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編者按
本文節選自克魯泡特金的著作《面包與自由》,題目為編者自擬。該文從100多年前的實際生產力水平出發,近似計算出每位成人每日只需從事5小時“必需的勞動”,就可以使每位社會成員達到中產階級以上的生活標準。如今我們的生產力不得不比百年前更先進,但工作時長卻“不得不”維持在較高的水平,貧富差距也“不得不”維持在警戒的邊緣,是誰之過也?或許部分原因正如文中所說,“在現在所謂文明國家中有許多人徒手游蕩,不做一事;有許多人終日從事于應該消滅的、有害的職業,還有許多無用的經紀人……現在,每個富豪的家里養著許多無用的奴婢;而且在行政機關里,差不多等于為著每十個居民或者甚至于六個居民設置一個官吏,這是無益的浪費”。
一個人為著生產他一家的營養的食物,舒服的住居,必需的衣服等,一天究竟應該勞動幾小時呢?這是社會主義者常常討論的問題,他們大概都得出下面的結論:假若全人類都來勞動,那么,每天只要勞動四五小時便夠了。富蘭克林[1]在十八世紀之末便決定這勞動時間為五小時;雖說安樂的欲望增加了,但生產力也同時增加了,而且增加的速度更大。
更就農業來說,我們可以看出,要是人們依照合理的科學方法來耕種,而不再象現在那樣,在那些以粗拙的方法耕的田地中,隨意散播種子,[2]那么,土地能夠貢獻給我們的產物一定是很多的。在美國西部的田地,有些有三十方英里的面積,然而與文明國家的施過肥料的土地比起來總算是瘠弱的,每一英畝的出產只有十英斗乃至十五英斗;這就是說比較歐洲以及美國東部的田地所出產的要少一半。[3]而且靠著機械的力量,兩個人一天可以耕種四英畝的田地,一百個人在一年之中,可以產出坐在他們家里的一萬人全年的食品了。
因此在這樣的狀態之下,一個人只要作了三十小時(每天五小時共要六個半天)的工,便可以得到他所需要的全年的面包而有余了;要是做十個半天的工便可以養活五口的家族了。
假使我們采用集約農法,一個人還用不到做六十個半天的工便可以獲得他的全家所需要的面包、肉類、蔬菜以及奢侈的水果。這是可以從現今得到的結果來證明的。
我們再來考察建筑在今日的大都市中的勞動者的住所的代價,我們便可以相信在英國大都市中建筑一所勞動者居住的小屋(素價二百五十鎊),只要一千四百天乃至一千八百天的工作(假定每天做工五小時)就夠了。這種房子至少可以保持五十年;一個人一年二十八天乃至三十六天的半日勞動就可以得著他一家的家具齊備,又合衛生,而且極其舒服的住宅了。但是倘使從房主那里去租賃這樣的屋子,那么,勞動者每年便要作七十五天乃至一百天的全日的工作才夠支付房租。
這個計算表示出來目前英國的一所房屋的最高價值,我們要注意這是在現社會的缺陷組織中所得到的計算,在將來良好的社會中當然更要廉價得多。在比利時的工人區中的工人住房的建造,更要價廉得多。所以我們如果仔細考慮一下,便可以斷言在良好的社會里一個人在一年中三十天乃至四十天的半日勞動便足以得到一個極舒服的家。
現在再說到衣服上面,衣服的真正價值是很難決定的,因為經紀人(中間人)等所得的利益是不能算出的。例如說,把從地主、養綿羊的人、羊毛商人以及其他一切中間人起一直到鐵路公司、工廠主、紡織工人、出賣現成衣服的商人和販賣衣服的經手人等等在每碼呢上征收的租稅,一起計算起來,我們便可以想象到我們為著每件衣服付給那一群資本家的代價究竟有多少。因此,那些在倫敦大商店里面售價三鎊四鎊的大衣,要說是值得多少天的勞動,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現在我們所能斷定的,便是靠著現在的機械的力量,我們能夠制造出幾乎不可相信的那樣多的物品,價值既廉而且快。
只舉兩三個例便夠了。因此在美國七百五十一個棉紗工廠(紡績和織物)中十七萬五千個男女工人,除制造出大量的線外,還造出二十萬三千三百萬碼的棉布。平均算來,每日做工九小時半,一共作了三百天的工,便可以生產出一萬二千碼以上的棉布,即是每十小時生產四十碼。就說一個家庭每年至多不過需要二百碼,這等于五十小時的勞動,即是每日五小時共做十天的工。此外我們還有線;這就是說縫紉用的線和制造毛棉混合物用的絲。
