由鄉政府召集“分田大會”,每家出一個代表,討論分田辦法之后,會場上擺設許多桌子進行當場調查。每個小村的代表們圍繞一張桌子,眾人口報,一人手錄,然后送交鄉政府核清,將人口總數除田的總數,得出每人應分數目,在通衢公布。從調查到公布,只需四天,即調查一天、算清兩天、公布一天。剩下的步驟就是實際分配,即從第五天起,每個鄉政府同時派出指導員十多人,分往各村,踏驗明白,執行分配,抽多補少,確定界域。這種踏驗、抽補工作較為麻煩,斗爭亦多在其中,所以須費一星期內外的工夫。用這種方法從調查到分配完畢,至遲不過兩星期即可辦完。毛澤東尋烏調查的結果通過中共贛西南特委書記劉士奇上報到中共中央。劉士奇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說:“舊的土地分配,經過了多次的調查,及最近毛澤東同志在尋烏縣調查(尚未印出,毛同志同我談了一個大概)的結果(調查了二十天),地主階級(包括祠堂廟宇公田)占百分之七十,農民占百分之三十。農民成分:貧農百分之七十,中農百分之二十,富農百分之十。因此證明沒收一切土地平分是正確的。”
在尋烏調查中,毛澤東重點調查了富農問題,認為富農分為兩部分:一種即“所謂新發戶子的小地主,在有些人的說法卻不叫小地主,而叫他作富農,即所謂‘半地主性的富農’”;另一種是“比較富裕的農民,在普通說法叫他們作自耕農或中農的,實際仍是一種富農”。半地主性的富農“是農村中最惡劣的敵人階級,在貧農眼中是沒有什么理由不把他打倒的”。對于富裕自耕農,“許多人不主張在斗爭中打擊他們”,理由是“他們的全部出產都是親自勞動不是剝削他人來的”,但“他們除不租田給人耕種外,一樣是高利盤剝者”。土地斗爭發展到群眾的行動,便有大批貧農喊出“平田”和“徹底廢債”的口號,就是對付這種富農的。共產黨如果阻止貧農的行動,那么貧農就非恨共產黨不可了。因此,打倒半地主性的富農是沒有疑義的,而且平富裕自耕農的田、廢富裕自耕農的債、分富裕自耕農的谷,也是沒有疑義的。必須這樣,才能爭取廣大的貧農群眾。土地斗爭的中心就是肥瘦分配的斗爭,亦即富農與貧農的斗爭。這是農村斗爭的重要策略之一,而只有富農路線的機會主義者,才會站在這個策略的反對方面。后來,毛澤東還說:“我作了尋烏調查,才弄清了富農與地主的問題,提出解決富農問題的辦法,不僅要抽多補少,而且要抽肥補瘦,這樣才能使富農、中農、貧農、雇農都過活下去……我看在當時只有我這辦法是正確的。”
1930年6月,紅4軍前委和中共閩西特委在長汀縣召開聯席會議(史稱南陽會議)。會議在毛澤東的指導下通過《富農問題》決議。決議指出,平分土地若只按抽多補少執行,富農便以此為護符,把瘦田讓出,自己把持肥田,而使貧農不大滿意。這種現象在根據地各地大都發生。為解決土地斗爭中這種重要的實際問題,應該于“抽多補少”之外加上“抽肥補瘦”的原則,并將原來規定“不得妄想平均”的口號改為“不得把持肥田”。劉士奇領導下的中共贛西南特委根據南陽會議決議,在贛西南進行了“抽肥補瘦”的第二次分田。劉士奇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說:“贛西南有二十余縣分了田地,都是沒收一切土地,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以原耕為原則’,‘抽多補少’,‘抽肥補瘦’(即田多的抽些出來,肥田要抽點給瘦田的),平均每人可分至少三擔谷,至多二十擔谷,五六擔谷占大多數,二擔的地方多半靠山,山上有出產,如茶、油、竹、木、柴火等類,少分點也不要緊。同時采取移民政策,如甲地鄉田多,乙地鄉田少,可將乙鄉的人,遷移到甲鄉去。”概言之,1930年8月中共贛西南特委第二次全體大會(以下簡稱“二全會議”)之前的贛西南土地革命基本上能夠執行“沒收一切土地”“抽多補少”“抽肥補瘦”“男女老幼平均分配”等土地政策。
