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以毛澤東、朱德為首的共產黨人立足贛閩邊區,開辟了全國最大的根據地——中央革命根據地,并在瑞金成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革命根據地的存在,讓國民黨蔣介石集團如芒在背。國民黨便加強推行所謂的“殺死政策”和“餓死政策”,企圖讓蘇區陷入“無粒米勺水之接濟,無蚍蜉蚊蟻之通報”的絕境,使其“不戰而自亡,未剿而先滅”。由于地理環境和戰爭的分離阻隔,中央蘇區各地之間的聯系不夠緊密,財政上因此處于各自為政的分散混亂狀態,自上而下的指導監督也失之于疏、失之于軟,部分地區和單位漸漸形成了一股貪污腐化、鋪張浪費的歪風邪氣,加劇了中央蘇區的經濟困難,威脅著紅色政權的生存發展。
面對如此嚴峻復雜的內外形勢,中共中央和蘇維埃政府毅然帶領中央蘇區干部群眾,在戰爭的夾縫里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經濟建設,振興工農業生產,積極介入生產品和消費品的購存調銷業務,加快實施財政收支的集中統一管理,著力保障紅軍官兵的物質供給和工農群眾的基本生活。與此同時,刀刃向內、刮骨去毒,建立和啟動了工農檢察機制,加強和改進了巡視檢查工作,以全覆蓋的態勢嚴密監控每個權力運行環節,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查處一切饕餮之徒、害群之馬,強力推動蘇維埃各項決策法令的貫徹落實,持續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貪污浪費斗爭引向深入,在中央蘇區掀起了一場規模空前的節儉經濟運動和反貪污浪費斗爭。
冰凍三尺因久寒,殺戒開后仍刁蠻
由于江西省是中央蘇區的主體,而瑞金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首都,中央對該地的巡視檢查工作尤其看重。1932年1月12日,臨時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召開第四次常委會,通報了瑞金縣蘇維埃(以下簡稱縣蘇維埃為“縣蘇”)主席黃正克扣工人津貼的情況,決定撤銷其主席職務,并將其交由工農檢察部調查。黃正由此成為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后第一個被查處的貪官,也是中央直接干預職務任免的第一個縣官。1月27日,人民委員會第五次常委會召開,會上專門討論了巡視瑞金的工作,決定由毛澤東親自起草巡視工作計劃。2月17日,人民委員會頒布第三號通令,要求各級政府必須立即實行節儉運動,堅決裁減一切非必要的公職人員,節省一切非必要的公費開支。同一天,臨時中央政府致信江西省蘇維埃(以下簡稱省蘇維埃為“省蘇”),批評他們兩三個月來未向中央作過一次報告,頒布的財政統一通令把群眾團體貧農團跟區鄉政府混為一談。
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工農檢察部(后改稱工農檢察委員會)在江西瑞金成立
隨后,臨時中央政府陸續指定專人、專線,并布置專項任務,對江西省的工作展開巡視檢查。中央財政委員會委員毛澤民在巡視興國、萬太和贛縣等縣的過程中,發現這些地方政府開支浪費驚人,有些甚至達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平均每個區政府每月要用掉四五百元經費,其中有個區政府每月要用掉2900個信封,每人每天要吃掉8包仁丹。興國縣蘇熱衷于創辦冒牌的國家商店,各區鄉競相效仿,創辦冒牌的合作社,操縱市場做投機生意。縣蘇主席、財政部部長以及鼎龍區政府財政科科長、國家商店經理等人,扯舊賬、算新賬、造假賬,貪污舞弊,無奇不有。會昌縣西岡區對外宣稱“什么工作都做得好”,縣蘇和紅五軍團組織調查部也確認“西岡工作在會昌是頂好的一區”。但紅五軍團政治部主任鄺朱權在巡視該區時,發現該區政府每月開支都在300元以上,委員們把打土豪所得財物留給自己享受,各項工作都暴露出了很嚴重的問題。
