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語
80年代中期以前,定居一直不是新疆北部草原的主流生活方式。在行政力量推動下,至90年代末大多數新疆牧民都被納入定居化進程。推動牧民定居的初衷是為應對人口增長導致的牧區生態環境危機。從游牧到定居的轉化伴隨著再社會化的挑戰,牧民必須適應新的生活方式與社會文化。以“布爾津縣2817項目”為例,社會結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牧民與傳統氏族及原有行政村的聯系被削弱,項目指揮部接管了組織生產、生活的職能。伴隨著空間的重置,親戚關系的地位被鄰里關系取代。農業技術成為新的組織紐帶,并推動了牧民家庭的勞動再分工。
定居推動牧民的生產方式向多樣化轉變,種植業的比重趨于上升,游牧生產活動趨向集中;農具產業、運輸業、商業與服務業勃興,勞動力流向城市的現象萌芽。然而再社會化的考驗也是嚴峻的:居住與生產的集中化對環境保護提出新要求。利用農耕資源必須掌握一套新的知識與技術體系。“精耕細作”的傳統農業難以為草原發展注入持久動力。信息的匱乏令定居牧民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定居后牧民傳統文化的揚棄更是無比艱難的抉擇。
今天距本文發表已過去了22年,牧民“跳下馬背”的浪潮仍未止息。本文中的許多展望已經實現,部分憂思得到了解決。但拖拉機前的道路絕非坦途一片,前行仍需借助“再社會化”的慧眼。8月3日晚上,本文作者崔延虎老師將與我們分享他在草原地區近四十年的田野經歷,進一步分析城鎮化、定居化進程對牧民和游牧生活方式的挑戰,讀者朋友們敬請期待!
作者|崔延虎,新疆師范大學社會文化人類學研究所教授(退休),主要研究領域為牧區人類學、綠洲生態人類學。
2022年4月,阿勒泰布爾津縣杜來提鄉草原二村,農機手操作著耕地機械 |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阿勒泰零距離”
一
前 言
新疆牧區人口的生計系統歷史上以游牧業為主,游牧和游牧社會的存在在相當長的歷史階段中一直是占有主導地位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現象。1936年出版的由曾問吾撰寫的《中國經營西域史》一書,描述新疆天山以北牧區人民“迄今山北居民以牧業為主,游牧人員不營居室,住于穹廬,夏逐牲畜放牧于山陰曠野,謂之夏窩,冬季則驅牲畜于山陽谷內以避寒,謂之冬窩,羊、馬、牛、駝等為主要產品,食肉飲乳,而衣皮毛,人之財富以畜數計。親友相見,則問其牲畜安否。”
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不斷有游牧民轉向其他生計方式,特別是轉向傳統種植業生產為生。據牧區地方志記載,雖然在20世紀初葉,這些地區已經陸續出現少量牧民定居,在有些地方也出現了定居人口聚落。但是那時定居只是草原地區社會發展中的個例,并不具有社會變遷的重要意義。
從1950年到1970年,較之過去,雖然游牧民定居人數呈上升趨勢,但是定居牧民在牧業人口中的比重依然很小,以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為例,到1975年,定居的牧民家庭數不到全部牧民家庭數的10%左右;位于烏魯木齊南郊的幾個以畜牧業生產為主的公社,在這個時期牧民家庭定居的比例也只有20~30%左右。即使在已經定居的牧民家庭中,仍然有成員外出繼續他們的游牧生產。在1970年前,牧民定居仍然不是牧區社會變遷的主導現象。
2024年5月,阿勒泰富蘊縣的牧場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阿勒泰零距離”
