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連日來的烏克蘭危機令世人擔憂,很多人認為,除了外部壓力,這一危機與烏克蘭自身戰略性失誤有很大關系。有評論指出,同在大國夾縫中,烏克蘭身陷險境,位于“中東火藥桶”的伊朗卻屹立不倒——在西方持續40多年來的遏制與打壓下,伊朗巋然不動,如今已成中東一極。兩者命運為何如此不同?透過伊朗,如何理解當今歐亞格局?
本文指出,若從內因看,伊朗相對穩定和安全的局面,很大程度上是其國家政治建構與安全體系構建的結果。國內政治上,基于強化什葉派歷史文化傳統、建立獨特的二元憲政架構、形成派系平衡權力格局這三大核心要素,伊朗實現了歷史傳統、政治制度與民族主義的有機整合,并將國家長期利益和民眾階段性訴求結合起來,進一步鞏固其政權合法性。國家安全和戰略上,伊朗又將自身國家安全與地區盟友利益訴求整合起來,推動形成了以伊朗為中心的陣營,并將伊朗塑造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地區大國,成為中東一極。
回過頭來看烏克蘭危機,如果從其內因切入,過去多年來烏克蘭在政治經濟發展、民族整合、安全機制和地緣戰略選擇上都出現了問題,呈現出一種“系統性的弱勢”,而伊朗似乎保持住了一種“系統性的強勢”,這或許是二者命運截然不同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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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伊斯蘭革命之后,伊朗建立了伊斯蘭共和國,其政治制度和安全體系的構建,幫助伊朗在動蕩的中東地區實現了長期穩定:兩伊戰爭期間抵御了外敵入侵,也頂住了美國數十年的全面壓力和遏制,尤其在2003年伊拉克戰爭和2011年“阿拉伯之春”爆發后,面對激烈的地緣戰略競爭,伊朗影響力不斷上升,成為中東最主要的地區強國之一,形成并主導了地區內多個國家和力量在內的聯盟。伊朗政治制度和安全體系的構建,是其作為具有全球影響的地區大國的實力基礎,也對我們理解中東地區戰略格局乃至大國中東政策具有特殊的意義。
▍伊斯蘭教什葉派傳統
伊朗政治制度的構建包括三個核心要素:伊斯蘭教什葉派傳統、國家憲政架構和派系平衡權力格局。
伊斯蘭教什葉派傳統從組織和思想兩方面為伊朗政治制度的構建提供了社會文化資源。16世紀開始,薩法維王朝(1501~1736)將伊朗的主體信仰逐漸改造為伊斯蘭教什葉派十二伊瑪目派。什葉派依托于宗教教育和宗教學者等級制度,形成了內部自組織結構,這是其與遜尼派最主要的差別之一。
要成為什葉派宗教學者,必須在宗教學校接受完整的宗教教育,包括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層次,學習內容包括《古蘭經》、圣訓、教法學、教法淵源學以及語言、邏輯等學科知識。完成所有層次宗教教育并取得畢業證才能成為“穆智臺希德”(mujtahid),即獲得了“創制”(ijtihad,音譯“伊智提哈德”)資格。在什葉派中,創制是指以《古蘭經》和圣訓為基礎,根據教法淵源對教法問題做出獨立判斷并得出結論。一個什葉派穆斯林,如果自身沒有通過宗教學校的學習獲得創制資格,就要追隨那些有“創制”資格的宗教學者,這被稱為“效仿”。據此,什葉派穆斯林被分成具有創制資格的宗教學者和追隨宗教學者的普通民眾兩類群體。什葉派宗教學者又分三個等級:霍賈特伊斯蘭、阿亞圖拉和大阿亞圖拉,其中,大阿亞圖拉是全球什葉派大眾的追隨對象,被稱為“效仿淵源”。