中共贛西南特委“二全會議”之后,贛西南土地政策紛爭再起,這要從1930年5月李文林和曾山代表贛西南蘇區出席在上海召開的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說起。這次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通過的《土地暫行法》把“按勞動力分配”和“按人口分配”并列起來,規定“各鄉蘇維埃,可以按照本鄉的實際情況來決定適當的辦法”,“大規模的農場,不得零碎分割。應組織集體農場、生產合作社等實行集體生產,以免減弱生產力”。8月5日至11日,中共贛西南特委召開“二全會議”。李文林在會議上傳達了全國蘇代會精神、立三中央對贛西南的指示以及《土地暫行法》。贛西南特委書記劉士奇不接受立三中央的批評,說“過去的斗爭是對的”,“中央指示不對”。最后,會議通過黨對政治斗爭問題的決議案,提出“打倒反國際派”,“堅決接受中央的正確政治指示”,堅決與“農民意識保守割據觀念”的錯誤政治路線斗爭,并且認為特委書記劉士奇消極反抗中央的政治路線,決議將劉士奇“一切政治活動及任務完全停止,報告中央審查”。“二全會議”按照《土地暫行法》,改變了原來執行的土地政策,導致贛西南黨內的思想混亂。在西河聯席大會上,陳毅主持召開九天的會,討論詳細的土地分配方法,但最后未形成關于土地問題的決議。在信豐召開的南路行委擴大會議上,贛南行委書記郭承祿提出“抽肥補瘦,徹底平分”的土地分配方案,但開了一天半的會,也沒有形成決議。“二全會議”之前的土地政策,被批評為“農民意識”。西路行委書記周高潮在傳達“二全會議”精神時說:“一切皆分是農民意識。”中共贛西南特委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說:“同時擴大,同時深入,是十足的農民意識。”這里所批評的“農民意識”不是指不符合無產階級思想的落后保守的思想意識,而是將不同意、不執行“左”傾冒險主義的思想觀點和行動,冠之以“農民意識”加以批評指責,認為沒收一切土地平分是借土地革命的深入來抵制中央的路線。轉變“農民意識”故而成為中共贛西南特委在“二全會議”后一段時間內的工作中心。
1930年6月底至10月初,毛澤東與朱德率領紅一軍團向贛湘進軍,6月28日離開長汀,10月4日回師攻占贛西南重鎮吉安城。毛澤東返回贛西南后,對贛西南新的土地政策很不滿意。他認為,必須補償農民參與革命時所付出的代價和所冒的風險,而新的土地政策無法滿足廣大的貧雇農維持溫飽的最低要求。他在寫給中央的信中說:“近來贛西南黨全般的呈一非常嚴重的危機,全黨完全是富農路線領導,轉變農民意識的口號為富農地主利用去反對貧農雇農,致根本動搖贛西南平分土地的趨向……富農得了好田,雇農貧農還是壓迫的形勢。”他認為,需要“重新分田使雇農貧農收到利益,把富農壓迫下去,肅清富農領導”。紅軍攻下吉安城后,宣告江西省蘇維埃政府成立,并根據中共中央組織工作會議通過的《目前政治形勢和黨的組織任務》等決議,中共贛西南特委、共青團贛西南特委合并為江西省行動委員會(簡稱江西省行委),書記李文林,隸屬于中央總行委。10月13日,在李文林等人強烈要求攻打南昌和九江的情況下,毛澤東、朱德簽發了紅一軍團移師北上的命令。10月15日,毛澤東隨總部離開吉安北上。10月下旬,毛澤東在新余羅坊從興國縣第十區即永豐區當紅軍的農民中找了八個人,開了一個星期的調查會。這次調查會的目的是了解土地革命后的經濟效果,并進一步考察在土地革命中獲得不同收益的各階級對革命可能持有的態度,后整理成《興國調查》。在興國調查報告的后記中,毛澤東說,此次“調查了各階級在土地斗爭中的表現,這是我在尋烏調查中做了而沒有做得完全的”。毛澤東在羅坊還聽取了王懷、陳正人關于永新及北路行委管轄地區的富農與貧農、雇農在土地革命中斗爭情況的報告,寫出《分田后的富農問題——永新及北路的情形》的調查材料。