2月24日,臨時中央政府副主席項英在中央機關報《紅色中華》上發表社論,指出地方政府中像西岡區這樣的情況屢見不鮮,根本原因在于下級政府不健全,上級政府沒有履行督促和考察工作的職責,強調“為了消滅所存在的惡現象”,就要實行嚴格的工作檢查制度。3月1日,人民委員會第八次常委會根據毛澤民的巡視檢查報告,決議嚴懲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中的貪污分子,號召群眾協助監督政府經濟,并驅逐貪污分子;嚴禁各級政府涉足競爭領域與民爭利,所辦合作社一律轉交工農群眾接辦,并命令江西省蘇撤銷興國縣蘇主席、財政部部長等人的職務,將他們送交法庭審判。次日,人民委員會頒布第五號命令,限定日期要求各級政府逐級往下派人,切實檢查各地執行財政統一的情況,并將所遇到的障礙、所發現的貪污等情況逐級往上報告,凡玩忽職守、消極怠工者必受革命紀律制裁。
3月9日,人民委員會召開第九次常委會,決定派中央司法委員會委員梁柏臺去寧都縣、中央總務廳廳長劉開和中央婦女委員會主任周月林去石城縣巡視檢查。3月12日,中央組織局重新審查通過了《中央巡視條例》,對中央巡視員的入選條件、基本任務、工作方法,以及職權、教育與紀律等事項,作了更加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要求中央巡視員必須具備3年以上的黨齡,擁有負責地方黨組織工作的經歷,并能正確了解、傳達和忠實執行黨的路線;強調中央巡視員是中央的全權代表,必須對中央負絕對的責任,巡視地方工作必須特別細心,“生活必須下層化,經濟必須節省,做一般同志的模范”;必須向各級黨組織詳細解釋《中央巡視條例》,幫助其建立巡視制度,特別要幫助和教育當地的巡視員。附則還要求各省各地必須參照本條例建立自己的巡視制度,參照此大綱制定蘇區巡視條例。
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央執行委員會在巡視瑞金過程中發現,該縣各級政府吃飯的人多,做事的人少,主席和委員大多文化程度低、工作能力差,只在政府掛一個空名,由秘書包辦一切。縣蘇信奉“有錢才叫得動群眾”,每人每天一毛五分錢雇工修建飛機場,耗資上萬元仍未竣工。縣文化部只曉得付款,缺乏監督,全縣小學校大多有名無實,瑞林區11名教員,所教學生不過52名。梁柏臺巡視寧都時發現,該縣各級政府上級不管下級,下級不向上級報告,工作人員中貪污、找“伙計婆”的不少。寧南有幾個區的鄉蘇維埃(以下簡稱鄉蘇維埃為“鄉蘇”)政府平常都有七八個人吃飯,請客吃飯也很普遍。戴坊區發起伙食費來有10多個人,做起事來只有主席、文書和伙夫。劉開、周月林巡視石城時發現,該縣革命委員會主席以搬家的名義大肆收受群眾賀禮,還恬不知恥地說是群眾自愿送的,不收白不收。中央工農檢察部部長、臨時最高法庭主席何叔衡上任伊始,就帶著部下深入臨時中央政府駐地云集區葉坪村明察暗訪,查明該村蘇維埃(以下簡稱村蘇維埃為“村蘇”)主席謝步升大肆貪污受賄、巧取豪奪折合大洋上千元,果斷批準判處其死刑。
反映謝步升案件的油畫《紅都槍聲》
盡管巡視檢查工作不斷加強,但情況仍不容樂觀。中央蘇區反貪污浪費斗爭的第一槍余音未落,瑞金縣委組織部部長陳景魁又因貪污公款、欺壓百姓,被黃柏區群眾匿名舉報到中央工農檢察部。這個陳景魁黑白兩道通吃,能量比謝步升還大,他公然煽動當地不明真相的群眾圍攻調查人員,甚至指使爪牙在信封里夾寄子彈威脅何叔衡。中央局里面不斷有人幫他傳話,干預辦案,工農檢察部內部也有人認為舉報信是一面之詞,難以采信,擅自把匿名信當廢紙扔掉了。無獨有偶,勝利縣委書記鐘圣諒、縣蘇主席鐘鐵青合伙倒賣鴉片、私吞贓款,盡管江西省委書記李富春和省蘇主席曾山到當地進行巡視督查,但上述兩人最終也只受到行政撤職處分,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11月7日,臨時中央政府向全體選民發布工作報告書,坦言自成立一年來,雖然付出了很大努力,自下而上重新選舉改造地方政府,驅逐隱藏的階級異己和怠工腐化分子,設立各級工農檢察部、控告局和突擊隊,監督和防止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發生官僚腐化,卻由于種種原因未取得應有的成功,未收到實際的效力。