從普通信徒到霍賈特伊斯蘭、阿亞圖拉直到大阿亞圖拉,什葉派宗教學者的等級制度和創制、效仿的規定,使得什葉派形成內部自組織結構,在社會動蕩、政權更迭乃至國家解體的時候,可以進行有效的組織和動員。因此,越是在戰亂和動蕩的環境下,相較于伊斯蘭教其他派別,什葉派越能夠更為有效地應對。依托傳統的自組織結構,什葉派也可能與政府競爭合法性和影響力。在巴列維王朝時期(1925~1979年),禮薩汗和巴列維兩代國王都將什葉派宗教學者視為鞏固王權的威脅,巴列維王朝最終也被霍梅尼領導的伊斯蘭革命推翻。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成立之后,依據“教法學家治國”原則(vilayet-e faqih)和以之為基礎的宗教學者“監護”(nazarat),將什葉派宗教傳統作為制度性要素吸納進國家憲政架構,接受什葉派宗教學者參與政治,總體上將什葉派宗教傳統及其組織結構與政府的關系從競爭性轉化為了支撐性。
從思想觀念上說,在當代伊朗占主導的是什葉派現代伊斯蘭主義。伊斯蘭主義作為一種政治意識形態,以宗教為基礎又區別于宗教。它依托于宗教信仰和傳統,但其實質是政治性的,目的是在政治和社會生活中表達和實踐伊斯蘭價值觀。伊斯蘭主義大致可分三種類型:(1)傳統型,主要是薩拉菲主義,以沙特瓦哈比派為代表;(2)現代型,以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土耳其正義與發展黨和阿拉伯國家的穆斯林兄弟會為代表;(3)激進極端型,主要有“極端組織”和“基地”組織。伊朗的什葉派現代伊斯蘭主義,一方面將伊斯蘭價值觀與現代政治理念和實踐結合,另一方面將伊斯蘭主義意識形態與民族主義結合,從而把宗教、民族、國家等要素整合在同一個思想體系之中。與之相比,納賽爾和復興黨的阿拉伯民族主義以及伊朗摩薩臺的民族主義都具有左翼世俗主義色彩,對宗教力量采取了壓制的立場;在埃及和敘利亞,穆斯林兄弟會代表的伊斯蘭主義長期與阿拉伯民族主義處于競爭和對抗的狀態;伊朗以阿亞圖拉卡尚尼代表的宗教力量也最終與摩薩臺分道揚鑣。伊朗什葉派的伊斯蘭主義與民族主義意識形態復合體,則繼承了伊朗歷史文化和什葉派宗教傳承的雙重傳統,成為具有特殊感召力的政治意識形態。
對于宗教學者參政的問題,在伊斯蘭革命勝利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建立初期,事實上是存在分歧的。1979~1981年,伊朗存在著世俗人士領導的政府和宗教學者主導的革命委員會與伊斯蘭共和黨的雙重體制。1980年5月,伊朗第一屆議會選舉產生,宗教學者主導的伊斯蘭共和黨贏得多數席位。8月,時任總統巴尼薩德爾任命世俗人士拉賈伊為總理,而拉賈伊本人支持宗教學者從政。隨著大批宗教學者進入議會,革命委員會于1980年7月停止運作。1981年6月,議會彈劾了巴尼薩德爾。拉賈伊在隨后的第二屆總統選舉中勝出,并任命宗教學者巴胡納爾擔任總理,這是宗教學者擔任政府高級職位的開始。在隨后的第三屆總統選舉中,哈梅內伊當選總統,最終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首腦都由什葉派宗教學者出任,宗教學者從政的問題得以解決。
▍伊朗國家憲政架構
1979年4月1日,經過全民公決,伊朗宣布建立伊斯蘭共和國。1979年10月伊朗全民公決通過憲法,1989年7月對憲法進行了修訂。伊朗憲法規定了伊朗的國家憲政架構,其中,最高領袖掌握國家最高權力,對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和國防安全具有廣泛影響力,總統則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領導行政部門。
