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是一種普遍存在的養老模式。既有研究主要從家庭轉型和土地保障視角來理解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缺乏對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綜合性和過程性考察。本文從就地養老的視角出發,建構“地方-社會性老化”的分析框架,基于湖北省沙洋縣三坪村的田野調查,闡釋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何以可能。本文研究發現:其一,“地方”是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支持基礎,包括經濟維度、社會維度和文化維度,分別對應提供生活保障的農業生產、給予非正式支持的熟人關系和生成精神體驗的家庭倫理與社區規范。其二,依托“地方”,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呈現為從生產結構、社會結構和家庭結構中漸進式退出的社會性老化過程。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構成一種普遍且具有鄉土特色的就地養老類型。鑒于此,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應以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為優勢基礎,為之提供相應的政策支持和資源助力。
關鍵詞:農村老年人 自養秩序 就地養老 社會性老化
中圖分類號:F323.89;C912.82
一、研究背景和選題價值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老齡化進程加快。《2022年度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公報》顯示,截至2022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28004萬人,占總人口的19.8%;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20978萬人,占總人口的14.9%。考慮到城鄉和區域之間的發展差距,廣大欠發達農村地區的養老問題更為緊迫。一方面,由于青壯年勞動力外流,欠發達農村地區面臨速度更快、程度更深的人口老齡化。另一方面,欠發達農村地區的傳統家庭養老趨于弱化,而社會養老相對不足。在此背景下,欠發達農村地區內生自發的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受到越來越多研究者的關注。
老年人自養是指老年人自我養老,即既不依靠子女和親屬,又不依靠社會保障的養老方式,最初被認為是不同于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的新型養老模式。在實踐中,欠發達農村地區老年人通過農業生產來滿足養老需求已成為主流形態。從這個角度來看,老年人自養存在一定的前提,即主要發生在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群體中,而在老年人逐漸喪失自理能力之后則進入“他養”階段。換言之,自養、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是相互補充的關系,共同構成了農村地區的養老模式。由此,本文將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界定為:具備自理能力的農村老年人自主進行經濟供給、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等需求滿足的養老模式。這一定義有兩個關鍵點:一是對老年人群體進行限定,即將其限定為具備自理能力的老年人,而不包括已不具備自理能力的失能老年人。二是強調老年人的自主養老能力,由此與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等養老模式相區別。理解當前中國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成為透視農村養老秩序轉型的重要窗口,同時也有助于發掘中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中國特色”,兼具理論和現實意義。
二、主要內容和邊際貢獻
本文基于“地方-社會性老化”建構分析框架,以拓展對“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何以可能”的綜合性和過程性解釋。“地方”構成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支持基礎,其是指包括經濟維度、社會維度和文化維度在內的鄉土系統。其中,經濟維度是提供生活保障的農業生產,社會維度是給予非正式支持的熟人關系,文化維度是生成精神體驗的家庭倫理及社區規范。
依托“地方”,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社會性老化過程呈現為在生產結構、社會結構和家庭結構中的漸進式退出。若僅從最終的結果來看,社會性老化意味著個體從生產結構中退出進而成為經濟上的消耗者、從社會結構中退出進而成為社會中的邊緣角色和從家庭結構中退出進而成為家庭中的贍養對象。然而,若從過程來觀察,社會性老化路徑卻具有相當大的差異性。這一過程既有可能是消極被動的等待,也有可能是積極主動的調適。這一社會性老化過程之差異產生的關鍵在于,農村老年人是否具備自主調適的可能空間。依托“地方”在不同維度提供的支持基礎,農村老年人在社會性老化的過程中具備一定的“自養”能力,由此得以在生產結構、社會結構和家庭結構中實現“漸進式”而非“斷裂式”的退出。在這種漸進式退出的社會性老化過程中,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具備自主調適生產角色、社會角色和家庭角色的能力與空間,進而體現出能動性和積極性。
本文引入就地養老視角,有利于拓展對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認識視野,同時也豐富了就地養老的內涵闡釋。在既有的關于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討論中,主要強調農村老年人依靠“自力”進行養老。在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衰弱的背景下,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常常被賦予被動、無奈的消極色彩。對此,一種代表性觀點主張建立農民退休制度以實現城鄉基本養老保障均等化。然而,這種試圖通過養老金制度來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思路在中國“未富先老”的基本國情下難以實現。并且,實踐表明這一思路也可能存在財政風險,歐洲福利國家曾經因推進超出支付能力的養老金制度而陷入“過度福利”困境乃至出現債務危機。
在此背景下,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對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新理解,即其作為農村老年人就地養老的一種實踐形態是具備支持基礎的。不同于依靠養老金制度,包含經濟、社會、文化等多重內涵的“地方”在很大程度上將農村老年人養老所需的經濟成本“內化”,由此使得農村老年人得以在家庭資源緊張和國家保障水平有限的情況下實現相對低成本的養老。正是依托“地方”發揮的支持作用,農村老年人得以在漫長的社會性老化過程中實現漸進式退出,獲得養老的自主性。
因而,在看到農村老年人依靠“自力”進行養老這一表象的同時,更為重要的是要關注到其自養秩序所賴以存在的“地方”支持。從這個角度來看,與其說是農村老年人依靠“自力”進行養老,倒不如說是農村老年人依托“地方”進行自主性養老。在中國的語境下,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構成了一種普遍且具有鄉土特色的就地養老類型。
三、主要結論和政策建議
研究發現,其一,在綜合性視野下,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支持基礎來源于“地方”。在具體實踐中,“地方”包括三重維度,分別是提供生活保障的農業生產、基于非正式支持的熟人關系和生成精神體驗的家庭倫理及社區規范。不同于既有研究從單一的家庭維度或土地維度來分析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本文解釋了具有豐富內涵的“地方”在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中發揮的支持作用。其二,在過程性視野下,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社會性老化過程呈現為從生產、社會和家庭漸進式退出。在基于“年齡”劃分的生理性老化過程基礎上,本文從農村老年人與其所處的生產結構、社會結構和家庭結構的關系出發,闡釋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動態變化過程。綜上所述,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之所以成為可能,從就地養老的視角來看,其實質是依托“地方”實現的以漸進式退出為特征的社會性老化過程。
對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理解能夠為中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政策啟示。
一方面,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是“積極老齡觀”理念的實踐體現。不同于以往普遍將老年人視為負擔的“消極老齡觀”,“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提出以“積極老齡觀”作為中心理念,即老年人并非全然被照顧、被供養、被服務的對象,而是具有生命潛能和創造力的主體。在社會性老化過程中,農村老年人呈現出依托“地方”自主調適其生產生活方式的能動性。基于這一實踐,當前推進積極老齡化的關鍵在于如何為老年人能動性的發揮創造條件,促進老年人自養能力的提升。
另一方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需要考慮如何延續和強化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從城鎮化的階段來看,當前農民家庭“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依然存在,支持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有助于降低農民家庭的養老經濟成本和勞動力投入,從而充分釋放人口紅利。與此同時,考慮到當前大規模流動的農民工并非都能實現在城市“扎根”的目標,而是有相當一部分會返回家鄉,對農村老年人自養秩序的支持也是在為未來返鄉養老的農民工提供預期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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