巡視和檢查地方政府工作的制度“在實際上到現在尚未很好地建立起來”。財政上各自為政的現象在“有些縣還未消滅”,“特別是對貪污浪費的懲戒,有些政府還不能堅決執行”。中央財政部也承認尚無工作成績可言,因為各級政府歷來忽視財政工作,習慣于自由開支,阻礙了國庫制度和預算決算制度的建立實行。據中央司法部不完全統計,全蘇區7至9月份總計判決犯人1641人,其中70%屬于政治犯,9%純粹是土豪罰款,對貪污浪費的打擊力度明顯不夠。
拔本塞源清余毒,明刑弼教斷根株
1932年12月1日,何叔衡簽發中央工農檢察部第二號訓令,要求各級工農檢察部結合戰爭開展緊急動員和改造蘇維埃政府等工作,并召集上級指派人員組織臨時檢舉委員會,分別檢舉本級和下一級政府機關及所屬地方武裝組織,全面清除潛藏的階級異己、貪污腐化分子和動搖消極分子。12月15日,少共中央局也發出第二號通知,要求各級團部必須建立輕騎隊,發揮青年群眾的監督檢查作用,充當“檢舉委員會最有力而可靠的助手”。毛澤東親自蹲點瑞金縣云集區和壬田區,并于1933年6月1日簽發人民委員會第十一號訓令,要求在中央蘇區各地進行普遍、深入的查田運動,重新排查漏網的豪紳、地主和富農,徹底清除殘余的封建勢力,從源頭上根治各種不正之風。中央蘇區的反貪污浪費斗爭由此迅速升級,巡視檢查工作也得到進一步的加強和改進。
1933年1月10日,蘇區中央局審議通過了關于鞏固黨的組織與領導的決議,要求各級黨部必須健全巡視工作,糾正過去走馬看花的巡視方式,改變一切脫離群眾和官僚主義的工作方式。3月15日,蘇區中央局委員、組織部部長任弼時在湘贛兩省組織會議上,要求各級黨部巡視員的配置,省委可增加到十四五個,縣委可視縣域大小增加到5至8個,區委可在支部中指定幾個不脫產的巡視員,負責巡視某一鄉某一項工作,并提出不必強求巡視員的能力非得比下級組織領導強,只要對某項工作特別有經驗,就可以給他分配相應的巡視任務。7月11日,人民委員會召開第四十五次會議,決議由中央政府各部派員,分3組巡視南線8縣,由土地部和工農檢察部派員巡視北線9縣,由土地部派員巡視閩贛省,“不應是常態的(地),而要是特別緊張的(地)”去領導查田運動。
中央蘇區工農檢察部控告局設立的第一個舉報箱
中央蘇區的主流媒體順勢而動、火力全開,矛頭不單對準貪污浪費,也指向工農檢察干部、巡視員和巡視檢查工作本身。如寧化縣有兩個“吃冤枉”的區工農檢察部部長,來瑞金參加8縣查田運動大會,到第四天還不知道來做什么事;兆征縣工農檢察部有個通信員名叫陳唐子,假冒縣蘇主席去酒樓騙吃騙喝;少共中央局巡視員鄭茂德去寧都巡視工作,偷走縣保衛局的騾子,把自己騎去的馬賣掉,回來請人大吃館子;瑞金縣云集區文化部的朱部長無論是回家,還是下鄉巡視工作,總是騎馬;長汀縣蘇副主席張仁標在去濯田區巡視工作的路上騎著高頭大馬、背著短槍,因怕失體面不肯下馬,差點被拋落到一座木橋下,竟然指責當地干部群眾不把木橋修好,想故意謀害他;等等。這些事都被報紙一一揭露出來。
在此多管齊下、全面開打的碾壓態勢下,陳景魁和鐘圣諒、鐘鐵青等終于被押上了刑場。中央印刷廠副廠長范束林、中央造幣廠會計科科長肖倫海等人,也因貪污3000多元巨款而被送上了“斷頭臺”。中央機關還破天荒開辦群眾法庭,中央總務廳廳長劉開、中央財政部會計處處長許文亮,以及國家銀行職員袁雨山和劉道彬等人,因貪污腐化被群眾判決開除公職。
11月底,中央工農檢察部聯合中央審計委員會,集中檢查中央機關和瑞金縣蘇最近3個月的經費收支決算報告書,發現了諸多問題:中央總務廳10月份的預算高達5000多元,全國蘇維埃大會禮堂的防空洞僅安裝一扇門就花費幾十元,墻壁粉刷過一次白色的又粉刷一次灰色的;瑞金縣每月都有100多元的燈油費、50多元的醫藥費,以及茶葉、花生和藍靛等奇奇怪怪的支出;還有一家專供政府工作人員聚餐的菜館,一次購進16斤甲魚仍然供不應求……各種跡象都表明,“這不是單純浪費的現象,這些數字的內容包括許多嚴重的貪污問題”,全國蘇維埃大會工程所和瑞金縣財政部難辭其咎。