教法學家治國原則中的“教法學家”是個單數名詞,而非一個集體概念,其含義是由一位什葉派宗教學者出任最高領袖。1979~1989年擔任最高領袖的霍梅尼是大阿亞圖拉,1989年開始擔任最高領袖的哈梅內伊為阿亞圖拉,1994年晉升大阿亞圖拉;教法學家治國原則中的“治國”指的是政治層面,因此最高領袖不是宗教領袖,也不是精神領袖,主要職能不是負責國家的宗教事務,而是對國家的重大政治和安全事務進行決策與監督。最高領袖是事實上的終身制,他根據國家的長遠利益做出戰略決策和部署。根據伊朗憲法第109條的規定,最高領袖除具備教法學知識和公正與虔誠兩個條件之外,還必須具備社會與政治洞察力、謹慎、勇氣、行政能力和領導力。根據第110條的規定,最高領袖有11項職權:制定國家大政方針,監督國家大政方針的執行,發布全民公決結果,擔任武裝力量統帥,宣戰和媾和,任免憲法監護委員會中的6名教法學家成員、司法總監、國家廣播電視部門負責人、總參謀長、革命衛隊司令以及各軍兵種司令,協調武裝力量各部門之間的關系,通過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以下簡稱“確委會”)解決國家的特殊問題,確認總統的選舉資格和選舉結果,根據程序罷免總統,根據司法總監的建議實行大赦。
最高領袖由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伊斯蘭革命后第一個專家委員會負責制定憲法,與現在的專家委員會含義和職能不同。根據憲法規定,1982年決定設立專家委員會,負有三項職能:選舉最高領袖,在最高領袖無法勝任憲法職能或違背了最高領袖的政治、宗教和道德原則時罷免最高領袖,對最高領袖進行監督。專家委員會由86名成員組成,經全體選民投票選舉產生,任期8年。
總統由全體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總統負責提名組閣,內閣任命經議會批準通過。但在外交部、國防部、內政部、情報與安全部及文化和伊斯蘭指導部部長的任命上,一般需征得最高領袖的同意。總統可以是世俗人士或宗教學者。伊朗歷任總統有四屆為世俗人士,其余都是宗教學者。
立法權由議會和憲法監護委員會共同行使。議會由290名議員組成,每4年一次經全民直選產生。第一屆議會產生于1980年。議會的所有立法必須經憲法監護委員會批準才能生效。憲法監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憲監會”)有12名成員,分為兩組:其中6名必須是什葉派教法學家,由最高領袖直接任命;其他6名為法學專家,由司法總監提名、議會投票通過。憲法第92條規定,憲監會成員任期6年,第一屆憲監會于1980年成立,1983年更換了每組成員中的一半,此后則每6年更換一半。憲監會除審核和批準議會立法外,還對所有選舉的候選人資格進行審核并監督選舉。司法總監則負責領導伊朗的司法系統,由最高領袖任命。
最高領袖制度體現了教法學家治國原則,憲法監護委員會的設立明確體現了宗教學者監護的原則。最高領袖還向國家機關派駐代表,“2000名代表分布于政府各個部門,作為最高領袖的代表。有時最高領袖代表比總統任命的部長更有權威”。在實踐中,憲監會與議會、議會與政府之間可能產生意見分歧,甚至總統與最高領袖之間有時也存在不同觀點。1981年和1984年,議會與憲監會之間圍繞立法的分歧兩次凸顯。為了解決國家憲政架構內不同部門和機構之間的分歧,1988年設立“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以下簡稱“確委會”),以在不同部門和機構發生分歧時做出最后的決策建議。