由于紅軍攻打長沙和攻克吉安,引起蔣介石和國民黨軍政當局的驚恐,蔣介石將“肅清共匪”列為治理國政“五項政治措施”之首,部署10萬軍隊進入江西“圍剿”紅軍,指令國民黨江西省政府主席魯滌平統轄指揮各“圍剿”軍隊。在敵人重兵壓境的情況下,1930年10月25日至30日,紅一方面軍總前委和江西省行委在新余羅坊召開聯席會議(史稱羅坊會議)。會議指出,為消滅敵人進攻部隊,需要完成地方暴動,“把所有的赤色區域連合起來”,在土地問題上“必須學習過去的教訓,迅速沒收一切土地,徹底平分”,在富農把持肥田的區域,要迅速地再來一個質量上的平分土地。會議通過的《土地問題決議》,充分反映了總前委書記毛澤東關于土地問題的思考。在這個決議中,毛澤東用調查中獲得的材料來證明自己的觀點。決議稱,凡是徹底平分了田地的地區,如永新、興國等縣,便能發動廣大群眾,完成地方暴動,然而不分田或者分田不徹底的地方,效果就不容樂觀,如安福縣由于在分田問題上的延宕,導致這一區域在國民黨軍隊“圍剿”下迅速反水,僅一、三兩區接近永新,分了田,農民便堅決抵抗反革命的進攻。凡是分田徹底的地方,便能出大批紅軍,如永新,否則發動不起。土地革命在目前就是要分,分要分得平,分要分得快。只有從徹底平分田地的斗爭中才能徹底摧毀封建勢力,樹立革命基礎。土地革命中的“機會主義路線”,有的認為分田是“農民意識”,反對平分;有的以發展生產為理由,反對按人口平分,主張以勞動力為標準去分配;有的則以民權革命階段的原則反對一切沒收,認為一切沒收的原則動搖了中農,借口六大批評平分是小資產階級的幻想而反對平分。這些都是不合事實的空談,表面上似乎極左地擁護社會主義,實際上為富農提出辯護的理論,乃是極右傾的富農路線。農民不起來分配土地則已,一起來,到處是要求平分。峽江與吉安北路分了三次五次,直分到最后把富農土地一概沒收,來一個平分,才算辦得好。一切沒收,不但不會動搖中農,多數中農反而分入土地,像興國第十區就如是。農民意識至少有富農意識與貧農意識兩種,富農意識是主張不分,貧農意識就要求平分。說平分田地是農民意識,反對農民意識,就只有不分田,這就恰恰反對了貧農意識,代表了富農意識。所謂發展生產與勞動力為分配標準,恰恰是富農的要求。還有些地方對于沒收與分配不提出具體的主張,所謂取決于群眾,結果常常是被富農操縱利用,不僅不平分,甚至不分,安福即如是。決議指出:“中央指示,沒收按民權階段的原則,對富農即是政治的沒收,如多數貧農群眾要求一切沒收時,當然一切沒收。分配也提出按人口平分與勞力兩個辦法,這是聽各地根據實際事實去活潑工作。現在事實到處教訓我們,要求一切沒收、平均分配,就應在中央所指示的兩個辦法之中,選擇一個實際工作,這才是活潑的正確的執行中央路線。那些說一切沒收、平均分配是農民意識違反了中央的,不是不了解中央的指示,就是故意在曲解,替富農張目。”
1930年10月30日,羅坊會議確定了“誘敵深入”的反“圍剿”方針。11月7日、8日,毛澤東在去吉安途中,對吉水、吉安境內的東塘、大橋、李家坊、西逸亭等處做簡略調查,后整理成《東塘等處調查》。在這次調查中,毛澤東發現以村為單位分配土地的嚴重性,“贛西南分配了土地的有幾十縣。高級政府頒布的土地法是以鄉為單位去分配,一般高級機關的工作人員大家也以為是照著鄉為單位去分配的,哪曉得實際情形完全兩樣,普遍的是以村為單位去分配,鄉為單位分配的很少”。他指出:“以村為單位,這種利于富農不利貧農的分配法,是應該改變的。”11月12日,毛澤東出席贛西行委擴大會議,對代表的發言作了簡略筆記,后與15日出席江西省行委擴大會議時記錄的代表發言一起,整理成《贛西南土地分配情況》。11月14日,毛澤東出席江西省行委會議,對紅22軍軍長陳毅、省行委宣傳部部長陳正人等人的報告作了記錄,整理出《江西土地斗爭中的錯誤》。11月15日,毛澤東出席江西省行委擴大會議,對會議中討論分青和租田兩個問題作了簡略記錄,整理出《分青和出租問題》。11月21日,毛澤東同古柏、謝維俊在由水南到白沙的途中,調查了木口村村政府委員的成分及本村所殺反對分子的成分,整理成《木口村調查》。