12月15日,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第二十六號訓令,首次明文規定了公職人員以權謀私、貪污浪費的量刑定罪標準和懲罰辦法,其中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必須處以死刑。同一天,中央政府指令少共和工會抽調力量組建輕騎隊,由中央工農檢察部代部長高自立帶隊,進駐瑞金縣蘇財政部展開突擊檢查。他們從最明顯的貪污浪費項目入手,以縣蘇68盞燈每晚至多耗油5斤計算,問責10月至11月賬上的550斤燈油支出是怎么來的;7月,某劉姓地主曾經交來40元罰款,而賬上只記了一半,另一半又去了哪里。一個個鐵一般的證據,終于摧垮了相關人員的心理防線。到12月21日,輕騎隊完全得出了結論:會計科科長唐仁達個人經手造成的浪費不算,僅其個人私吞各機關單位交來的余款、群眾退回的公債谷票款以及變賣公家物資、隱瞞地主罰款等項,就高達2000多元。
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十六號訓令——《關于懲治貪污浪費行為》
其他各路巡視檢查也發現了大量問題,有些比中央總務廳和瑞金縣蘇財政部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江西省郵政管理局在預算支出中,文化教育費竟占了總數的3%,過年的肉錢用了147.8元。會昌縣有209名工作人員,預算中列入了文具費130元,甚至把修理購置費也算在經費項目下面。初步查明內務部部長貪污了4000多元公款,高挑區蘇主席貪污了金戒指1枚。門嶺縣蘇工作人員經常請長假回家,縣蘇仍舊按照原有人數報賬,拿來當伙食尾子分掉,以至于分到的錢超過了付出的錢。博生縣蘇140個工作人員,平均每天都有11個病人,每月要用掉100多元藥費,輕微咳嗽、肚痛都要吃藥,貴重藥又不寫明是誰吃的。寧化縣鄧坊區土地部部長徐高明裝癡賣傻,總是以自己不識字、能力不夠為借口對付上級的巡視檢查,暗中收取富農的金錢和豬肉卻一點不含糊。
1933年12月28日,臨時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認定中央總務廳廳長趙寶成失職失察,決定給予其撤職處分;管理處處長徐毅有意放走涉嫌貪污、尚處于監視中的左祥云,除了撤職,還須拘押詢究;認定唐仁達貪污浪費嚴重,處以極刑;縣蘇財政部部長藍文勛知情不報,先撤職再追究其刑事責任;縣蘇主席團消極應付檢查,給予主席楊世珠警告處分。1934年1月4日,臨時最高法庭依法判處唐仁達死刑,立即執行;藍文勛監禁10年,并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同一天,中央工農檢察部以中央總務廳和瑞金、會昌等處查出的大案要案為例,在《紅色中華》上發表題為《怎樣檢舉貪污浪費》的指示文章,提醒各級政府:小事件往往能查出大問題,浪費嚴重的地方多半隱藏著貪污分子,貪污浪費也不只發生在財政系統,一切跟錢打交道的機關都有這種可能,甚至可能性更大。
紅色尖兵滿天飛,蘇區利劍顯神威
中央蘇區的反貪污浪費斗爭進入了高潮,巡視檢查工作開始步入常態化、規范化的軌道。1934年1月15日至18日,中共中央六屆五中全會在江西瑞金縣召開,會議決定將中共臨時中央局正式更名為中共中央局。全會選舉產生了中央黨務委員會,并在省一級相應成立了監察委員會,專門負責監視檢查黨內的違法亂紀行為和官僚腐化現象。1月22日至2月1日,毛澤東在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上強調:“應該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員明白,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反對貪污浪費的斗爭,過去有了些成績,以后還應用力。”大會決定將臨時中央政府正式更名為中央政府,中央工農檢察部升格為中央工農檢察委員會,中央政府副主席項英兼任中央工農檢察委員會主席。毛澤東還特聘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周月林、湘贛省委原書記王首道,破格提拔瑞金縣云集區委原書記朱開銓,擔任中央政府主席團的專職巡視員。
