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錫進最近又發飆了,而且是多平臺全渠道“輪番轟炸”。他的目的,是將一位愛國博主扣上“民粹”、“網絡戾氣”的帽子。
事情的起因,是以為愛國博主,閱讀了作家莫言的作品之后,梳理了26處讓他極端不適的“情節描述”。
這位博主認為這26處情節或者表達手法,涉嫌“抹黑革命先烈”以及“美化侵華日軍”。
這位博主在列舉了上述證據后,發起了“全民投票”,想聽取網友意見,是否應該起訴莫言。
最終的投票結果,在我看的時候有近萬人支持起訴,一千余人反對起訴,幾百人漠不關心。
從網友反饋可以看出,“天下苦莫言久矣”認為他在文化認知上與思想傾向上存在問題的網友占絕大多數。
但是胡錫進批判這種投票是“歪招”,偽造民意,煽動民粹。
胡錫進口口聲聲說這位愛國博主起訴莫言是給莫言“扣帽子”,可是他樹立莫言天生不可侵犯的形象,將批評的民意直接稱為“民粹”,這是不是扣帽子?
我在本文不轉述這位博主的“莫言26條罪狀”,免得被人攻擊制造輿論,搞串聯,我可以摸著良心也負法律責任的說,我知道這位博主,但過去沒見過,沒交集,也沒人勸我寫這篇文章。(相信知道我要寫的好朋友都會阻止我。)
我只談我看了這“26條證據”的直觀感受。我不是法律界專業人士,但我自認是有文學鑒賞能力和文化感知能力的中國人。
我的個人感受是,這“26個證據”個個都是鐵證,條條都是實錘。可我們總就生活在一個需要平衡的大環境里。
所以我的預判,這場起訴最終不會立案。這不應成為“胡錫進們”呼吁外資環境改善的功勞簿,恰恰是因為太多“胡錫進們”在關鍵位置上,抱著和他一樣和稀泥的態度。
這次起訴極大可能不被立案,這才是我們中國司法體系需要進步的地方。
拿了西方人施舍的獎項,寫了“敢于”批判政府和民族劣根性的文字,就高人一等,就有免死金牌和黃馬褂?
我闡明我的立場,我并沒有起訴莫言,我也不會給他網絡定罪,但我堅決維護愛國博主“起訴莫言”的權利。
是那幫人說:“若批評不自由,則贊美無意義。”
那么莫言憑什么例外,憑什么不能批評?憑什么批評他就扣上“民粹”的帽子?
是那幫人說:“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
那憑什么“批評莫言”的聲音就要消失,憑什么以“擔心影像外國人看待中國的眼光”就不讓人說話?愛國網友個人,民事起訴莫言,天難道就塌了?
是那幫人說:“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堅決維護你發表觀點的權力。”
胡錫進可以不贊同愛國博主觀點,可以不贊同起訴莫言,但他有什么資格利用“網絡霸權”欺負愛國博主,憑什么干涉他作為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起訴權,憑什么給人扣上“民粹”的帽子?
胡錫進是從文X時代走過來的老人,深知“大X報”對人性的摧殘與人身的傷害。
胡錫進經歷了網絡傳媒快速崛起的十年,作為老媒體人,他有敏銳的政治嗅覺,他明確知道以他幾百萬的網絡關注基礎,他發表的每一個字,每一篇文章,都有“大X報”百倍千倍的殺傷力。
可他依舊選擇用多平臺全渠道賬號攻擊這位體量與他相差千倍的愛國網友。
這種用“網絡大X報”的方式,以“反扣帽子”為名,行“扣帽子之實”的暴行,不是典型的“以反文X之名,行復辟文X之實”么?
