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的歷史上曾為黨政干部制定過另一個“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制定與啟示
廣大黨員干部群眾應該都非常熟悉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但是恐怕很少有人知道,我們黨曾專門制定了一個《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毛澤東要求胡喬木制定一個適用于黨政干部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新中國成立以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黨群關系仍然像革命戰爭年代一樣保持十分親密的關系,廣大黨員干部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作風樸素,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和愛戴。但1957年以后,隨著“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的不斷發展,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不僅沒有得到提升,反而越來越窘迫,再加之三年自然災害的影響,一些地方開始出現群眾吃不飽飯甚至沒飯吃的局面。與此同時,更為嚴重的是黨員干部中出現了脫離群眾的惡劣作風。在“大躍進”期間,黨員干部中出現“共產風”“浮夸風”“強迫命令風”“生產瞎指揮風”和“生活特殊化風”等不良風氣。所有這些對黨和人民群眾的關系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響,影響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印象。基于這樣的歷史背景,中共中央于1960年11月頒發了《關于徹底糾正“五風”問題的指示》。
1960年12月中央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期間,鑒于幾年來干部隊伍中存在嚴重作風不純的情況,毛澤東要求胡喬木仿照紅軍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制定一個適用于黨政干部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毛澤東特別指示,關于紅軍部隊“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的“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等內容,適用于現有的條件,可以借鑒。根據上述要求,胡喬木開始著手起草相關的文稿。
毛澤東審閱胡喬木起草的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草稿,并召集會議討論修改
1961年1月8日胡喬木就擬定的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向毛澤東寫了報告。隨報告呈送了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草稿,其中,
三大紀律是:
(一)有事同群眾商量,永遠同群眾共甘苦;
(二)重要問題事前請示,事后報告;
(三)自己有錯誤要檢討糾正,別人做壞事要批評揭發。
八項注意是:
(一)保護人民安全,打人要法辦,打死人要抵命;
(二)保護人民自由,隨便罰人抓人關人搜查要法辦;
(三)保護人民財產,侵占損害人民財產要賠償;
(四)保護公共財產,貪污盜竊假公濟私要賠償;
(五)用人要經過組織,不許任用私人;
(六)對人要講公道,不許陷害好人包庇壞人;
(七)對上級要講實話,不許假報成績隱瞞缺點;
(八)對下級要講民主,不許壓制批評壓制上告。
1月9日毛澤東審閱胡喬木起草的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草稿。他對草稿不太滿意。他說,“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要寫得簡單明了,使人容易記住,同時避免起反作用。于是,他自己又改了一下。并就此批示:“印發各組討論,提出修改意見。(一)是否目前就頒發?……(二)太復雜,不如紅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簡單明了,使人難記。有幾條執行起來,可能起反面作用。以上兩項,請予討論。”
1961年1月9日,毛澤東在中南海頤年堂召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中央書記等開會,討論“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草稿。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提出了一個修改稿。在修改稿中,
三大紀律是:
(一)一切從實際出發;
(二)提高政治水平;
(三)實行民主集中制。
八項注意是:
(一)同勞動;
(二)同食堂;
(三)說話和氣;
(四)買賣公平;
(五)借了東西要還;
(六)東西壞了要賠;
(七)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
(八)工作要同群眾商量。
對于修改稿,毛澤東談了詳細的修改意見,并結合黨員領導干部的現實情況逐條進行了解釋。他說,三大紀律第一條,一切從實際出發。現在,工作中主觀主義很多,要整主觀主義。三大紀律第二條,提高政治水平。現在許多同志不懂得什么是等價交換、價值法則、按勞分配,對于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的界限、大集體與小自由的界限等也不清楚。應當提高他們的政治水平,包括理論水平,要使他們懂得這些原則。三大紀律第三條,草稿寫的是:自己有錯誤要檢討糾正,別人做壞事要批評揭發。這樣寫,可能起反面作用。正面提出問題好。現在改為:實行民主集中制。什么時候都不允許破壞民主集中制。八項注意中第三條到第六條,即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了東西要還、東西壞了要賠,是用的軍隊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里面的幾條。說話和氣,是從正面說的。當然不能打人。原先寫的是:打人要法辦,打死人要抵命,隨便罰人抓人關人搜查要法辦。這樣寫容易產生副作用,不要從反面說,還是從正面提出好。八項注意第四條是買賣公平。買賣公平包括我們的財政政策和商業政策。現在,我們和農民的關系,買賣不公平,是很大的不公平。買賣公平,就要等價交換。第五條借東西要還,第六條損壞了東西要賠,主要講的是不能平調。第七條,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這樣從反面說好不好?要強調調查研究。第八條是工作要同群眾商量。原先寫反對瞎指揮,恐怕有副作用,又會發生不指揮,還是從正面寫好。毛澤東提出,題目《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以區別于軍隊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通過討論,形成了第一次修正稿。