在1984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的牧業工作會議上,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人提出,要“有計劃地、因地因畜制宜地變游牧為定居、半定居,變常年放牧為冷季補飼半舍飼的飼養方式”。此后,牧區縣加大了對牧民定居的鼓勵措施,使定居戶數開始迅速增加。自80年代末期開始,由政府規劃的大規模的牧民定居工程,使定居成為草原社會變遷的主流趨勢。
到了90年代,牧區幾乎所有的縣,都把組織游牧民定居作為每年縣政府的基本工作任務之一,大多數牧區縣、鄉都對當年定居牧民戶數作出規劃,采取各種措施完成。
至此,新疆北部草原地區的游牧民定居,經歷了由50年代到80年代的基本上是游牧民的自發行為,到80年代成為政府提倡、鼓勵的行為,到90年代再成為政府有組織的社會變遷行為的三個階段,終于成為了牧區社會變遷的主流。
以烏魯木齊縣為例,到1992年,定居牧民戶數已經達到總戶數的75%,到了90年代末,定居牧民戶數已經超過全部牧民戶數的90%。據《新疆日報》等報紙報道,到了90年代末,新疆牧區游牧民定居戶數已經占游牧民總戶數的85%以上。
2022年8月,特克斯縣莫因臺村的牧民定居點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特克斯零距離”
二
游牧民定居的原因
游牧民定居的原因是復雜的。各級政府認為,游牧民定居是改變靠天養畜、擺脫貧苦、加速牧區現代化進程的根本出路。因為游牧生產對自然條件的依賴性很強,畜牧業生產嚴重受制約于自然條件,游牧的存在使牧區社會的教育、衛生和文化(主要是現代娛樂文化)的發展受到制約。政府動員和組織牧民定居,主要出于讓游牧民改變生產和生活方式,從傳統的游牧業生產中走出來,加速草原地區的現代化,使牧民的生活和生產水平得到實質的提高的考慮。
愿意定居的牧民們認為,定居以后學齡兒童的教育能夠得到時間和質量上的保障,家庭人口定居后可以得到基本的醫療條件,老人們可以有一個比較安定的居所,不再受四季游牧顛沛之苦,而且能夠生產自己食用的糧食,減少家庭的開支,青年人希望自己能夠享受到城里人已經享受到的現代生活條件,比如現代交通便利、商業便利、娛樂(主要是影視)等。他們對定居的期望與政府的認識具有相當大的相似性。
開始于80年代中期新疆草原地區大規模的牧民定居是一種有組織的社會變遷,這種有組織的變遷,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有著更為深層的原因。這些原因中,最主要的是牧區人口在過去50年間的持續快速增長,牲畜數量持續增加,超過了草原生態系統的支撐力,導致草場資源嚴重退化,牧區經濟增長不穩定乃至處于停滯狀態,草原資源和社會經濟發展之間關系出現嚴重的失調局面。從某種意義上講,定居是解決新疆草原地區由于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和資源等方面的矛盾,特別是游牧社會與自然生態環境的關系出現的危機而選擇的一種新的生產生活方式。
2024年7月,昌吉市阿什里鄉“天鵝小鎮”牧民定居點的學校 |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昌吉統一戰線”
三
游牧民定居的形式
目前,新疆草原地區游牧民定居的形式主要有如下三種:
完全定居:由政府在游牧民原來的冬牧場居住地或周圍,劃出一定數量的開墾土地,提供一定的補貼,幫助定居牧民修建永久性房舍和牲畜棚圈,使從事游牧業的一部分牧民家庭全家人口實現定居,定居后以從事種植業和家庭圈養牲畜為主要生計。
半定居:在游牧民原來的冬牧場開墾耕地,修建永久性住房,一個家庭內的老人和孩子不再游牧,家庭成員中有一人或一個小家庭定居從事種植業(糧食或牧草),其它成員仍然從事游牧。