第一屆確委會由13名成員組成,包括總統、議長、司法總監和總理,憲監會的6名教法學家成員,以及最高領袖霍梅尼任命的3名成員。1989年10月,哈梅內伊任命了第二屆確委會,成員分為兩類:一類為“法定成員”(hoquqi),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首腦,憲監會6名教法學家成員,議會相關委員會的主席,以及有關政府部門首長;第二類被稱為“真正成員”(haqiqi),包括所有卸任的前總統、前議長和前司法總監,以及最高領袖指定的專家。從1997年開始,確委會每屆任期規定為5年,由最高領袖任命。其正式職能有三項:協調議會和憲監會圍繞立法產生的分歧,為最高領袖提供最高級別的決策咨詢,在新舊最高領袖交替時確保國家最高權力的順利運行。
總之,最高領袖制度、總統、議會、司法總監、憲法監護委員會、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共同構成伊朗國家憲政架構。通過教法學家治國和宗教學者監護原則,以及憲政共和、三權分立、全民直選的政治安排,伊朗國家憲政架構實現了二元合法性的結合,即以全民普選為基礎的合法性和以什葉派宗教傳統為基礎的合法性,二者相互支撐、彼此強化,把歷史、文化、宗教和政治等因素都整合到國家建構的過程之中。終身制的最高領袖體現了伊朗國家利益的長遠戰略目標,而四年一屆民選的總統和議會則反映了民眾階段性的利益和訴求,伊朗的國家憲政架構把長期利益與階段性訴求、國家利益與民眾需要進行了整合。
在中東地區的很多國家,政府與伊斯蘭主義力量之間是對抗關系。在埃及,伊斯蘭主義的穆斯林兄弟會長期處于非法狀態。2011年“阿拉伯之春”爆發后,穆斯林兄弟會推舉的穆爾西當選埃及總統;2013年7月塞西推翻穆爾西,10月埃及宣布解散穆斯林兄弟會并禁止其活動。在巴勒斯坦,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和哈馬斯形成分而治之的局面。在阿爾及利亞,政府與伊斯蘭主義力量之間的矛盾曾引發20世紀90年代的十年暴力沖突。伊朗則通過伊斯蘭主義與民族主義的思想整合,以及國家憲政架構,把伊斯蘭主義制度化地納入國家建構過程。2021年8月塔利班在阿富汗取得政權后,也在進行相似的整合與建構過程。
▍派系平衡權力格局
伊朗伊斯蘭革命爆發后,反對國王的政治力量派系龐雜,那些不支持教法學家治國原則和宗教學者參政的勢力最終都被清除。
“伊朗自由運動”于1961年成立,主張以伊斯蘭價值觀為指導的民族主義。1978年,巴扎爾甘領導該組織參加霍梅尼領導的反國王運動,革命成功后他被任命為臨時政府總理。由于伊朗自由運動不支持宗教學者直接進入政府,并反對1979年11月4日的占領美國駐德黑蘭大使館活動,巴扎爾甘等人于11月6日辭職。1987年,該組織被宣布為非法。該組織的一些成員后來成為改革派的支持者。
巴尼薩德爾不支持教法學家治國原則并反對宗教學者參政,他在1980年2月就任總統之后,就成為霍梅尼支持者反對的對象。但他得到了“人民圣戰者”組織(Mojahedi-e Khalq,MeK)的支持。該組織成立于1965年,由伊朗自由運動分離而來,是以暴力武裝活動為主的左翼游擊隊組織,它組織參加了推翻國王的活動,但反對教法學家治國原則和宗教學者參政,因此抵制1979年憲法公投。從1980年2月開始,該組織與霍梅尼支持者的矛盾日益尖銳,1981年6月20日開始暴力反對伊朗政府。6月21日,巴尼薩德爾被議會彈劾,次日被霍梅尼宣布罷免。6月28日,“人民圣戰者”針對伊斯蘭共和黨總部進行的爆炸襲擊導致阿亞圖拉貝希什提身亡;8月30日,“人民圣戰者”的爆炸襲擊導致新當選的總統拉賈伊和總理巴胡納爾身亡。
伊朗人民黨成立于1941年。1978年1月的庫姆游行和2月的大不里士游行,揭開了伊朗國王倒臺的序幕,人民黨也開始動員其支持者展開反對國王的行動。1979年伊斯蘭革命成功后,人民黨等左翼力量并未被吸納進政府高層。1983年2月,伊朗人民黨的領導層因被指控為蘇聯間諜而被捕。
