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寧對階級的正面定義和最終完成
列寧的完成是劃時代的。列寧對階級做出了一個清晰的劃分。因為這個劃分足夠清晰,所以我們直接舍棄了列寧散見于其他著作中的描述,開門見山地分析這個著名的論述。
列寧在《偉大的創舉》中寫道:
“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大的集團,這些集團在歷史上一定的社會生產體系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同生產資料的關系 (這種關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了的)不同,在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歸自己支配的那份社會財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由于它們在一定社會經濟結構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其中一個集團能夠占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1]”
這一論述如此經典,以至于凡是講述階級劃分的人,無不以之為金科玉律而大加論述的。
列寧首先總體概括了這一關系的內容:“這些集團在歷史上一定的社會生產體系中所處的地位不同”。這一論述雖然在行文上與后文類似,但是內涵上卻更加概括,因此需要單獨拎出來而不與后文成“并列關系”。列寧強調了一個分析階級的抓手:“社會生產體系中的地位”,這一抓手前有一個現實的條件“歷史上一定的”社會生產體系。
一句話,進行任何階級的分析,都必須以一定的歷史條件、歷史背景為基礎,通過分析社會生產關系來分析階級。這就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方法。
隨后,列寧羅列了分析階級的三條標準
第一, 社會成員與生產資料的關系,即列寧所謂的“同生產資料的關系 (這種關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了的)不同”。其核心便是是否可以占有生產資料,并對生產資料產生實際的“管領”、“控制”、“支配”的權利。這一權利可以是來自于所有權,也可以來自所有權主的授權。但無論如何,它必須達到實際的“管領”、“控制”、“支配”的程度,而絕不能像僅買了10股股份的無產者那樣,僅僅是邏輯上的、理論上的、可能的程度。有人說,沃倫·巴菲特作為一位金融資本家,通過其運營的資本持股無數上市公司,但巴菲特本人并不實際管領這些公司的生產,也即不實際支配和使用這些公司的生產資料。更有甚者,與巴菲特簽訂特別的購股協議,要求巴菲特只參與經濟利益的分配,不能參與企業管理。但這絲毫不意味著這位金融巨鱷失去了同生產資料的關系。相反,這不過是資產階級內部對生產進行規劃的分工和考量,力圖實現利益最大化的內部勾當而已。如果誰認為只參股不管理的金融資本同只買了10股股份的無產者一樣,不具有實際的生產資料的占有地位的話,那就是只會摳字眼而不懂得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傻瓜!
第二, 社會成員與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即列寧所說的“在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這一點,馬克思與恩格斯也反復強調到,即勞動組織中的支配權。雇傭勞動者因為已經將其自身的勞動能力出賣給了資本家,因此,在勞動組織中,勞動者不能自己安排自己進行生產,相反,勞動者必須在資本家及其附庸、監工等人的支配、管理乃至監視下進行勞動。在整個勞動組織中,勞動者僅僅是被支配者,不享有什么民主權利,或者享有的范圍很少、層級很低,只能經常性地在最基層說上一些話。這一勞動組織中支配別人勞動的內容在社會主義社會中也將不斷被提及,成為劃分階級的重要標準。