經反復討論修改后,196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正式下發了《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草案第二次修正稿),向全黨公布。
三大紀律:
一,一切從實際出發;
二,正確執行黨的政策;
三,實行民主集中制。
八項注意:
一,同勞動同食堂;
二,待人和氣;
三,辦事公道;
四,買賣公平;
五,如實反映情況;
六,提高政治水平;
七,工作要同群眾商量;
八,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
《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針對20世紀60年代前后黨員干部的作風問題制定的,對于確保黨中央決策的貫徹落實,約束黨員干部行為規范具有重要作用;有效糾正了當時在黨員干部中存在的“強迫命令”“瞎指揮”“生活特殊化”等不良風氣,為確保黨員干部堅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始終保持黨員干部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融洽黨群關系,團結廣大人民戰勝當時面臨的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遺憾的是,后來由于種種原因,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發生,《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就沒有延續貫徹下來,以至于今天很多黨員干部甚至專業研究者都不知道黨的歷史上曾經有過這么一個重要文獻。
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具有重要的現實啟示
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不僅在當時對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對于今天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啟示。僅以黨政干部“三大紀律”為例:
一切從實際出發。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是我們黨的基本工作方法、思想方法、領導方法,大革命失敗以后,黨從中國實際出發,探索出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正確道路。改革開放以后,黨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推動我國實現了從落后到趕上時代發展的歷史性跨越。在2021年秋季學期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干部培訓班開班式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是我們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部分領導干部從主觀愿望出發,不顧當地現實條件,關起門來想問題、做決策,按照既定指標考核工作,結果卻導致工作偏離實際,事與愿違。黨對我國基本國情的判斷和認識,都是從當前具體實際出發的,領導干部如果對實際問題沒有深刻認識,就不可能作出正確的決策部署。歷史證明,正是因為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制定方針政策,我們黨和國家的事業才能不斷蓬勃發展。領導干部應時刻保持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
正確執行黨的政策。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堅決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歷程告訴我們,領導干部是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的關鍵性因素,領導干部的執行能力直接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成敗。2017年3月3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對福建省南平市原常委廖俊波先進事跡作批示時強調:“身體力行把黨的方針政策落實到基層和群眾中去,真心實意為人民造福。”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深入研究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把“堅持黨的領導”概括為黨的百年奮斗歷程中第一條歷史經驗,強調“把黨的領導落實到黨和國家事業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當前我國已經進入改革發展的攻堅期和深水區,領導干部只有牢固樹立狠抓落實理念,對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才能確保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實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堅持完善和發展民主集中制,對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要意義。2017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地方視察時強調:“要注重加強民主集中制教育培養,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識和能力。”少數領導干部對貫徹落實黨內民主集中制認識存在偏差,作風專斷,研討重大問題時搞“一言堂”,黨委會議重形式、走過場。因此堅持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對于確保黨的決策部署正確落實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分別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共黨史教研部教授,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2021級中共黨史專業博士生;來源:昆侖策網,原載《北京日報》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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