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通訊員五洲大同有新天)原國家政策研究會辦公室主任、長篇紀實文學《皇天后土》的作者陶冶同志于2010年元月30日 (星期六)上午在烏有之鄉書社做了主題為“集體化才是中國農業的方向:人民公社是客觀規律的必然結果”的報告。
陶冶開門見山的自我介紹令人印象深刻。他說自己是1942年出生的,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中學畢業后響應國家號召回鄉務農,親身經歷過土改、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和人民公社,當然還經歷過后來的分田單干運動。
陶冶結合自身的經歷,重點說明了當年的人民公社是土地改革后,農業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完全符合農民自身的利益和愿望的。土改后,出現了互助組,但是當時的農業生產條件亟待改善,需要興修水利。不修好水利,農業就無法增產。而互助組乃至初級社都不足以組織足夠的人力來興修水利,因此在農業生產的實踐中出現了人民公社。1958年,出于興修水利的需要,出現了人民公社。這完全是農業生產發展合乎規律的必然結果,而不是出于主觀愿望。
陶冶主要介紹了人民公社的幾大優點。
第一,集體勞動,生產資料共同使用,有利于抵御天災;而為了抵御自然災害,不得不興修水利,集體勞動,在勞動過程中,有利于培養社員的集體主義精神,改造舊的狹隘心理,有利于培養社會主義新型農民。 當時人與人的關系是平等互助的。
第二,集體生產,生產過程透明,勞動成果集中,干部無法貪占。
第三,集體生產,人民公社,工農商學兵,政社合一,有利于國家管理,計劃好執行。陶冶同志說,當時一個公社只有一個公安特派員,相當于現在的
一個鄉鎮只有一個警察。
第四,人民公社制度下,有利于群眾專政。當時社會治安極好,壞人無處藏身。
第五,人民公社能夠立足眼前,著眼長遠,有發展后勁。公積金、公益金制度使得農民的福利有保障。
陶冶還解釋了雖然人民公社體制下,中國農業發展成就顯著但農民仍不富裕的原因。原因在于國家著眼長遠,長期以成本價收購農產品,為重工業積累資金。這是利于全國人民的大計。當時在公社,農民的確勞動辛苦,生活清貧,但是農民對國家著眼長遠的政策是理解的。農民雖然辛苦,但是覺得有盼頭。正所謂“藤越長,瓜越大”。
陶冶還分析了分田單干后,農田水利設施年久失修,無人看管的弊病。他表示,對單干后農村出現的種種弊病十分痛心;并且提到了六十年代毛澤東主席為什么堅決反對分田到戶。
毛澤東說:“ 我為什么把包產到戶看得那么嚴重,中國是個農業大國,農村所有制的基礎如果一變,我國以集體經濟為服務對象的工業基礎就會動搖,工業產品賣給誰嘛!工業公有制有一天也會變。 兩極分化快得很,帝國主義從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對中國這個大市場弱肉強食,今天他們在各個領域更是有優勢,內外一夾攻,到時候我們共產黨怎么保護老百姓的利益,怎么保護工人、農民的利益?! 怎么保護和發展自己民族的工商業,加強國防?!中國是個大國、窮國,帝國主義會讓中國真正富強嗎,那別人靠什么耀武揚威。 仰人鼻息,我們這個國家就不安穩了。(請讀者參見《前奏,毛澤東1965年重上井岡山》,當代中國出版社,第151頁。)
最后,陶冶同志還和聽眾進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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