1930年毛澤東贛西南農村調查留下了豐富的調查研究成果。通過尋烏調查,毛澤東論證了平分一切土地的必要性,反駁了反對“平田”者的觀點,紓解了贛西南黨內對土地政策的分歧。通過興國調查和吉安系列調查,毛澤東論證了中共贛西南特委“二全會議”后的土地政策存在著嚴重錯誤。在11月14日召開的江西省行委擴大會議上,毛澤東指出,贛西南自“二全會議”開始執行一條“取消土地革命的路線”。擴大會議決定“對于這一錯誤路線要作堅決的斗爭”,吸取過去的教訓,積極開展分田工作。至1930年底,新一輪“抽肥補瘦”的分田運動基本結束,為反“圍剿”戰爭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三、毛澤東贛西南農村調查的影響
在長期的革命實踐中,毛澤東十分注重調查研究,且注重理論上的總結。1930年5月,他在尋烏調查之后撰寫了《調查工作》一文(當時曾印成單行本,1964年在收入《毛澤東著作選讀(甲種本)》時改題為《反對本本主義》)。《調查工作》總結了他在這一時期的調查研究思想,學界已有諸多研究成果,不再贅述,本文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考察毛澤東贛西南農村調查對中國革命和中國社會的影響。
(一)毛澤東在贛西南農村調查中提出了“勝利要靠中國同志了解中國情況”的觀點,為在1938年正式提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命題奠定了思想基礎。
在1930年贛西南農村調查中,毛澤東自覺地把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他在《調查工作》一文中提出了“反對本本主義”的觀點,“本本主義”即“教條主義”。毛澤東認為:“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討論和審察,一味盲目執行,這種單純建立在‘上級’觀念上的形式主義的態度是很不對的。”中國革命需要馬克思主義的“本本”,但是一定要糾正同實際相脫離的“本本主義”。盲目地表面上完全無異議地執行上級的指示,這不是真正在執行上級的指示,這是反對上級指示或者對上級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本本主義”的社會科學研究法,甚至可能走上反革命的道路。他強調:“我們說馬克思主義是對的,決不是因為馬克思這個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為他的理論,在我們的實踐中,在我們的斗爭中,證明了是對的。我們的斗爭需要馬克思主義。我們歡迎這個理論,絲毫不存什么‘先哲’一類的形式的甚至神秘的念頭在里面。讀過馬克思主義‘本本’的許多人,成了革命叛徒,那些不識字的工人常常能夠很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的‘本本’是要學習的,但是必須同我國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毛澤東旗幟鮮明地提出“中國革命斗爭的勝利要靠中國同志了解中國情況”。他說:“那些具有一成不變的保守的形式的空洞樂觀的頭腦的同志們,以為現在的斗爭策略已經是再好沒有了,黨的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本本’保障了永久的勝利,只要遵守既定辦法就無往而不勝利。這些想法是完全錯誤的,完全不是共產黨人從斗爭中創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線。”結合當時的社會環境,這段話應該是對中共江西省委巡視員江漢波和贛西南地方黨組織領導人李文林等人的勸告。1931年1月26日,毛澤東在寧都縣小布圩整理完《興國調查》,在后記中寫道:“實際政策的決定,一定要根據具體情況,坐在房子里面想象的東西,和看到的粗枝大葉的書面報告上寫著的東西,決不是具體的情況。倘若根據‘想當然’或不合實際的報告來決定政策,那是危險的。過去紅色區域弄出了許多錯誤,都是黨的指導與實際情況不符合的原故。”
