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一段時間,因為莫言被起訴的緣故,一些支持莫言的人,開始把莫言與魯迅相提并論。
有一位朋友,在常征的一篇文章下面,頗為機靈地問:“魯迅若活到當下,下場會比莫言好嗎?”
常征有點粗魯地回答:“不要把黃金和糞土相提并論!”
這句話,的確不夠文雅,但話糙理不糙,魯迅和莫言,是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存在,把魯迅和莫言并列本身,甚至就構成了對魯迅的羞辱。
在常征看來,如果魯迅和莫言生活在同一時代,那么莫言一定會取代梁實秋,成為魯迅筆下那條“喪家的”、“資本家(也包括一切壓迫者,帝國主義及其豢養的漢奸)的”、“乏走狗”!
而莫言的擁躉如胡X進之流,則一定會跳將出來,給魯迅貼上“極左”、“民粹”的標簽,說不定還要魯迅為中美關系的惡化承擔責任呢!
02
如果一定要把魯迅和莫言做一個比較,那么,他們的根本區別在哪里呢?
簡言之,魯迅永遠站在中華民族的立場、勞苦大眾的立場,永遠站在人民革命和社會進步一邊!
莫言則恰恰相反,他站在了魯迅的對立面!
莫言不吝筆墨拼命歌頌的人,無非是地主、惡霸、土匪、還鄉團、在中國進行文化侵略的洋人牧師、日本兵……等等。在莫言的筆下,只有這些人才“保有人性的光輝”,而革命是無意義的,甚至是反人類的,因為莫言認為,“試圖改變黑暗的就是黑暗的一部分”。
毛主席說,“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他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寶貴的性格。魯迅是在文化戰線上的民族英雄。”
但莫言的骨頭是非常軟的。
2012年,莫言在斯德哥爾摩領取他的“文學獎”時,頒獎詞充斥著對中國歷史的肆意歪曲以及對中華民族的污蔑、詆毀,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有自尊心的中國人,都會拍案而起,拂袖而去。
但莫言沒有。他帶著一臉三生有幸的表情,深深鞠躬并領取了他的獎金!
難怪李敖會說這樣的話,“想得諾貝爾文學獎很容易,先賣國。”
表面上看,魯迅和莫言都對中國的歷史與現實進行了批判,但兩者卻有著本質的區別。
魯迅對中華民族愛深責切,他批判的是精神上的麻木不仁、逆來順受,批判的是吃人的封建禮教,抨擊的是殺害劉和珍君的封建軍閥及其走狗。
莫言則恰恰相反。從他的作品里,讀者很容易就能夠感受到他對中華民族的鄙視與不屑,對人民革命的極端仇恨。他最擅長的,是把反動勢力作的惡,把國民黨還鄉團作的惡,加諸到中華民族的優秀兒女八路軍的頭上,如他在《豐乳肥臀》中所做的那樣。
莫言的長篇小說《生死疲勞》,也是一部替地主階級鳴冤叫屈的作品,其陰暗刻毒,有甚于方方的《軟埋》。
在這部小說中,地主西門鬧熱愛勞動、勤儉持家、修橋補路、樂善好施,沒有犯過一丁點錯,民兵在土地革命中將其鎮壓完全是濫殺無辜,所有人都覺得他冤枉,連閻王都覺得他冤。
03
時間將會流逝!
隨著時間的流逝,魯迅的中華民族歷史上的地位會越來越高,他是一座無法逾越的高山!
莫言呢?
他只不過是高山腳下的一抔黃土,上面長滿了青草,一片荒涼。
無論當下的莫言如何喧囂,他都終將被人們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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