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昆侖策網上讀到了《孫立冰: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作者:孫立冰 來源:紅旗文稿 發布時間:2024-10-04 20:40:01)一文。這篇文章探討了如何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文章明確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內涵: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講了三點:一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二是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推動生產要素暢通流動。三是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包括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
在第三部分,談到堅持按勞分配主體時,文章指出:“按勞分配作為社會主義的基本分配原則,確保了勞動者根據其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獲得相應的報酬。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堅持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健全工資制度,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倡導“多勞多得”,讓辛勤勞動者獲得更多回報,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鼓勵勤勞致富,為每一位勞動者提供公平的機會,助力他們通過誠實勞動實現自身價值。”
在這里,出現了一個明顯的問題就是:
健全工資制度,能不能堅持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
按勞分配,顧名思義,它是以勞動者為主體的權利要求,它是勞動者對勞動所有權的權利要求;而工資卻是勞動力價值的市場表現。在產權制度中,工資制度是實現按資分配的前提條件,作為體現按資分配的要求的工資制度,如何能體現按勞分配的要求呢?
按勞分配,顧名思義,是按照“誰勞動誰受益”的原則分配的,它性質上屬于勞動所有權。因此,一個企業要實現按勞分配,必須建立以勞動所有者為主體的、全面體現勞動所有權的制度。一個企業能夠實現按勞分配的基本前提有兩個:第一,這個企業必須是生產資料公有制企業,而不能是生產資料私有制企業;第二,這個企業所建立的必須是以勞動所有者為主體的、全面體現勞動所有權的基本制度。
了解了按勞分配的基本性質,我們就不難得出結論:
第一,凡是生產資料私有制企業,不會存在按勞分配,不可能實行按勞分配;
第二,凡是建立產權制度的企業,也不會存在按勞分配。因為產權制度是以資產所有者為主體的、全面體現資產所有權的制度,產權制度的建立從根本上否定了勞動者的生產主體地位,從而也否定了勞動者憑借勞動參與企業生產成果的權利。
第三,即使是公有制企業,如果不建立勞權企業制度,同樣也不可能實行按勞分配,因而也不存在按勞分配。
第四,我國的工商企業,不論是公有制企業還是私有制企業,由于都是建立的產權制度,因而并不存在按勞分配。正因為我國絕大部分企業(除農業生產責任制之外)沒有實現按勞分配,所以才形成了我國勞動報酬從1983年之后不斷下降的趨勢,這也是我國消費需求不足,并導致產能嚴重過剩的根源所在。
不論在什么企業,勞動者的收入如果是以工資形式出現的,那就不是按勞分配性質的收入,而只是勞動力價值的表現。一個企業要實行按勞分配,它首先需要固定的是生產資料價值量;相反,如果一個企業要實行按資分配,它首先需要固定的是勞動力的價值量。工資具有預計性和固定性的特點,它恰恰是預先固定勞動力價值的適合形式。因此,工資性質上是按資分配得以實現的必要前提,它的作用是割斷勞動者的收入與企業生產成果的聯系,是妨礙按勞分配的形式,而不是按勞分配的形式。
人所共知,一個工人,每個月能夠拿多少工資,實際上在他進入這個企業時,就已經按照市場價格水平確定了,工資的多少客觀上與勞動者提供的勞動量多少并沒有關系。不過因為實際支付時采用了計件或計時形式,好似有關聯罷了。
把工資當作按勞分配的形式,把工資支付當作按勞分配是一個誤區。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堅持公有制和按勞分配主體,應該從突破產權和工資的誤區開始。
社會主義實現公有制,是為了“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社會主義實現按勞分配是為了體現勞動者的勞動所有權;為什么我們不是強調勞權保護而要強調產權保護?為什么我們不是要推行和落實工分制度而是完善工資制度?為什么我們不是進行勞權思路的改革而要進行產權改革呢?
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實現決定了社會主義的生產主體是勞動者,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企業是體現勞動所有權的組織形式,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市場經濟是以勞動實體的運行和發展為基礎的市場經濟,為什么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是勞權改革而是產權改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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