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遞煙方式到列寧的文風
陳 晉
毛澤東是文章高手。關于寫文章的態(tài)度,他1960年8月19日會見越南的胡志明時,打過一個很有意思的比方。他說:“請人抽煙要這樣(做手勢,把煙自然地伸遞給對方),不要這樣(做手勢,把煙隨手扔甩給對方),但也不必這樣(做手勢,雙手合起來捧上遞給對方)。就是說,講話、批評、寫文章要文明一點,要學列寧,要用科學的語言,要有準確性、鮮明性、生動性。有時還要有一定程度的尖銳性,這要看什么情況,什么問題,不是把煙一丟。”
寫文章與遞香煙,完全不搭界。毛澤東的比喻,卻道出二者相通的立場和情感邏輯。把自己的香煙掏出來請人吸,猶如把自己的認識寫出來請人讀,本質上就是作者和讀者的關系。毛澤東講述的三種遞煙方式,引出三種寫作的態(tài)度和文風。
第一種,作者和讀者的關系是平等的。請你抽煙,是尊重你,照顧到你的習慣;請讀者讀自己的文章,自然要尊重讀者,寫作時就要照顧到讀者的閱讀習慣和感受,就像把煙很自然地而不是冒失地遞給對方一樣,拿出的是作者的真實和真誠的見識。雙方都不卑不亢。
第二種,作者居高臨下。把煙隨手扔給對方,讓人覺得是賞賜或強塞,而且還不管別人接不接得住,愿不愿意抽你的煙。如此態(tài)度寫出來的文章,要么是教訓人,要么是鐵定了心,你愛讀不讀。
第三種,討好讀者。卑微地雙手捧上煙呈送給對方,讓人覺得有情感“綁架”的味道,是一種“庸俗的謙虛”。實際上,這是隨波逐流的寫作,缺少真誠和立場,依然是沒有把讀者放在眼里。
在上述比喻中,毛澤東明確提出:寫文章要文明一點,要學列寧。列寧的文風好在哪里呢?毛澤東1956年9月會見外賓時說:“列寧是把心給別人,平等待人,而斯大林則站在別人的頭上發(fā)號施令。他的著作中都有這種氣氛。”把心交給別人,才可能有平等的寫作態(tài)度和真誠的文風。1964年1月8日,毛澤東又向某大報的負責人明確表示:“應該學會用自己的話來寫文章。列寧就很少引人家的話,而用自己的話寫文章。當然不是說不要引人家的話,是說不要處處都引。”用自己的話寫文章,這應該是一個起碼要求,處處引用別人的話,顯然是偷懶,不是拉大旗,就是藏私唬人。對被引用的人來說,也未必是一種尊重。
毛澤東欣賞的列寧的文風,概括起來,正是他一貫強調的準確性、鮮明性、生動性。怎樣才能實現這樣的文風,關鍵在平等的寫作態(tài)度,要有讀者立場、學理思維和真誠表達。
(本文原載《中華讀書報》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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