整體定居:在有些地區,由于草場退化嚴重,游牧依賴的草地資源已經無法再為游牧人口和牲畜提供生計所需的資源,當地政府做出讓一個牧業村整體或牧業村的一部分人口全部轉為定居的決定。定居人口所需要的新資源主要通過開墾土地或由農民讓出一部分土地的方法得到解決,牧民原來的牲畜基本上完全實行舍飼圈養。
在游牧民定居形式上出現的一個特殊個案是從1986年開始到1994~1996年陸續完成的“阿勒泰地區2817工程項目”。這個項目是由世界糧農組織(WFO)提供糧食貸款、中國政府和新疆地方配套實施的游牧民大規模定居工程。在阿勒泰市、布爾津縣、福海縣和富蘊縣通過開墾土地,修建配套水利設施和耕地防護林網,建設成了具有較高水準的定居地。截至1999年,一市三縣一共有近3000戶牧民家庭遷入項目區,形成了新疆草原地區規模最大的游牧民定居聚落。
2015年11月,布爾津縣闊斯特克鄉2817項目區的家庭牧場 |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布爾津縣零距離”
近幾年來,為了減輕日益增加的人口對草場資源的壓力,牧區許多縣、鄉開始實施規模比較大的“水土開發工程”(名稱上各個地區不一,如布爾津縣稱為“草料基地“,塔城、昌吉州的有些縣稱為“牧民定居綜合農業開發基地”)。這一類水土開發工程的規模一般都比較大,面積往往在萬畝以上,有些縣開發的面積達到了十萬畝以上(如布爾津縣的“通克草料基地”,面積有10萬畝)。
這些水土開發工程的主要目的是大規模地遷入定居游牧民,使他們從游牧轉入定居種植業和圈養舍飼畜牧業。開發地點往往在水源條件比較好的荒漠草場或地勢比較平坦的河谷、淺山丘陵地帶??梢灶A料,這些水土開發項目工程完成后,將會在草原地區形成人口規模比較大的農業(種植業)和圈養畜牧業聚落。
此外,在草原地區的有些牧業村,少數牧民在自己使用的草場上修建起永久性房屋(主要在冬草場或春秋草場),開墾出小面積的耕地(一般面積為20~50畝不等),雖然他們仍然在游牧,但是已經出現了趨向于定居的趨勢。
從游牧到定居,并不是一種生計方式或一種生產方式轉化為另一種的過程的結束,而是再社會化過程的開始。
在人類學和社會學中,“再社會化”(re - socialization)指的是一個人口群體原來的社會文化由于客觀環境發生急劇變化(如生產條件的改變、生活環境的變遷、社會制度的變革等),或這個群體進入新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后,存在著對于新的生產生活方式和環境的認識、適應和融合過程,這個過程就是“再社會化”。在“再社會化“中,由于新的社會環境對他們提出了新的期待和要求,賦予了他們新的責任、義務和角色,這個人類群體的成員必須學習新的知識和本領,適應新的社會文化和自然環境,逐步養成新的行為方式,以求取得比較順利和持續不斷的發展。一個人或一個社會群體從一種生活方式向另外一種生活方式轉變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就需要個人或群體調整原有的生活方式以適應新的環境,這時他們就需要再社會化。再社會化過程的核心是文化變化和處于過程的個人和群體適應變化了的文化,包括觀念、行為的改變和對新的環境的認知和適應。
環境的變化意味著生活方式的轉變,類似于動物從水生轉向陸生時面臨的挑戰 |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地球知識局”
顯然,游牧民定居后面臨著“再社會化”的問題,“再社會化”實現的程度影響他們定居后的發展。牧民定居作為從一種生產方式向另外一種生產方式、一種生活方式到另外一種生活方式的轉變,對于定居了的牧民,再社會化必然是他們必須經歷的一個過程,而在再社會化過程中,他們對文化變化的適應程度極大地決定他們的定居是否成功。