過去幾天,胡錫進一直在各個平臺對愛國博主反復扣帽子,搞迫害,我一忍再忍。直到他今天以“胡錫進觀察”的公號再次發文抨擊愛國博主,還開啟打賞賺黑心錢,那就無需再忍了。
對于是否起訴莫言,我不參與。但我發出強烈呼吁,希望愛國網友,其他受迫害的博主,法律界良心人士和我一起,我們推動【起訴胡錫進】。
因為我不是法律界專業人士,以下段落,我只對胡錫進的罪行進行描述,希望法律界專業人士聯系我,確定罪名。
罪行一:涉嫌貪污占用國有資產,損公肥私。
絕大多數網友,了解“胡錫進”,是因為他原來《環球時報》主編的身份,他屢次“為國發聲”。
我關注“胡錫進觀察”的公號,也是因為該公號是胡錫進在《環球時報》任職期間設立,與《環球時報》多次互動。
“胡錫進觀察”如今幾百萬網友關注,絕大多數是因為他在《環球時報》期間,為國打“輿論戰”而關注的。
從“胡錫進觀察”的創立,到向全國網友推廣,絕大多數時候利用了《環球時報》的平臺以及“環球時報主編”的影響力。
絕大多數人,都以為“胡錫進觀察”的所有權,應該歸屬《環球時報》,在胡錫進從“環球”退休之后,應該由環球新的掌舵人“更名”運營這一平臺。
可是胡錫進從環球退休后,“胡錫進觀察”平臺以及平臺累計的數百萬用戶,都變成他“私人財產”。
他以“胡錫進觀察”平臺獲得的打賞與推廣等收入,是不是應該歸屬《環球時報》?
如果過去一兩年,胡錫進利用某些“程序正義”,將“胡錫進觀察”私有化,個人化,那又涉嫌巨額國有資產流失了。
國有資產不一定就是機械設備或者工廠資金。“胡錫進觀察”能做到全國網友深入人心,難道不是借助了《環球時報》的影響力?
就憑胡錫進個人,有什么凝聚幾百萬粉絲的獨有魅力?以他“和稀泥”的文風,全國哪個地級市,找不到幾百個文風相同,文筆卻遠勝過他的副科級寫材料的?
不僅僅是“胡錫進觀察”,他退休這幾年,依靠“個人影響力”和“胡錫進觀察”的粉絲基礎,做全渠道推廣和吸粉,這些渠道和平臺也是依靠“胡錫進觀察”的基礎孵化的,卻都成為他個人貪斂財富的工具。
罪行二:退而不休,嚴重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胡錫進退休前,是《環球時報》的總編輯,而環球時報是人民日報控股,所以應該是“正廳級單位”。
胡錫進如果沒有享受高配,那么他2021年12月就應該是正廳級待遇退休。我們黨,對領導干部退休后的“從業”和“發揮影響力”是有嚴格限制的。
今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始施行。《條例》新增明確規定: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利用原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利,將受到黨紀處分。
領導干部退休后,明確不可從事與任職時相關的行業。胡錫進作為傳媒單位退休的“正廳級領導”,如今活躍的領域,是不是他擔任公職時的行業?
今天的胡錫進,擁有如此生殺予奪的話語權,擁有每句觀點都上“r熱搜”的影響力,是不是他任職環球主編時積累的影響力?
胡錫進退休這兩年,頻繁參加各種商業活動,我手上就有幾份他參加相關活動的“報價表”。正廳級退休干部,在一定年限內,利用過往“在職期間影響力”參加商業活動,領取收益,是否涉嫌違紀違法?
罪行三:在“佩洛西竄臺”事件中,蠱惑煽動民意,影響特別惡劣,危害極其嚴重。
2022年的“佩洛西竄臺”事件,中央本有戰略定力,通盤安排,可是胡錫進以“內幕人士身份”“內幕消息”的名義,多次公開鼓吹“擊落佩洛西”。胡錫進的惡意煽動,讓十數億老百姓產生錯誤預期,最終“一拳打空”對十億愛國民心的傷害,兩年都無法撫平。
這次“佩洛西事件”,因為胡錫進的刻意煽動,讓民意與政府行動形成落差,給黨和國家的內政外交造成史無前例的被動局面,這一事件的反噬,很可能幾年之后,才會真正顯現。
在“佩洛西竄臺”事件后,很多愛國人士都受到牽連,付出一定代價,恰恰是“始作俑者”胡錫進,毫發無傷,幾年之后也只是發布“不咸不淡的解釋”,而沒有造成惡劣影響的悔意和歉意。
罪行四:利用網絡影響力,刻意搖擺與橫跳,影響民眾對黨和國家的信任。多次以“扣帽子”,“為國為民為經濟”之名,攻擊打壓愛國人士,以摧毀民族脊梁,號召萬民同跪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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