為了整合支持教法學家治國原則和宗教學者參政的力量,1979年2月17日伊斯蘭共和黨成立,核心成員都是革命委員會的成員。1980年7月革命委員會解散之后,該黨就成為什葉派宗教學者的主要組織機構。貝希什提在伊斯蘭共和黨的創立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成為第一任總書記,并同時擔任革命委員會成員和伊朗第一任司法總監。他領導伊斯蘭共和黨在第一屆議會選舉中贏得大部分席位,并主導彈劾了總統巴尼薩德爾。1981年6月28日他遇刺身亡后,巴胡納爾接任伊斯蘭共和黨總書記,但在8月30日也遇刺身亡。哈梅內伊隨后接任伊斯蘭共和黨總書記職務,并于10月當選第三屆總統。
盡管伊斯蘭共和黨成員都支持教法學家治國原則,但隨著伊朗自由運動、伊朗人民黨和“人民圣戰者”組織等政治力量被清除,伊斯蘭共和黨內部的分歧也從1983年開始凸顯,黨內分化成馬克塔比(Makabi)和霍賈提耶(Hojjatiyeh)兩個派系,大致相當于政治光譜中的左翼和右翼。左翼主張國家控制經濟命脈,對外反對美國,支持其他國家的伊斯蘭主義運動;右翼堅持私營部門的作用,對外關系采取務實立場以換取現實國家利益。哈梅內伊和拉夫桑賈尼的立場更接近右翼。1985年哈梅內伊第二個總統任期開始后,派系矛盾更加突出,嚴重削弱了伊斯蘭共和黨。1986年,總統哈梅內伊和議長拉夫桑賈尼致信最高領袖霍梅尼,建議解散伊斯蘭共和黨。1987年6月2日,霍梅尼正式下令予以解散。
1977年,什葉派宗教學者成立“戰斗宗教界協會”(Jame-e Rouhaniyat-e Mobarez,JRM),并一直在政治上與伊斯蘭共和黨合作。隨著伊斯蘭共和黨的解散,伊朗政壇左右翼的分歧在戰斗宗教界協會也表現出來。1988年,左翼人物脫離戰斗宗教界協會,成立“戰斗宗教人士聯合會”(Majma-e Rouhaniyoun-e Mobarez,MRM),形成了右翼戰斗宗教界協會和左翼戰斗宗教人士聯合會對立的局面。由于最高領袖霍梅尼的支持,左翼在第三屆議會選舉中取得優勢。但隨著1989年霍梅尼去世,右翼的哈梅內伊、拉夫桑賈尼和穆罕默德·亞茲迪分別擔任最高領袖、總統和司法總監,總理的職務被取消,右翼取得了優勢。在1992年的第四屆議會選舉中,右翼戰斗宗教界協會控制的憲法監護委員會取消了大量左翼候選人的選舉資格,使得右翼取得壓倒性勝利,納提格·努里當選議長。這樣,最高領袖、總統、議長、司法總監和憲監會都由右翼人士擔任。
經過第四屆議會選舉的失利,左翼重新思考自身的思想路線和政策主張,認為伊朗應該推行政治、社會和經濟的自由化。1996年,出于對經濟發展和對外關系的不同看法,拉夫桑賈尼的支持者組成“伊朗建設公仆黨”,主張推行經濟改革和對外緩和的政策,他們被稱為“新右翼”。轉變立場的左翼與新右翼結成政治聯盟,對抗傳統右翼。這三個政治力量演化成以哈塔米為代表的改革派,即轉變立場的左翼;以拉夫桑賈尼為代表的務實派,即新右翼;以及以哈梅內伊、納提格·努里、穆罕默德·亞茲迪等人為代表的保守派,即傳統右翼。改革派的哈塔米在1997年和2001年兩次贏得總統選舉,務實派和改革派聯盟贏得了1996年和2000年兩次議會選舉。
在改革派和務實派當政時期,保守派內部出現分化,艾哈邁迪-內賈德得到阿亞圖拉米斯巴哈·亞茲迪的支持,形成新保守派,對外立場更為強硬;阿里·拉里賈尼被視為務實保守派,其內政外交立場更接近務實派;哈梅內伊及其他保守派則被視為傳統保守派。2005年,艾哈邁迪-內賈德當選伊朗總統,并于2009年連任。伊朗新保守派的政治立場更接近于革命初期的傳統左翼,對內主張社會公正,對外強調針對以色列和美國的抵抗。
2011年開始的美國嚴厲的經濟制裁,使得伊朗迫切需要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在這一背景下,魯哈尼于2013年當選總統,其總體思路是通過與美國達成妥協在伊核談判中取得突破,從而為伊朗經濟發展創造有利的國際環境。盡管魯哈尼自稱是溫和派,但其基本政治立場趨近于拉夫桑賈尼的主張。如果說哈塔米領導的改革派主張政治和社會自由化,那么魯哈尼的政策主張核心是經濟自由化優先。從2008年到2020年擔任議長的阿里·拉里賈尼也持務實立場。