本文以下部分根據田野調查獲得的資料,具體分析游牧民定居后,他們的再社會化過程中包括了哪些因素,這些因素怎樣影響他們的定居和定居后的生產和生活。
四
游牧民定居過程中的社會組織變化
游牧民定居后,由于定居點的生產和居住方式與他們原有的生產方式和居住方式有著很大的區別,作為一個適應于游牧的群體的社會組織方式(social - organization)的社會結構 (social structure)就會發生一些變化。其中,出現新的社會群體和新的社會分層就是一個顯著的變化,這個過程的出現會促使產生新的社會結構形式,這種新產生的社會結構形式往往與新的生產方式的采用和實踐有著密切的聯系,再社會化是在社會組織形式的變化中進行的。我們用在布爾津縣2817項目區的調查中獲得的資料討論這個認識。
進入項目區的游牧民來自布爾津縣的沖乎爾、杜來提、闊斯特克和窩依莫克四個鄉,在進入項目區之前,他們分屬于這些鄉的牧業行政村。我們在布爾津縣牧區社會調查的結果和哈德斯?賈那布爾所寫的《哈巴克列志》都說明,布爾津縣一個行政村的哈薩克牧民往往比較集中地屬于一個或幾個小的部落,也就是說,他們傳統的社會組織形式——部落——仍然是牧區具有“歷史記憶”價值的社會組織形式。這是因為,在1950年前漫長的歷史中,把游牧民組織起來的部落一直是牧區最主要的社會組織形式,其中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阿吾勒“的組織形式為游牧社會最重要的兼有多種功能的傳統社會組織形式。
自從1950年以來,新的社會組織形式的出現(主要是國家建立的垂直社會管理組織結構),導致游牧民社會中的傳統組織形式的功能由新的社會組織形式所實現,部落作為一種草原地區傳統的社會組織形式,逐步地喪失了它們原有的權威和功能。但是,部落并沒有完全消失。牧區存在著兩種社會組織形式:國家按照行政結構建立起來的社會組織和草原社會傳統的部落社會組織。
在國家行政的社會結構組織社會生產的同時,原有的部落社會結構并沒有完全喪失他們組織社會生產和牧區人們日常生活活動方面的某些功能。1984年以來,隨著牧區社會、經濟結構的改變,游牧民部落社會的功能在某些方面得到了強化,特別是在組織游牧活動和親戚之間的生產互助方面更是如此。
2015年,哈薩克族傳統的“阿吾勒婚禮”
圖片來源:昭蘇縣人民政府網站
游牧民定居后,他們的組織形式發生了變化,這與他們生產和生活空間的變化有著密切的關系。仍以布爾津縣2817項目為例,從不同的牧業村遷入項目區的牧民分得的耕地按照條田序列排列,他們的居住地也是按照條田的位置排列,當時并沒有按照原有的行政村對他們進行組織。到了1995年項目的基本建設基本竣工后,隨著遷入牧民戶數的增多,布爾津縣開始考慮項目區的社會生產組織問題,逐步形成了按照牧民原來的牧業行政村的形式解決項目區定居牧民的再組織問題的思路。
每一個鄉派入項目區一個負責人定居,遷入牧民戶數比較多的村同時遷入了原來村的干部,這樣,在項目區形成了連名稱都與定居牧民原來所在的牧業村相似的“村”的組織形式。這樣的“新村”維持著某種程度的原有的社會生產組織功能。但是,項目區對定居牧民生產和生活進行影響最大的不是新的“村”結構,而是項目區指揮部(后來的項目辦公室),因為這個組織負有安排著項目區各項定居活動實施的行政責任。他們對定居牧民的生產和日常生活活動有著比“新村”更大的影響和規范作用。
這里的原因不難發現,因為原來的牧業村基本不具備領導這樣一個牧民由游牧向定居過渡的大規模的社會工程的知識和能力,特別是推動項目繼續深入的許多資源不掌握在行政村里,而掌握在項目指揮部或后來的項目辦公室,更加重要的是,牧民定居所需要的種植業、林業、農機和圈養畜牧業知識,乃至產品的市場出路,原來的行政村基本上無法提供或無法解決,主要是項目指揮部或后來的項目辦公室協調縣里的相關政府機構,如科委、農業局、畜牧局、林業局、電力局等來提供和解決。