第三, 社會成員收取勞動成果的方式和數量。即列寧所說的:“因而取得歸自己支配的那份社會財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社會成員收取的勞動成果的載體,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主要表現為貨幣。獲取收入的方式無非四種,工資、利息、利潤、地租(現代社會表現為房租)。勞動者獲得工資、資本家收取利潤,投在金融市場的過剩資本獲得利息、房主獲得房租或地租。如果我們把房屋“擬制”為一項金融資產,那么,房租也就成為這項金融資產的利息,而這一利息水平被西經稱為“還原利率”。其次是數量,更進一步說是獲得勞動成果所表現的貨幣額同自身勞動力價值的關系。工人的具體工資一般和勞動力價值大小相仿佛,資本家的利潤額同其總資本的大小、平均利潤率和個別經營狀況相關,利息水平同資本總量的大小和利率水平相關。毫無疑問,對于每一個社會成員來說,我們應當查看組成其總收入中的主要部分是什么。一個月入3000元的無產者完全可以花200元在A股上買10股某企業的股份,而這一200元的股票也可以給他帶來每年5-6塊錢(每月4-6毛錢)的股息收入。但我們卻不可能責難這樣的一位無產者是寄生蟲。因為他的股息收入在他的總收入中僅占不到萬分之二。他無法依賴這一筆股息收入為生。然而,量必將引起質變。當一個人依靠股息收入逐漸地、部分地可以謀生,占據他總收入的30%、40%、乃至50%及以上的時候,他就逐漸由一個無產者而成為一個半無產者,乃至一個小資產階級。
最后,列寧對階級做了總結:“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集團,由于它們在一定社會經濟結構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其中一個集團能夠占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因為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的差異,這一條件主要是與生產資料的關系和勞動組織中的支配地位,所以,在結果上,一個集團可以占有另一個集團的勞動。這里的“勞動”的概念并不周延,我們知道,只有勞動力或者物化勞動才能作為商品而存在,前者是勞動者本人,后者是現實的商品。“勞動”僅僅是“勞動力”的消耗的過程。因此,列寧此言可以做擴展性解釋,即占有著支配勞動的總過程(即勞動組織中的支配權這一項權力及其應用)和勞動果實(即剩余價值)。
就此,我們對列寧的定義已經基本梳理清晰。說穿了,如果我們從“方便解說和傳播”的角度去理解列寧的意思,就像不少人已經總結的那樣:在人與物的關系(人與生產資料)、人與人的關系(勞動組織中的支配與被支配)、人與勞動成果的關系(人與剩余產品或剩余價值之間的分配關系),這三重意思上進行綜合判斷。
而這三種因素,實際上是互相聯系的因果關系,三重因素不過是資本主義生產體系這一重因素的拆解罷了!
對資產階級來說,正是因為在生產領域占有著、管領著、支配著一定的生產資料,并雇傭一定的勞動力,也就因此可以在勞動組織中支配勞動者,也就因此可以在分配領域占有剩余價值;?
對無產階級來說,正是因為一無所有,不占有任何生產資料,為了獲得生活來源,所以需要出賣自身的勞動能力,所以要在生產領域中被資本家支配,也因此就在分配領域中無法獲得自己生產的剩余價值,從而呈現出被剝削的畫面。分配關系的不平衡不是其自身造成的,而是由生產領域造成的。“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產條件的一定的社會性質和生產當事人之間的一定的社會關系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關系只是歷史規定的生產關系的表現。[2]”
二、毛主席對階級的劃分
在毛主席這里,問題就更加清晰了,以至于毛主席寫下了光輝的《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一文,系統的論述了半殖民地的中國在帝國主義時代中各階級的構成、特點和革命態度。這一系統的階級分析相比于馬克思、恩格斯和列寧等其他導師的階級分析論述,更顯得十分突出。
該文寫于1925年,毛主席時年32歲。
開篇,毛主席先寫下一段總括性的論述:
“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中國過去一切革命斗爭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為不能團結真正的朋友,以攻擊真正的敵人。”
隨后,毛主席把中國社會分成了6個階層或階級,由大到小依次是:地主階級或買辦階級、中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半無產階級、無產階級、游民無產者。也許毛主席對每個階級的命名或取詞不是最嚴謹的,但這絲毫不妨礙毛主席對這個階級的本質的把握。