至于單獨紡織所得的成績,依美國政府的統計,在1870年勞動者每天做十三小時至十四小時的工,在一年之中制造出一萬碼的白布;過了十六年后(1886年)只要每周作五十五小時的工,便可織出三萬碼了。到了現在,生產率更是很快地增高起來。
便說到花洋布(紡織和印花的時間在內),每年二千六百七十小時的勞動——每小時造出十二碼內外——也可以生產出三萬二千碼來。那么,要得到二百碼的白地印花的棉布,只要每年做十七小時的工便夠了。我們必須注意的就是原料從耕作地方送到工廠去,而漸漸變形一直到造成了棉布,這其間所費去的時間都是在這十七小時以內。然而如果要從商人那里去買這二百碼的棉布,一個收入較多的工人,至少也必須付出十天或十五天(每天十小時)勞動的代價,這即是說要付出一百小時或一百五十小時的勞動的代價。要是一個英國的農夫想得到這種奢侈品,他便要去做一個月或一個月以上的工才能夠付出這奢侈品的代價。
由此例看來,我們可以知道在良好社會組織之下,只要每年五十天的半日勞動,我們便可以得著比現在小資產階級所穿著的更要華美的衣服了。
如以上所述,我們為著要得到土地的產物,只要每天做五小時的工,共做工六十天便夠了;為著要得到房屋居住,只須做工四十天便夠了;為著要得到衣帽穿戴,只須做工五十天便夠了;假使我們把休息日除開,每年的勞動日子算成三百天,那么這不過是半年的勞動罷了。
因此,還要剩余下一百五十天的勞動,這可以用來制造其他的生活必需品——如葡萄酒、砂糖、咖啡、家具、運輸等。
固然,這些計算只不過是近似的,并不是極正確的,然而也可以用其他的方法來證明。我們看:在現在所謂文明國家中有許多人徒手游蕩,不做一事;有許多人終日從事于應該消滅的、有害的職業,還有許多無用的經紀人;這樣我們可以知道無論在任何國家中,實際生產者只有其國民的半數,假使從前十個人做的工,現在由二十個人來做,制造有用的物品,假使社會努力節省人類的精力,那么,這二十個人每天只要做五小時的工便夠了,生產也并不會減少的。現在,每個富豪的家里養著許多無用的奴婢;而且在行政機關里,差不多等于為著每十個居民或者甚至于六個居民設置一個官吏,這是無益的浪費;假使我們盡量地減少了人類精力的這種浪費,而且利用此等力量來增加國民的生產力,這是很夠的。實在,我們能夠把做工的時間減少到每日四小時或三小時,而同時物品生產的數量并不比現在所產出的為少。
倘使我們把這些事實綜合地研究一下。我們便可以得到下面的結論:假定現在有一個居民不過數百萬的社會從事于農業及種種的工業——例如,巴黎和塞納—瓦茲省。假定這個社會里的所有的兒童都學習用自己的腦和手勞動。除開那些從事教育兒童的婦人而外,凡是成年的人,從二十歲或二十二歲起,到四十五歲或五十歲止,每天都應該勞動五小時而且還要從事一種這城里所認為必需的職業,但任其選擇任何部門。這樣的社會才能夠保證其中一切人的安樂。比今日中產階級所享受到的安樂還要實在些。并且這個社會里每個工人至少每天有五小時的時間用在科學、藝術以及那些不便歸在必需品的項下的個人的欲求(在人類生產力增加的時候,這些東西也成為必需品,不再是奢侈難得的東西)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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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本杰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美國政治家,美國獨立建立者之一。——譯者
[2] 這是前幾十年的情形。——譯者
[3] 這也是從前的情形,下同。——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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