2024年5月,德尕特鄉供電所工作人員檢查電力設備,以保障二礦大橋夏牧場牧民定居點的供電 |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阿勒泰零距離”
這樣,一方面,遷入的牧民與原有的牧區傳統社會組織形式部落或“阿吾勒”的聯系出現了某種程度的脫離;另一方面,牧民原來所在的行政村組織游牧生產的功能也出現了由于缺乏經驗和知識導致的某種“削弱”傾向,組織牧民適應定居生產和生活的功能由政府組織的項目指揮部或后來的項目辦所承擔和完成。牧民被組織的形式與原有的牧業村的形式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從社會變遷的角度而言,這是一個明顯的社會結構變化,也是再社會化的內容。
牧民定居后,按照他們所得到的耕地的位置空間重新安排了自己在項目區的空間位置,他們之間的社會交往和合作也隨之出現變化。他們按照農田的方位和種植業生產的時間和空間重新被組織了起來,原來在牧業村生產中合作的對象變化了,合作的內容也在發生變化(除了一個大家庭內仍然有游牧或從事種植業的分工外)。相鄰的鄰居之間的合作可能會多起來,具有更多的農業機械或經營知識的家庭會逐漸變成新的組織形式的核心,技術本身在社會結構變遷中的作用會得到逐漸的增強。
在調查中,我們問及定居牧民與未定居的親戚們之間的往來是否與定居前一樣多時,所有的被調查者都說遠不如過去了,一位中年定居牧民告訴我們,“放牧的那時候,過幾天路過親戚的氈房,就會進去坐一坐,喝碗奶茶,現在太忙了,路太遠,去的次數就少了。”“現在到鄰居的房子里去的次數多了,因為大家都住得近。”一家有農機的家庭主人告訴我們,“原來在牧業上的時候,親戚之間的幫忙現象特別多,互相照看牲畜、剪羊毛、轉場,我們都得到親戚們的幫助,也去幫助親戚們;現在誰需要我的機械,我就去幫助,當然也收費,或是他們過來幫我的忙。”
同用一條灌溉渠道的定居牧民之間的關系更加密切一些,這是由于資源及其使用方式發生了變化。我們在調查中遇到了一家漢族農民,他們原來是項目實施時施工隊的,施工隊撤走時這一家沒有走,而是租得了兩臺拖拉機,靠為定居牧民耕地謀生,周圍的定居牧民劃給了他們一塊耕地,由于他們掌握的農業技術和機械技術,這一家的地種得要比周圍的定居牧民的好,周圍的定居牧民常常向他們討教,于是這一家起到了技術輻射的作用。這雖然是一個例外現象,但是也說明,促成項目區社會結構變化的原因中,生產形式的變化和對于種植業技術的需求是重要的內因之一。
2024年4月,阿勒泰市克孜加爾河谷灌區施工現場。灌溉對于定居生活來說尤為重要 |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阿勒泰零距離”
游牧民定居后,再社會化的過程中在定居牧民的家庭內出現了新的勞動和社會分工。在游牧生產中,一個牧民家庭內部的分工主要按照放牧的需要進行,男主人負責放牧、社會生產交流和畜產品的銷售,女主人負責家庭日常生活、制作生活必需品、撫養兒童和照顧幼畜,孩子們則分別參與父母親所擔負的部分工作,在一定年齡后承擔放牧、轉場等部分勞動。進入項目區后,種植業和圈養畜牧業要求家庭的勞動分工更加細化,技術含量比較高的工作更是要求家庭成員的分工出現某種專業化的趨勢。
首先,家庭的男主人承擔了組織種植業生產和圈養畜牧業的責任,婦女除了繼續承擔她們原有的工作外,越來越多地參與種植和飼養牲畜的工作,而且這一類工作的季節性和時間性比起游牧時期強化了許多。成年的男子學習和掌握農業技術、從事技術工作的機會大為增加,男人們的分工中增加了灌溉、播種、田間管理和收割等農事活動,女性勞動力除了家務勞動外,承擔起了更多的生產勞動任務,農忙時也參加播種、田間管理和收割這一類勞動。