1. 地主階級和買辦階級:“地主階級和買辦階級完全是國際資產階級的附庸,其生存和發展,是附屬于帝國主義的。”
2. 中產階級:“這個階級代表中國城鄉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中產階級主要是指民族資產階級。”
3. 小資產階級:“如自耕農,手工業主,小知識階層——學生界、中小學教員、小員司、小事務員、小律師,小商人等都屬于這一類。……自耕農和手工業主所經營的,都是小生產的經濟。”
“第一部分是有余錢剩米的,即用其體力或腦力勞動所得,除自給外,每年有余剩。”、
“第二部分是在經濟上大體上可以自給的。……他們覺得現在如果只使用和從前相等的勞動,就會不能維持生活。必須增加勞動時間,每天起早散晚,對于職業加倍注意,方能維持生活。”
“第三部分是生活下降的。這一部分人好些大概原先是所謂殷實人家,漸漸變得僅僅可以保住,漸漸變得生活下降了。……這種人因為他們過去過著好日子,后來逐年下降,負債漸多,漸次過著凄涼的日子。”
1. 半無產階級:“此處所謂半無產階級,包含:(一)絕大部分半自耕農,(二)貧農,(三)小手工業者,(四)店員,(五)小販等五種。”
“①半自耕農,其生活苦于自耕農,因其食糧每年大約有一半不夠,須租別人田地,或者出賣一部分勞動力,或經營小商,以資彌補。”
“②貧農是農村中的佃農,受地主的剝削。其經濟地位又分兩部分。一部分貧農有比較充足的農具和相當數量的資金。此種農民,每年勞動結果,自己可得一半。不足部分,可以種雜糧、撈魚蝦、飼雞豕,或出賣一部分勞動力,勉強維持生活,于艱難竭蹶之中,存聊以卒歲之想。所謂另一部分貧農,則既無充足的農具,又無資金,肥料不足,土地歉收,送租之外,所得無幾,更需要出賣一部分勞動力。荒時暴月,向親友乞哀告憐,借得幾斗幾升,敷衍三日五日,債務叢集,如牛負重。
“③小手工業者所以稱為半無產階級,是因為他們雖然自有簡單的生產手段,且系一種自由職業,但他們也常常被迫出賣一部分勞動力,其經濟地位略與農村中的貧農相當。因其家庭負擔之重,工資和生活費用之不相稱,時有貧困的壓迫和失業的恐慌,和貧農亦大致相同。”
“④店員是商店的雇員,以微薄的薪資,供家庭的費用,物價年年增長,薪給往往須數年一增,偶與此輩傾談,便見叫苦不迭。其地位和貧農及小手工業者不相上下,對于革命宣傳極易接受。”
“⑤小販不論肩挑叫賣,或街畔攤售,總之本小利微,吃著不夠。其地位和貧農不相上下,其需要一個變更現狀的革命,也和貧農相同。”
1. 無產階級:“二百萬左右的產業工人中,主要為鐵路、礦山、海運、紡織、造船五種產業的工人。”
2. 游民無產者:“為失了土地的農民和失了工作機會的手工業工人。”
毛主席在文章的最后總結道:“一切勾結帝國主義的軍閥、官僚、買辦階級、大地主階級以及附屬于他們的一部分反動知識界,是我們的敵人。工業無產階級是我們革命的領導力量。一切半無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是我們最接近的朋友。那動搖不定的中產階級,其右翼可能是我們的敵人,其左翼可能是我們的朋友——但我們要時常提防他們,不要讓他們擾亂了我們的陣線。”
我們細致分析毛主席對階級進行劃分的描述時,會發現,毛主席所使用的方法與列寧在《偉大的創舉》中所列舉的方法是一致的:
1.看是否具有生產資料,以及擁有的數量,比如小資產階級都擁有相對充分的生產資料,而半無產者基本都擁有一定的、或多或少的生產資料,工業無產階級則不擁有絲毫生產資料;
2.看勞動力是否受他人支配,比如貧農需要向地主出賣一定的勞動力,受地主的支配和剝削,工人需要向資本家出賣勞動力等等;
3.看勞動成果的占有方式和多寡,比如第一部分的貧農,每年的勞動成果自己只能得到一半,另一半需要另想辦法,比如小手工業者,其工資和生活費用不相稱等等,不一而足。
毛主席雖然沒有對每一個階級都嚴格的按照三項標準進行分析,但是面對可能具有模糊性和產生混淆的重點問題時,主要是對小資產階級和半無產者,毛主席則面面俱到地進行了分析。并基于每一個階級的社會經濟條件提出了相應的政治立場。
這一方法在毛主席于1933年所寫的《怎樣分析農村階級》一文中同樣得到充分的運用。我們不再贅述。
導師們已經將方法交給了我們。那么,如何做當今世界的階級劃分,是一個屬于今天的任務。
[1] 《列寧全集》第37卷,《偉大的創舉》,第13頁。
[2] 《馬恩全集》第25卷(下),第9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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