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75歲的退休干部,經歷了人生最為驚心動魄的二十多天。
因舉報當地主要領導被刑事拘留、逮捕,隨后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最后又因“不存在犯罪事實”為由被撤回刑事起訴。如此短的20天左右的時間里,他經歷了如此大起大落,用大白話說就是說抓就抓、說放就放。
馬樹山究竟經歷了怎樣的過程?為什么抓得這么堅決,放得又是這么干脆?他被抓是因為真涉嫌犯罪還是得罪了當地權貴?他被放得這么快又是因為什么原因?
這個老人是唐山市遷西縣農業農村局正科級退休干部馬樹山。2023年12月9日,因舉報當地縣委書記及縣委組織部長鄭某在用人、城市建設等方面存在問題而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2月20日,當地檢察院對馬樹山批準逮捕。12月28日此案偵查終結,當地公安機關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向遷西縣檢察院移送起訴。
5天之后,也就是2024年1月2日,當地縣檢察院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涉及的罪名從一項變成了兩項:誣告陷害罪和誹謗罪。
這里不得不提一個細節。
根據我國《刑法》第72條明確規定,對于未滿十八周歲、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而馬樹山已經75歲了,滿足這個條件,然而,當馬樹山在被羈押期間,律師曾向當地檢察院提起“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對馬樹山取保候審。但被拒絕,理由是“(馬樹山)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有社會危險性”。
一條罪名變成兩條,拒絕取保,看來,這是有人想把老馬往死里整了。這得多大的恨啊!
然而,有些權貴顯然忘了輿論的力量,忘了那句公道自在人心的古話了。此事被媒體發布上網后,立刻引發了全網的關注。
一是因為馬樹山本人在當地口碑不錯,老馬長期捐資助學,扶危濟困等等,也被評為“道德模范”“學雷鋒十佳個人”等榮譽稱號,所以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力。二是老馬被拘留后,只用了短短18個工作日,當地司法機關就完成了從立案到撤訴的所有司法程序,包括刑事拘留、報捕批捕、移送起訴、取保、檢察院撤訴、法院裁定準許撤訴,堪稱奇跡。
面對如潮的輿論壓力,當地主要領導說他心里不慌是不現實的。畢竟這種打壓做得也太明顯了。所以,老馬被“以不存在犯罪事實”重獲自由身。
2023年11月,河北省委第六巡視組還曾巡視遷西縣工作,時任巡視組組長賈振之還與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遷西縣委書記李貴富的見面溝通會,不知道這樣的巡視查出什么問題來了?
讓法律保護好人、懲治壞人,這是普通老百姓對法律及司法機關最為樸素的認知。然而,這些年來,發生過的太多事,卻在不斷突破這個認知的底線,甚至常聽到這句話:許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專業知識,憑良知就能夠明斷。這是法治的進步還是法律的悲哀?
因為舉報現任領導的問題,而被認為是破壞政治生態和環境穩定大局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種事發生在如今的年代,與依法治國完全是格格不入的。都2024年了,居然還能出現這種情況,我們無法想象當地這個縣的法治環境,更無法想象當地的縣委書記操控司法的能量與勇氣。難道,那里沒有紀委監委嗎?難道那里的主要領導真的能一手遮天嗎?
難道,影視劇中的趙立春、高育良、祁同偉、陳清泉、肖鋼玉、程度這些人,真的就在我們身邊、我們眼前?
老馬重獲自由,有人說此事的兩只靴子落地了。我覺得沒有這么簡單。老馬從被抓到被放,這才是第一只靴子,這場司法鬧劇誰是幕后主使,才是人們最為關注的第二只靴子。被舉報的縣委書記到底有沒有問題?河北省委、唐山市委以及紀委、監委難道不該好好查一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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