在1992年對進入布爾津縣2817項目區的12戶牧民家庭的調查中,被調查者普遍反映“現在要干的活比放牧時多多了,許多活不熟悉,困難比較多”,婦女則反映“農忙的時候得到地里全天勞動,從早到晚,許多活自己不會,就得學習,現在感到比過去緊張多了,連燒奶茶、喝奶茶的時間都感到少了。”筆者在1997年和 1999年調查時,這些家庭中的勞動分工已經基本成型,通過多年的培訓和實踐,大部分家庭都有了比較固定的技術“人才”。家庭由生計方式中種植技術的介入而出現的勞動再分工,實際上是定居牧民社會再社會化的結果之一。
2021年7月,阿勒泰杜來提鄉定居牧民在院子里種植蔬菜水果 |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布爾津縣零距離”
五
游牧民定居再社會化過程中
家庭經營類型
游牧民定居后,他們的生產方式由過去單一的游牧畜牧生產開始向以種植、圈養畜牧生產為主的多樣化方式變化,這種變化促進了家庭經營類型的變化。
根據我們調查獲得的資料,在新疆大多數牧區,定居牧民的家庭經濟經營類型主要有如下幾種:
1、種植——圈養牲畜混合型:這種類型目前占據主要地位。在這種類型中,家庭一方面種植飼料、飼草和糧食,一方面保留有比較多的牲畜數量。家庭成員之間的經營分工不太明顯,農忙時(播種、管理和收獲)以耕作為主,同時照顧所有的牲畜,農閑時則以飼養牲畜為主。家庭收人中,畜牧業的收入比重一般相對比較大。這種經營類型更多地存在于定居比較晚的家庭中。
2、種植業為主——兼營圈養畜牧業類型:這種類型主要存在于定居比較早的家庭中,上述11個家庭即屬于這個類型。在這種類型中,家庭一般比較重視種植業,投入(包括資金、技術和勞動投入)比較大,種植業收入所占家庭總收入的比重比較高,一般達到60~70%左右。在這一類家庭生產經營中,近年來糧食種植面積逐年擴大。
3、種植業——圈養牲畜——游牧類型:這種類型存在于規模比較大的家庭中,往往是戶主有幾個兒子。經營類型的差異主要出現在兒子們的經營分工中。我們注意到,在這個類型中,家庭中有一個成員(往往是中年、放牧技術比較好)每年仍然擔負著游牧生產的任務,每年春天,把大家庭中各個小家的牲畜集中到一起,沿著游牧牧道轉場到春牧場、夏牧場放牧,在晚秋或早冬再回到項目區,而留在項目區的其他家人則種地或飼養沒有外出游牧的牲畜。在這種類型中,還存在著一種現象,即有的家庭則會把其他家庭的牲畜放牧任務承包下來,帶著自己和別的家庭的牲畜外出放牧,委托他放牧牲畜的家庭或是以牲畜或現金的方式支付報酬,或是代為耕種他的土地。
2020年8月,窩依莫克鎮哈太村定居牧民為牲畜越冬準備草料。該村每年牛羊仍會轉場到山上飼養,到了冬季才回到定居點 |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布爾津縣零距離”
4、多樣經營類型:從事這種經營類型的家庭中的男主人往往掌握有一種除放牧或種地之外的技能,比如制作家具、修理農具;或是占有比較多的農機具,他們通過提供多樣化的服務,同時也經營畜牧業或種植業。這種類型在項目區定居牧民的戶數中所占比例非常小。
近年來,有一些婦女開始經營小商店或到縣城出售畜產品(牛奶、馬奶等)。一些家庭經濟收入比較高的定居牧民,買了汽車或輪式拖拉機,除了為自己使用外,還用來為其他定居家庭拉運物資,甚至為仍然在游牧的牧民拉運牲畜和其他物品,成為草原上的一個新的“職業”(運輸專業戶)。這可能預示著在將來,這一類經營戶的戶數會有比較大的增加,他們的生產規模可能有比較大的發展。
還有許多人開始開商店、飯館。我們1993年在阿勒泰市汗德尕特蒙古鄉做田野調查時,當時沒有一個由哈薩克或烏梁海蒙古牧民開的商店或飯館,1997年我們回到那里再次做田野調查時,在冬牧場和高山夏牧場看到了三家哈薩克牧民開的商店,1999年重回汗德尕特,哈薩克、蒙古牧民開的商店已經遍布鄉政府駐地、冬牧場、夏牧場和一些農業村,在鄉政府駐地出現了一家哈薩克人開的飯館。