2018年特朗普退出伊核協議,是對魯哈尼以及務實派和改革派陣營的重大打擊。2021年,保守派的代表萊西當選新一屆伊朗總統。總統萊西、議長卡里巴夫、司法總監埃杰伊都屬于保守派,最高領袖和憲法監護委員會也是保守派,伊朗再次出現國家憲政架構所有主要部門領導職位完全由保守派掌控的局面。盡管傳統保守派目前占有優勢地位,但傳統保守派、新保守派、務實保守派、務實派、改革派仍然并存于伊朗政壇,派系平衡權力格局并未被根本打破。伊朗的憲政架構和派系平衡權力格局作為顯性和隱性的制度設計,目的在于以平衡求共識,在廣泛共識的基礎上制定國家的大政方針和重要政策。
▍伊朗安全體系的構建
伊朗的安全體系包括最高領袖、總統領導的行政部門及以革命衛隊和軍隊為主的武裝力量。關于國家安全的決策并非自上而下的過程,而是各種力量之間通過博弈建立共識。“制度內達成的廣泛共識(通過最高領袖最終定型)構成伊朗的紅線,在出現重要異議和分歧的時候仍有機會進行協商。”各種觀點和力量圍繞國家安全進行政策辯論和博弈的主要平臺,是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
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于1989年,根據伊朗憲法第176條的規定,其是國家安全的最高決策機構,負有三項職能:在最高領袖確定的總體政策框架內確定國家的國防與安全政策;在國防與安全政策領域協調政治、情報、社會、文化與經濟事務;為了應對內外威脅而開發國家的物質與智力資源。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正式成員為12名,包括總統、議長、司法總監、外交部長、內政部長、情報與安全部長、武裝力量總參謀長、軍隊司令、革命衛隊司令、計劃與預算組織主席以及最高領袖任命的兩名代表。總統為委員會主席,委員會設一名秘書,一般由最高領袖代表擔任。
伊朗武裝力量包括軍隊、革命衛隊和警察部隊。伊朗軍隊員額約42萬人。革命衛隊根據霍梅尼的命令于1979年4月成立,在兩伊戰爭期間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革命衛隊總兵力約19萬人,包括陸軍、海軍、空天軍和圣城旅,還負責指揮“巴斯基”民兵組織。軍隊和革命衛隊的軍事指揮由武裝力量總參謀部負責。警察部隊隸屬于內政部,于1991年4月由地方革命委員會、城市警察、鄉村警察和司法警察部隊合并而成,總人數約30萬人。伊朗武裝力量的統帥是最高領袖。
伊朗的國防和地區安全政策的核心是威懾和非對稱打擊。“選擇以威懾為基礎的消耗戰,增加對手的風險和成本,而非減少自身的風險和成本。其目標是使對手遭受心理失敗,從而削弱敵人的戰斗意愿。”在這方面,革命衛隊圣城旅(Quds Force)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主要任務是支持和動員伊朗境外的親伊朗武裝力量,特別是非國家武裝行為體。在黎巴嫩,真主黨在伊朗革命衛隊的支持和幫助下建立和發展壯大。1997年,蘇萊曼尼被任命為圣城旅司令。在他的領導下,圣城旅完成了三個轉型:從秘密特別行動機構轉變為大眾動員武裝,從按國別劃分的多個民兵組織轉變為跨國什葉派軍事力量,從伊朗革命衛隊中的遠征分隊變成其內部的主導力量。兩伊戰爭大大加強了革命衛隊在伊朗國家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而2011年開始的敘利亞內戰則使革命衛隊的境外作戰和行動能力得到極大提升。2014年“極端組織”在伊拉克接連攻克主要城市,在革命衛隊的支持下,伊拉克“民眾動員力量”(Popular Mobilization Forces,PMF)建立起來,并在對抗和打擊“極端組織”方面發揮了主要作用。
