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貓事件警方的通報不但沒有平息輿論,反而引發了更直接的爭議,很多人認為是通報寫的有問題,但我認為通報從基層警方視角而言,反而是沒有問題的,真正的問題是在更大層面。
簡單來說,這是一個主次矛盾問題。
在討論之前,我想先舉一個最直接的案例,那就是著名的德國母親法庭殺人案,
一位母親,面臨殺死自己女兒的兇手因為精神病而免于無罪時,直接在法庭上連開八槍擊殺兇手。
這個行為是否違法?在法庭上眾目睽睽下,掏槍殺一個法律角度被判無罪的人,毫無疑問是違法的。
但這個行為的對錯呢?這就有意思了
不論是微博還是知乎抖音B站,不論是男博主還是女博主,各種百萬級視頻的評論區里,你基本看不到有人說這位母親做的不對的,全是大聲叫好的。
這就是法律領域永恒的問題,程序正義和事實正義。
程序正義就是,哪怕這個犯人的罪行無可辯駁,哪怕最后判定無罪,你也要尊重法律結果。
事實正義則是,殺女之仇不共戴天,哪怕我事后坐牢也要執行我的正義。
通常來說,法律機構履行的是程序正義,而大眾道德偏向的是事實正義。
而從同樣是一個經典的主次矛盾問題,主要矛盾是母親為女復仇,次要矛盾是復仇手段是否合理。
胖貓事件現在來看,恰恰就是一起非常經典的程序正義和事實正義,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混在一起的事件。
在通報出來前,大家疑問就普遍集中在,這事是真的還是編的,是真有人離去了還是網紅炒作的,女方是否真騙得了51萬巨款。也就是哪怕質疑這件事的人,潛意識都認為這件事的對錯是不用討論的,能討論的只有真假。
從一開始,這個事件的主要矛盾,就在于“男生因感情自殺還被騙走50萬”這種消費式戀愛上。
而通報的結果是,人確實離去了,錢也確實是50萬之多,但不構成欺詐,而且姐姐涉及網暴。
這個結果顯然出乎大家意料
從程序正義的角度來說這對不對呢?其實是對的。
但從事實正義,大眾樸素價值觀來說,就不好說了。
先說大家議論最多討論的PUA,其實大家根本沒意識到,這件事就不太可能是PUA案,這和事實如何沒有任何關系。之前我科普過強奸案的法律條文。
男性強奸女性毫無疑問是死刑,那女性強奸男性呢?答案是不可能,
你說我有證據,NO,這不是證據的事情,而是概念上的不可能。
中國男性是沒有被強奸這個法律概念的,哪怕你拿著監控錄像也沒用,因為法律概念上,這個受害者只能是女性。
類似的是家暴案,女性被家暴了能處罰男方,那男性被家暴了能處罰女方嗎?NO,在之前法律概念上,男性也是很難被判定家暴的。你現在去搜資料就會看到,在2016年前后,才有全國首例男性家庭保護令等報道。
你說2016年之前,男性被家暴怎么辦呢?都只能硬撐嗎~
這就是今天面臨的情況,
大家認為胖貓事件是經典的PUA案,核心原因其實是和北大包麗案高度類似,同樣是分手,同樣是自殺,加上包麗案大量宣傳家喻戶曉,所以大家一看聊天記錄轉賬記錄,覺得這肯定PUA啊還用討論嗎。
但問題就在于,北大包麗案作為我國PUA第一案,是何時最終落地的呢?
2023年才最終宣判。
也就是女性被PUA這個概念,2023年才落地,到2023這個節點,媒體們才正式以國內PUA第一案標志去報道。
而胖貓不是女性,是男性。之前在女性案件中,為保護女性權益推進的PUA相關概念,在本案中有指導性嗎?
如果你覺得這個問題還不夠明確,那么我可以換一個更直接,更無法回避的。
法律為保障家庭成員權益,為遏制家暴現象設計了一大堆保護條款,現在你是一個被家暴的男性,你能申請到這些保護嗎?答案是2016年首例男性家暴保護令落地,在那之前就是不能。
所以哪怕樂觀一點按照家暴案的進度,我認為男性被PUA概念落地,可能也要幾年后。在此期間男性被PUA,只能說遇到了就是遇到了,沒辦法就是沒辦法。
這不是事實如何的問題,而是法律發展的問題。
所以很多人天天念經男女平等,我覺得特別可笑,真遇見問題,咱們就別念經了,老老實實直面問題,這一塊目前法律概念上就是有一個時間差的。
因此許多人吐槽重慶警方做的不對,我在這一塊反而是理解的,這顯然不是地方警察這個基層單位能解決的問題。警方不是法院檢察院,法院遇到PUA案都要來回研究幾年,要等待法律推進,警方遇見這類案子,連法律概念都沒有,不太可能原地躍遷弄出男性被PUA的結論。
那么,如果PUA這個走不通,往欺詐上靠呢?