毛澤東在1930年雖然還沒有提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命題,但“反對本本主義”和“中國革命斗爭的勝利要靠中國同志了解中國情況”等觀點,為正式提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1938年10月,毛澤東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的政治報告《論新階段》中正式提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命題,闡述了什么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他指出:“離開中國特點來談馬克思主義,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馬克思主義。因此,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現中帶著中國的特性,即是說,按照中國的特點去應用它,成為全黨亟待了解并亟須解決的問題。”毛澤東正是從調查研究中獲得經驗,強調只有“按照中國的特點”去應用馬克思主義,才能使黨和人民的偉大事業不斷取得勝利。
(二)通過贛西南農村調查,毛澤東總結了中國農村社會的一般狀況及其特點,駁斥了“托陳取消派”的觀點,支援了黨內與“托陳取消派”關于中國社會性質的論戰。
大革命失敗后,各種政治勢力都在重新思考和探索中國的出路問題。中國要不要繼續革命?如果要繼續革命,進行什么性質的革命?這些問題又都歸結到對中國社會性質問題的認識上。1928年中共六大指出,“現在的中國經濟政治制度,的確應當規定為半封建制度”,“中國現在的地位是半殖民地”,中國革命現階段的性質是“資產階級性的民權主義革命”,“推翻帝國主義及土地革命是革命當前的兩大任務”。以陳獨秀為首的“托陳取消派”卻從根本上反對這一結論。1929年8月5日,陳獨秀致信中共中央,系統地提出了對中國革命的主張。他在信中分析了大革命失敗的根由、中國經濟政治的狀況和革命形勢,認為“中國的封建殘余,經過了商業資本長期的侵蝕,自國際資本主義侵入中國以后,資本主義的矛盾形態伸入了農村,整個的農民社會之經濟構造,都為商品經濟所支配,已顯然不能夠以農村經濟支配城市”。大革命失敗了,“資產階級得了勝利,在政治上對各階級取得了優越地位,取得了帝國主義的讓步與幫助”。中國封建殘余“在這一大轉變時期中,受了最后打擊,失了統治全中國的中央政權形式,失了和資產階級對立的地位”,“變成殘余勢力之殘余”,“為自存計,勢不得不努力資本主義化”。農村經濟關系主要是資本主義剝削,于是農村中的主要矛盾是雇農、貧農對富農與商業高利貸資本的斗爭,地主的封建剝削只是殘余的殘余,次要又次要的了,因此“現在的土地革命,只有貧農(雇農、小佃農與小自耕農)是革命的柱石,中農是中間動搖分子,富農是反革命者”。1929年10月5日,中共中央通過《關于反對黨內機會主義與托洛茨基主義反對派的決議》,對陳獨秀的上述觀點逐條分析,認為陳獨秀“反對共產國際整個的路線”,“取消了反帝國主義反封建勢力的斗爭,取消了土地革命”,“否認統治階級的動搖與革命斗爭的開始復興,這樣根本把革命都取消了”。決議號召全黨同志一致起來,擁護中央的決議,肅清黨內取消主義的思想與一切反黨的小組織。毛澤東從中央文件中知道黨內開展反對“托陳取消派”的斗爭,并了解其錯誤觀點。1929年11月28日,他給李立三的信中說:“獨秀近來行動真豈有此理,中央的駁議文件已經到此,我們當普遍地宣傳。”