2003年伊拉克戰爭之后,唯一能在海灣地區制衡伊朗的伊拉克被美國打垮,圍繞伊朗形成了包括伊拉克什葉派力量、敘利亞、黎巴嫩真主黨和巴勒斯坦部分武裝組織在內的“抵抗”陣營。2004年,約旦國王阿卜杜拉提出“什葉派新月”的概念,用以描述伊朗在地區日益擴大的影響力,而與之對應的則是沙特、埃及和約旦組成的“遜尼派三角”。伊朗逐漸成為美國中東政策必須面對的最核心問題。2011年“阿拉伯之春”爆發之后,中東地區出現三個陣營并立的格局,分別是以伊朗為核心,包括伊拉克、敘利亞、黎巴嫩、也門、巴勒斯坦等阿拉伯親伊朗什葉派力量組成的陣營;以土耳其、卡塔爾為核心的親穆斯林兄弟會陣營;以及以沙特、阿聯酋、以色列為核心的陣營。
什葉派跨境動員推動了親伊朗陣營的形成。伊朗的什葉派現代伊斯蘭主義和革命衛隊的組織行動能力相結合,幫助伊朗在中東地區建立起盟友網絡,包括黎巴嫩真主黨、伊拉克民眾動員力量、也門胡塞武裝以及在敘利亞的多支武裝力量。在中東地區的跨境盟友網絡,構成伊朗威懾和非對稱打擊能力的重要方面,對于伊朗維護國家安全、建立地區盟友體系、在地緣戰略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也是伊朗提升地區影響力和確立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地區大國地位的保證。
2021年8月從阿富汗撤軍,是美國從中東戰略收縮的明確信號。在奧巴馬時期,隨著“亞太再平衡”概念的提出,關于美國在中東戰略收縮的看法就已經出現。美國不愿深度介入敘利亞危機,表明美國無意在中東開辟一個新的戰場。特朗普政府上臺后,反其道而行之,對伊朗采取“極限施壓”的政策。拜登政府上臺后,通過阿富汗撤軍明確表達了美國中東戰略收縮的決心。美國撤軍后,伊朗、土耳其、卡塔爾等中東國家在阿富汗的影響力明顯擴大,以色列、阿聯酋和沙特等國在阿富汗無力發揮影響,這是中東格局和力量對比的縮影,兩極三方、兩強一弱的戰略格局進一步強化。中東戰略格局的現實與美國中東戰略收縮,迫使沙特、阿聯酋和埃及等國在對土耳其、伊朗乃至卡塔爾政策方面不得不采取和解態度。
1979年以來,在美國的遏制與打壓之下,伊朗既沒有像伊拉克、利比亞那樣因美國的軍事打擊而出現政權更迭,也沒有像埃及、突尼斯那樣在“阿拉伯之春”中因民眾大規模抗議而政權垮臺,更沒有像敘利亞、也門那樣陷入長期戰亂。相反,伊朗保持了國內政治社會的穩定,維護了國家安全,其地區影響力不斷上升,成為中東地區的一極。這種局面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伊朗國家政治制度與安全體系構建的結果。
伊朗國家政治制度構建包括什葉派歷史文化傳統、國家憲政架構與派系平衡權力格局三個核心要素,實現了什葉派傳統與國家政治制度、什葉派現代伊斯蘭主義與民族主義、基于歷史文化傳統的合法性與基于選舉的合法性以及國家長期利益與民眾階段性訴求的結合。與此同時,通過派系平衡權力格局凝聚精英與大眾的政治、社會共識,進而通過安全體系的構建將之轉化為國防和安全政策,伊朗將自身的國家安全與地區盟友的利益訴求加以整合,推動形成了以伊朗為中心的陣營,并將伊朗塑造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地區大國,成為中東戰略格局中的一極。包括美國在內的大國在制定和實施中東政策時,都需要將這樣的地區戰略格局作為決策的基本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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