那這個就更難成立了,因為這錢還真是胖貓自己主動給出去的。
有人說傳銷也是被害者自己主動給錢呀?NO,傳銷是帶明顯的客觀層面的欺詐的,我是世界500強,我能帶你發大財,這些就是典型的欺詐,而女方并沒有類似操作。
所以這個事情,從程序正義,法律理論的層面來看,困難就非常多,PUA本身是非常前沿的概念,男性被PUA就更前沿了。法律層面要落地估計要很久以后。
而到現實執行層面,困難就更多了。
我以前訪談過不少基層工作情況,我的理解是,現實中基層的執行,可能沒你們想的那么涇渭分明,往往是有彈性的。
木子美就說的很實在,欺詐這個,退錢就不是欺詐,不退錢就是欺詐。
對于基層而言,很多時候沒那么多對不對,更多考慮的是如何解決問題。
用最可行的辦法去解決問題,讓大家都有一個說法,這個“虎”才算下來了
而具體到這件事,要怎么給出說法呢?
PUA的解決路徑,已經給你科普了,涉及推動立法層面,顯然是最難的。
往欺詐案件判呢?也很難成立,女方信息是真實的。
那怎么辦?
答案就是退錢,女方退錢,胖貓家屬方諒解,這是解決方案角度,最可行的路線。
你別管是PUA還是欺詐,就給我退錢
不退錢,那就要追究你欺詐問題
你退錢了,好,那我回頭做家屬工作
有一個場景大家可能更熟悉,就是車禍類案件
普通車禍,責任方賠錢,賠錢了,對方諒解了,那就走不予起訴流程,交警甚至都不用過來,手機遠程就給你解決了。但你要不賠錢呢,那就要給你走流程了。
而胖貓事件,女方退錢了嗎?
答案是退了。
這也是許多人疑問,為什么通報把胖貓死后女方才轉給胖貓父親的錢也算在女方轉賬里。
胖貓姐姐和大眾視角,胖貓生前被女方撈了50.2萬。
而警方視角,首先看是謀殺案還是自殺案,判定自殺案后,開始結算金錢往來,此時女方退出的16.6萬,雖然是人死后,但依舊屬于結案前給出的。你別管是不是因為男方自殺女方感到壓力后退的,程序而言就看你是不是退了。
同理,輿論鬧大后的第二次調解,女方補齊了差額,我理解為女方再次退錢了。那剩下的顯然就是做你家屬工作了。對于基層而言,這就是解決問題最現實的辦法。
所以某種意義上,重慶警方是非常盡力在和稀泥的
胖貓是自愿轉賬,法律層面其實是可以不退的,你罵破天女方也可以不退,但他們一頓工作,最后還是讓女方退錢了。那么再把家屬工作做通,雙方和解,這個事就算落地解決了。
這也解釋了,為什么胖貓姐姐說“我希望做一個勇敢的姐姐”
因為事情如果到此為止,其實算收場了。
女方這邊:雖然收來的錢退了,但是沒有其他處罰影響。
胖貓這邊,家人拿回所有補償,胖貓姐姐有百萬粉絲以后隨便直播也能很好生活
警方這邊,全網嘩然的大案圓滿落地
從程序正義來說,這應該算目前情況下相對靠譜的解決方案了。
你說懲惡揚善,非常正確,你要為弟弟報仇,也很理解,但目前沒有男性被PUA的法律概念,欺詐判定也很難成立,現在女方退錢男方和解,這個問題至少是落地解決了。
但很多時候,人就是有感情的,正如開頭那個母親,我相信再來一次,她還是會射出子彈。
所以基層警方這邊,這個通報其實是符合程序的。
欺詐不成立,胖貓姐姐涉及引導網暴。
他的用詞甚至非常精確,都沒說造謠,而是用的侵犯隱私,引導網暴。
但靈魂問題來了,既然基層警方似乎沒問題,那誰有問題呢?為什么大眾情緒沒有消解呢?
——我認為是后續的各路媒體和法律機構。
就像我開頭說的,這個事情的核心矛盾,大家感到驚奇的關鍵,是“男生因感情自殺還被騙走50萬”
這是一起涉及金額巨大,且后果極其嚴重的情感案件。
有人說50萬算什么巨額?科普一下,貪污案里,超過20萬就算數額巨大~彩禮糾紛案里38萬都算天價彩禮,79的眉筆已經足夠大家吵上一周,何況現在是結結實實50萬。
大額資金,分手,自殺,每一個都是當下大眾焦點,疊加到一起必然成為全民焦點。
這才是這件事的主要矛盾,這才是大眾關心的核心矛盾。
一段戀愛不但要花費幾十萬金錢,還弄到人自殺,這種天價消費式戀愛是符合當前社會價值觀的婚戀關系嗎?
而媒體們給出的回答是什么呢?
網暴是不對的
我認為這毫無疑問回避了問題,也是二度引爆輿論的關鍵原因。
不是說不能計較網暴問題,但你要分清主次。
大明王朝有段劇情非常經典,陳洪跑去和百官論罪,問他們海瑞奏疏對不對,結果清流們來了一句
“辱罵君父,便是不對”
陳洪大怒~
這句話對不對,對
但有沒有回答問題?沒有
有人因為天價彩禮導致糾紛殺人,結果你來了一句“無論如何,殺人就是不對”,請問這回答問題了嗎?