蘇區反腐宣傳標語
中央政府成立了節省經濟委員會總會,組建了中央反貪污浪費突擊隊,首先拿中央一級經手款項的機關開刀,重點盯住款項經手人,掀起了新一輪的反貪污浪費巡視檢查。由于這次巡視檢查發動了各受檢機關的輕騎隊和工農通訊員,突擊范圍細致到各處各科乃至馬夫班、伙夫班,不到兩個月時間,就從中央政府、國家企業和群眾團體的17個機關單位中,查出了貪污浪費分子43個,追繳贓款贓物大洋2053元、棉花135公斤、金戒指4枚。2月13日,最高法院認定左祥云貪污公款246.7元,企圖叛逃投敵,數罪并罰判處死刑。趙寶成、徐毅除了已知罪行,又被查明分別浪費公款不下萬余、數千元,分別被判處監禁6年、苦工1年。中央互濟總會財務部部長謝開松、中央造幣廠會計科科長凌全香、軍委印刷所會計科科長路克勤等29人,也被逐一查明貪污浪費事實,并送交法庭判決。
中央一級反貪污浪費取得的經驗和成果,被同步運用、擴大到地方各級,中央對貪污浪費問題比較突出的區域,巡視檢查來得更為直接、頻繁而又嚴格。于都縣在推銷公債、收集糧食和征收土地稅等工作中落后驚人,在擴大紅軍和查田運動中還因強迫命令、侵犯中農,被反革命分子利用來煽動蠱惑脅迫群眾逃跑反水,引起了中央的高度警覺,但多次派出專人和工作團巡視檢查均無功而返。縣蘇主席熊仙璧又是新當選的中央執行委員,牌子硬、級別高,一般人管不了他。最后中央決定由項英親自坐鎮指揮,通過與熊仙璧的母親拉家常,找到了熊仙璧挪用公款販賣谷鹽的有力證據,順藤摸瓜查處了一起中央蘇區牽涉面最廣的干部集體貪污窩案。全縣檢舉了自中央執行委員以下大小貪官124人,其中縣委書記劉洪清、縣蘇軍事部部長劉仕祥等12人被當場執行槍決。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最高特別法庭審判熊仙璧的判決書
縱觀中央蘇區反貪污浪費的巡視檢查工作,貫穿于中央蘇區從創建到淪陷的全過程,穿插在各項中心任務、突擊運動和平常工作之間,自始至終都沒有放松過。在中央蘇區歷時近3年的反貪污浪費斗爭中,絕大多數案件都是在自上而下的巡視檢查中現蹤露跡,絕大多數貪官都是在紀檢監察機關的監視督促下落網法辦的。工農勞苦大眾的紅色“欽差大臣”無孔不入,蘇維埃政權的“尚方寶劍”凌空高懸,極大地延伸拓展了監督觸角,形成了震懾威力,減少了因貪污浪費造成的經濟損失。據不完全統計,僅1934年4月至7月,中央蘇區各級政府的經費開支逐月大幅下降,總計節省了130余萬元。一些貪污浪費重災區一躍成為清廉節儉的模范區,如中央總務廳率先發動職工自制蠟紙、蚊香和熬鹽,月預算從五六千元減少到1000元以下。在1933年10月至1934年3月這段時間里,瑞金縣追繳貪污贓款高達6000多元,公職人員從1340人裁減到831人,行政經費從7466元壓縮到1766元。
中央蘇區卓有成效的反貪污浪費巡視檢查工作,其意義不只是節省積聚了有限的資源,緩解了一時的財政經濟困難,更重要的是剔除了自身肌體內的病灶毒瘤,倒逼著轉變了領導工作方式,增強了為民服務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堅定性,孕育了蘇區精神,促進了蘇區干部好作風。各級巡視員也在工作實踐中得到了磨煉,迅速成長為可以獨當一面的中堅骨干,并為以后各個歷史時期的巡視檢查工作提供了經驗,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這一客觀事實,連挑剔的西方媒體都不得不承認:“中國共產黨員絕對不是消極散漫的人,赤色區域完全是在首都瑞金的總參謀部——中央政府的嚴格管理之下。”總而言之,正如當年中央審計委員會的一份總結報告所言:“這一成績比節省的金錢還要大,這是偉大的成績,不能以數目字估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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