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談“勤儉”、反“浪費”,在其文章中是“一以貫之”的。建國不久后的“三反”運動,其中一項就是反“浪費”。對農村、農民的“勤儉持家”問題,毛主席在其著作第五卷中多次反復提及,聯系當今的“人情”往來極頻、鋪張浪費嚴重的社會現實,尤其是農村地區,毛主席反復強調的“勤儉持家”必要啊!
1957年10月9日,毛主席在《做革命的促進派》一文中寫道:請同志們摸一下農民用糧的底。要提倡勤儉持家,節約糧食,以便有積累。國家有積累,合作社有積累,家庭有積累,有了這三種積累,我們就富裕起來了。不然,統統吃光了,有什么富裕呀?
在該文中,毛主席還寫道:中國人要有志氣,我們應當教育全國城市、鄉村的每一個人,要有遠大的目標,有志氣。大吃、大喝,統統吃光、喝光,算不算一種志氣呢?這不算什么志氣。要勤儉持家,作長遠打算。什么紅白喜事,討媳婦,死了人,大辦其酒席,實在可以不必。應當在這些地方節省,不要浪費。這是改革舊習慣。把這個習慣改過來,要通過大鳴大放,也許是小鳴小放,爭一番。
1957年2月27日,毛主席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中談了十二個方面的問題。關于節約、反浪費、勤儉持家,毛主席作為一個專門的問題寫了一章。在該章節中,毛主席寫道:1952年“三反”、1955年提倡節約、今年即1957年要求在全國各方面提倡節約,反對浪費。
1955年10月11日,毛主席在《農業合作化的一場辯論和當前的階級斗爭》一文中寫道:“勤儉辦社”這個口號很好,這是下面提出來的。要嚴格地節約,反浪費。現在城市里頭大反浪費,鄉村里頭也反浪費。要提倡勤儉持家,勤儉辦社,勤儉建國。我們的國家一要勤,二要儉,不要懶,不要豪華。懶則衰,就不好。要勤儉辦社,就要提高勞動生產率,嚴格節約,降低成本,實行經濟核算,反對鋪張浪費。
1951年11月至1952年3月,毛主席在《關于“三反”、“五反”的斗爭》的系列論述中強調,反貪腐反浪費一事,是全黨的一件大事,我們已經告訴你們嚴重地注意此事。應把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斗爭當作如同鎮壓反革命的斗爭一樣重要。
改革開放這些年來,農村、農民的價值觀發生了實實在在的翻天覆地的變化,毛主席當年反復倡導的“勤儉持家”之風也是大有變化,遇上紅白喜事、討媳婦、死了人、生了孩子、小孩過周、大人過壽、升了大學、建了新房、甚至是裝修了房子等等,只要是能說出理由的“事項”,人們已習慣性地大操大辦了,這一項浪費已達怎樣的驚人程度,本人沒統計和研究過,只是不時聽農村的親友說,見自媒體上經常發,這樣的諸如此類的應酬是當今農村的最大的應酬和最大的負擔!
兩相比較,還是毛主席反復強調的移風易俗、勤儉持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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