在贛西南農村調查中,毛澤東有目的地考察農村經濟政治的狀況、富農問題以及農村經濟與城市經濟之間的關系。在尋烏調查中,他得出的結論是尋烏縣城“還完全是一個農業手工業城市”,“農民和小手工業者共占百分之七十一”,在附城一帶耕田的和開小作坊做手工的占城內住民的最大多數,“純粹地主十二家”,“商人兼地主五家”,“統治者是那僅僅占人口百分之十三的地主、商人和耶穌教天主教傳教士等”,商人中有幾個人參加縣政府,但“不是完全代表商業資產階級說話”,而是“接受地主的領導”。資本主義對農村經濟雖有沖擊,但自然經濟并沒有瓦解,“尋烏城商業不但是很小而且是逐年衰落”。大量土地財富集中在少數的地主手中,作為封建主義生產關系基礎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沒有根本改變。農村的封建剝削仍然異常嚴重,農民向地主交租占收獲的50%,有的地方占60%。大中地主“對于生產的態度是完全坐視不理,他們既不親自勞動,又不組織生產,完全以收租為目的”。有的地主為爭奪領導權,也半新不舊地附和時勢,被民權主義派爭取過去,但“他們的經濟關系還是在一種封建剝削的狀況中,所以他們仍充分表現地主性”。還有地主完全是帝制派,“欲以帝制主義來打倒民權主義,恢復他們的政治領導,挽回那江河日下的封建經濟的崩潰形勢”。尋烏縣“代表中等地主而多少帶了資本主義傾向的新尋派,日益與大地主妥協結成反革命戰線,而代表小地主帶著革命民權主義傾向的合作社派,日益接受無產階級意識的指導,與貧民階級結合起來,形成近來的土地革命斗爭”。毛澤東用贛西南調查材料證明封建勢力在農村繼續占據統治地位,得出與“托陳取消派”相反的結論,駁斥了“托陳取消派”的觀點。1930年6月,毛澤東主持通過的《富農問題》決議明確指出,“機會主義反對派陳獨秀們說中國農村已經資本主義化,封建剝削只是殘余的殘余”,是要“放棄民權革命取消對地主的斗爭”,只有認識到反富農斗爭和反地主斗爭同樣是反對殘酷的半封建剝削,才能堅決地建立黨的反富農策略,“也才能全部推翻陳獨秀們的理論根據,不許他們還據有‘富農’一個區域在那上面胡說八道”。
(三)毛澤東贛西南農村調查對富農問題存在著觀點上的“先入為主”和方法上的“較多定性分析”等不足,對富農的錯誤判斷是導致錯誤判斷贛西南黨內形勢的原因之一。
毛澤東進行尋烏調查的目的之一是了解富農問題,但調查之前他對富農已經有了一個“必然走向反革命”的“先入為主”的認識。這個“先入為主”的認識來自兩個方面:其一,井岡山斗爭實踐。1928年11月25日,毛澤東在給中央的報告中稱,“農村中略分為三種階級:即大、中地主的豪紳階級,小地主、自耕農的中間階級,此外為貧農階級”,白色恐怖一來,中間階級馬上反水,“他們依照反動派的指示,燒房、捉人”,表現得“十分勇敢”。這里所說的中間階級,就是在《尋烏調查》中所說的富農。其二,共產國際和中共中央的指示。1929年8月,中共中央在《接受共產國際對于農民問題之指示的決議》中稱:“同一富農,既然在他的半封建性上決定了他必然走向反革命,決沒有又因為他的資產階級性而參加革命。”由于這兩方面原因,毛澤東在分析富農問題時就有了富農必然走向反革命的理論預設,再加上調查方法的單一以及缺少具體的量化考察等,因此否定了富農的資產階級性。在尋烏調查的基礎上,1930年6月,毛澤東在由其主持通過的《富農問題》決議中認為:“無論在地租方面,在高利貸方面,在雇傭勞動方面,在商業資本方面,都表現富農的剝削比較地主更加殘酷。因此,這個階級的利益和貧農雇農階級的利益根本沖突。這個階級自始至終是反革命的”,“我們的策略便應一起始就宣布富農的罪惡,把富農當作地主一樣看待”。決議還把革命中民眾的消極行為,歸罪于富農和富農出身的共產黨員,認為“毫無疑義‘沒收地主階級土地’和‘廢除高利貸’兩個口號是不適當了,許多地方被富農及機會主義的共產黨員利用了去作為阻礙貧農斗爭的工具”。1930年10月4日,紅軍打下吉安后,毛澤東從贛西南蘇區黨政領導人的匯報和有關文件中,較為詳細地了解贛西南肅“AB團”的情況。