還有一些牧民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城鎮“學手藝”,這些“手藝“包括駕駛技術、農牧業機械和家用電器修理、縫紉、美容理發、旅游接待和經商等。過去,除了到城鎮讀書畢業后留在城鎮工作的牧民子女外,很少有游牧民離開草原到外地做工,因為他們認為,好牧民不應該離開草原,因為他們的根在草原。從1994年起,許多牧區青年人離開了家鄉,到城鎮尋找工作。僅汗德尕特鄉在過去5年中,就有20多個游牧民家庭的青年流動到了北屯、阿勒泰市、奎屯,甚至烏魯木齊打工。
汗德尕特牧民經營的“駝鹿音樂餐吧”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雪都文旅”
上述經營類型的出現,以及今后可能產生的新的經營類型都表明,與定居前相比,定居牧民的生計方式和生產經營類型正在出現一個由單一的游牧畜牧業類型向多元經營類型的轉型的過程。再社會化在家庭經濟經營類型中得到了體現。
六
游牧民定居再社會化過程的內容
牧民定居后,形成了一個與游牧社會不同的社會群體,同時也就開始了再社會化的過程,我們的調查發現,在再社會化過程中,下面的因素是主要的內容。
定居后的生態環境:游牧民定居后,他們所處的生態環境發生了變化,即由過去的草原生態環境變成了人化的農田生態環境。過去適應的環境基本不復存在,他們必須適應一個相對比較陌生的生態環境,由此改變他們已經習得的環境行為。由于定居點一般都位于草地上,密集的人口聚落同樣形成對環境的壓力,游牧民的生態環境行為一般情況下對于環境的影響是很小的,甚至是有利于環境保護的。但是在定居以后,密集的人口聚落和新的生產格局需要新的環境行為來維護,對于定居牧民來講,這是一個比較新的問題。
定居后利用資源的方式:游牧民在定居前,主要使用草地資源,包括牧草、水源和林木(后者主要為了解決燃料問題),游牧民世世代代的游牧生產和生活使他們形成了關于資源的知識體系,包括資源或獲取和使用方法。定居后,原的知識體系,特別是涉及資源獲取和使用方法的知識,就不能完全適應新的生產和生活。其中最主要的是資源內容發生了重大的變化,耕地以及與此配套的濯溉渠道、林帶和道路成為他們生產和生活必不可少的資源。如何獲取并使用這些資源,就成為定居牧民再社會化的重要內容,也就是說,他們不得不學習和形成新的知識體系。利用耕地、農作物和用于灌溉的水源要求定居牧民具備相應的知識和技術。
新疆伊犁大莫乎爾,哈薩克牧民使用光伏
解決能源問題 | 圖片來源:美篇
定居后的生產方式:在大多數情況下,定居后的牧民采用的生產方式是農業生產與圈養牲畜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數定居點,定居牧民采用的農業生產技術基本上是傳統的農業技術。即使這樣,他們也需要一個比較長的時期來學習農業技術,布爾津縣2817項目區的經驗說明,這個學習過程一般需要三到五年。牧民定居后學習新的生產方式、適應新的生活的“再社會化”過程,不是一個短期的過程,而是長期的。
定居以后形成的牧區新的人口聚落,人口比較集中,已經具備了農業(種植業)聚落的特征。與那里的游牧群體相比,定居牧民面對著許多他們過去并不熟悉或游牧文化中所沒有的東西,在學習種植業技術的過程中,定居牧民事實上在習得一種他們過去不熟悉的文化。因此,定居引起的“再社會化”,實際上是一種有組織的文化變遷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在這個過程中,定居牧民在什么條件下能夠比較快地習得新的生計文化和環境行為,是決定定居是否成功的主要條件之一。
目前在大多數牧民定居地區,定居牧民學習的是“精耕細作”為特征的傳統農業(種植業)技術,而在農業地區,這種傳統的種植技術已經出現了比較多的不可持續的弊端,已經不能夠適應市場經濟。那么以傳統農業(種植業)為生計方式的“文化注入(文化移入)”,是否能夠解決草原地區的人口中勞動力的過剩問題,是否能夠為草原地區的發展提供可持續的動力和技術,仍然需要認真的思考和進行非常深入的研究。