知道殺人不對,但引發一切矛盾的不還是這天價彩禮天價戀愛嗎?你給說法了嗎?
有媒體說,不要站隊,要站對的一方
但問題來了,什么叫“對”的一方?哪個是對?你回答了嗎?
不是大家不愿站對的一方,而是現在壓根沒人說清,什么叫對
或者說,當你回避問題,跑去捏軟柿子,強調網暴就是不對的時候,其實你自己也意識到了,天價戀愛這是一個極難的問題。你知道它很難回答,你也知道回答了會得罪一幫人,所以你挑了更簡單的問題去回答了。
你自己都慫了啊。
大明王朝的清流們這么做,因為對面是喧囂的大太監陳洪
而你可是現代社會的無冕之王,肩負社會引導責任的媒體
當本該高屋建瓴引導社會大眾價值觀的媒體回避了這個問題時,就意味著大眾必然會繼續在這里拉鋸。
當然,我能理解,因為這個問題確實太難了,他不僅僅涉及經濟,文化,更涉及當前社會婚禮生育等一系列問題,猶如一個塹壕將大眾撕成了兩半。
北上廣的剩女,農村地區的光棍,千萬級的人數,本質也都是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我看見很多人說現在大家似乎都不想討論只看立場,因為這個問題就是這么難,并且你一天不回答,就一天會撕裂大眾共同意識。
兩年多戀愛50萬的花費是否合理,這種氪金式戀愛是否值得推崇,是完全合理,還是應該予以剎車,
如果你覺得這個金額是高了,不太合理的,那么你顯然會被消費式戀愛,天價彩禮的支持者打擊,也是這兩天支持女方的陣營開始拉清單匯總誰為胖貓事件發聲,乃至大學餐飲店老板發個誰愛人不如愛自己廣告牌都要被沖的原因。
因為她們認為這個金額就是合理的,胖貓事件就不該鬧大,你為事件發聲,其實就等于認為這個金額是不合理的,是值得討論的。
可如果你說這個金額是合理的,那么你就要接受,以后結婚率問題,在降到萬分之一前,都不應該討論的結局。
因為29個月50萬的花費,平均下來一年是20萬純支出。
而2023年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92萬元,2022年人社企業薪酬調查信息來看,大部分行業,90%的分位值到不了20W,只有金融等個別行業超過這個數。
年收入20W就是我國收入前10%的人,注意,這還只是年收入,我就算你這20W不吃不喝不交房租全談戀愛,一年20萬戀愛付出這個門檻,全國只有10%的人能達到。這里面大部分還是有一定職場經驗的職場中高層,我給你極限對半開,一半是年輕人,我都懶得再算男女因素,就按這個算,全國也只有5%的人能達到結婚門檻。
按這個標準,以后你談結婚率生育率問題,我都覺得是在搞笑。
就像一個經典問題,北上廣剩女問題,有人說為什么北上廣的女性那么優秀卷的厲害,男的都普普通通不努力?
然后我問了一下男的普普通通的標準是什么,回答是北上廣有房加上正經工作就行。
考慮到北上廣的房價,你這個普普通通的標準其實是“一千萬資產”
一千萬資產的普普通通,哈耶克來了都要高呼資本主義簡直過家家啊。
所以事實就是,正常戀愛,的“正常”兩個字,大眾已經沒有共識了。甚至已經形成高度對立的陣營了。
幾年前有人呼吁零彩禮,結果引發知乎有史以來評論最多的超級論戰。現在戀愛支出問題也一樣。
在討論好“轉賬多少是正常戀愛”前,結婚率生育率問題,其實是沒什么談的必要的。
你呼吁大家建立正確戀愛觀,結果一看正確戀愛的定義是一年氪金20萬,一周轉賬四千塊。那生育率就是應該直奔萬分之一的。
因為大家沒必要討論結婚問題了,先賺錢吧。
錢都不達標你討論結婚意愿有什么意義?
你說不要光談錢,你也可以提供情緒價值啊?那么問題又來了,什么是情緒價值?
“我不在意錢,我只是喜歡你單手開法拉利的樣子?”
你看你還是得回來談錢。
這就是當前無法回避的核心問題,大家都說婚戀愛情不該標價,但現實中無論是天價彩禮還是消費式戀愛,都證明了現在婚戀就是要談價格的,而且還不低。
胖貓事件女方在大眾道德觀里是否合理,也取決于這個價格。
如果你覺得談戀愛就是一年20萬這個價,那么女方完全沒問題,你甚至可以說她虧了。
但如果你認為談戀愛就不該這個價,那么兩年50萬這個花費就是不太合理的。
當前社會的婚戀觀念究竟應該是怎么樣的,這是一個看起來不起眼,但難度極高的問題。這個問題很難,回答起來也肯定會血流成河,但你就是得回答他,因為這兩年無數爭議的源頭,都是從這里來的。
你可以裝作看不見,但不能永遠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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