10月14日,毛澤東在給中央的信中,結合自己在調查中對富農的認識,認為贛西南黨處于“非常嚴重的危機,全黨完全是富農路線領導”,而且“黨團兩特委機關、贛西南蘇維埃政府、紅軍學校,發現大批AB團分子,各級指導機關,無論內外多數為AB團富農所充塞領導機關”,為要“肅清富農領導,肅清AB團,贛西南黨非來一番根本改造,決不能挽救這一危機”。11月21日,毛澤東在《木口村調查》中指出:“在這個調查中證明,中農在平分土地中不但無所失而且有所得,富農小地主則在農民的激烈斗爭中便要走到反革命陣營中去的。”贛西南的一部分地主富農出身的共產黨員確有延宕分田的行為,自然就有了“反革命”的嫌疑,再加上為了反“圍剿”戰爭而說服一些贛西南黨政領導人接受“退卻戰略”存在困難,毛澤東越來越相信某些富農出身的贛西南黨政領導人就是“AB團”分子。毋庸諱言,毛澤東在贛西南肅“AB團”問題上是有責任的。毛澤東曾深刻地總結肅反中的沉痛教訓,在中共七大上作結論報告時說:“內戰時期,我就打過AB團”,“那時候殺了許多人,應該肯定地說,許多人都殺錯了”,“共產黨還沒有成熟的時候,在肅反問題上搞錯了很多人,走過這樣一段彎路,包括我自己在內”。毛澤東不斷地從錯誤中吸取教訓,同時也努力完善其調查研究的理論和方法。
四、結語
在共產國際指導下,中共六大制定的土地政策存在很大局限性,地方黨組織在執行政策時根據同一決議各執一詞。在贛西南黨組織內部,有的根據中共六大決議中規定土地革命應“依照群眾的要求”,而主張“沒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有的則根據中共六大決議中規定的土地革命“不應該故意加緊對富農的斗爭”,而主張“沒收地主階級土地以勞動力為標準分配”。“沒收一切土地平分”的主張得到毛澤東等人的支持,而“沒收地主階級土地以勞動力為標準分配”得到中共江西省委巡視員江漢波等人的支持,并且雙方都認為對方是“機會主義”。為了爭取群眾而平分土地,讓群眾接受蘇維埃政權分配的土地,成為中共領導下的群眾,形成農村革命的階級基礎,這是毛澤東的革命動員邏輯。毛澤東在給中央的信中明確提出“爭取江西”的口號,認為只有深入開展土地革命,全面動員民眾,才能實現爭取江西首先勝利。在二七會議上,毛澤東等人“擊敗反機會主義斗爭”,前委通告第一號強調“中國之內首先出現的將是江西蘇維埃”,宣布沒收一切土地“男女老幼平分”是為了爭取廣大貧農群眾所不可忽略的緊要策略。
二七會議后,贛西南黨內土地政策的分歧繼續存在。隨后,毛澤東在贛西南密集地開展農村調查,是為了證明其所支持的土地政策是正確的,以說服持不同意見者。尋烏調查后,毛澤東主持制定了《富農問題》決議;興國調查和吉安系列調查后,毛澤東宣布與“錯誤路線”作堅決斗爭。毛澤東是中國革命道路的積極探索者,在調查過程中提出了“勝利要靠中國同志了解中國情況”的觀點,這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命題的最初表述。這一閃光的思想激勵著一代代中國人探索和追尋“中國道路”。贛西南農村調查的結論也有力地駁斥了“托陳取消派”的觀點,支援了黨內與“托陳取消派”關于中國社會性質的論戰。毛澤東贛西南農村調查對中國革命和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但任何一種理論和方法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如前所述,毛澤東贛西南農村調查存在著不足之處,但他具有自我反思的精神,努力完善調查研究的理論和方法,到抗日戰爭期間,調查研究的理論和方法漸趨成熟,成為毛澤東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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