定居后獲得信息的途徑和機會:牧民定居后,他們的經濟是否能夠得到發展,一個重要條件是能否獲得各種信息,包括現代農業技術信息、圈養舍飼畜牧業信息、市場信息等等。目前在新疆北部草原地區,還沒有形成現代信息網絡系統,已經有的信息渠道,如廣播、電視等,現在尚不能為定居牧民提供他們“再社會化“所需要的信息;牧民和定居牧民獲得信息的渠道仍然極為有限,獲得的信息的實用性也不高,加之語言障礙和信息來源的限制,實際上絕大多數定居牧民的生產缺乏新信息的支持,這種狀況的存在使他們發展經濟,走向市場處于被動和劣勢的地位。
從調查獲得的資料來看,地方政府仍然是定居牧民獲取信息的主要來源和途徑;除此之外,技術人員通過走訪牧民家庭、舉辦各種培訓班向牧民發布的信息,這個渠道與定居牧民的直接聯系更加密切和廣泛。牧民通過這個途徑獲取的信息對于他們的生產活動和定居生活最為密切,特別是技術人員帶給各個家庭的關于種植、畜牧和水利的各種實用技術和管理方法,受到牧民的普遍歡迎。
媒體,如電視、廣播和報紙,也是牧民獲得信息的來源和途徑。定居牧民家庭中電視機的普及率逐年上升,其中娛樂性的節目內容偏多,而對于牧民關心的涉及生產信息的節目不多,所以電視提供的信息量尚不能夠滿足定居牧民的需要。定居牧民獲得信息的另外一個途徑仍然是傳統的人際交流渠道,在外讀書、工作的家庭成員和親戚朋友仍然是牧民們獲取信息的重要來源。
2015年5月,阿勒泰杜來提鄉阿合達木村,農技員進行現場技術指導| 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美麗杜來提”
定居后傳統文化的發展:游牧民的傳統文化起源、發展與他們的游牧生產和生活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在社會發展進程中,對游牧社會的傳統文化來說,存在著揚棄不適合現代社會發展的那一部分內容和形式的要求,但是揚棄不是割斷或丟棄,而是在新的條件下保留具有生命力的內容和形式,增加新的內容和形式,也就是說,需要經歷一個文化轉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如何引進現代科學思想和技術,使之成為定居牧民社會文化的新的內容,就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許多研究和實踐說明,其中如何使特定人口或族群的傳統文化得到有力的保護,并且使它在發展過程中既發揮它的價值,又能夠得到揚棄發展,這個問題對于草原地區的定居社會來講,更具有特殊的意義。
新疆牧區近幾十年來最顯著的社會變遷一一游牧民定居,對于廣大定居牧民和尚未定居的游牧民來說,都存在著不可避免的再社會化過程。定居意味著城鎮化進程不可避免地來到了傳統的游牧地區,定居改變著牧區的自然生態環境,也正在改變牧區傳統社會環境。游牧民在自己的傳統文化面對草原地區定居引發的城鎮化趨勢時,需要做出痛苦但又是必然的抉擇,沖突和適應是再社會化過程中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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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新疆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4期
原標題:《游牧民定居的再社會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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