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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2日

責任編輯:昆侖

炒作還是真實:鹽業私有化改革?

炒作還是真實:鹽業私有化改革?
發改委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媒體過度解讀,抨擊食鹽專營,推動食鹽私有化、市場化改革。食鹽專營是否暴利?私有化、市場化改革是使資本獲利還是老百姓獲利?

新聞: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

4月2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官方網站發出了第10號令。該令決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這次只是廢止了國家發改委的《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而規定了食鹽專營制度的法律——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并沒有被廢止。

媒體的誤讀與行業的澄清

此消息一出,媒體熱議,并紛紛刻意將該政策解讀為“破行業壟斷”、“開啟食鹽市場化”、“改變鹽業歷史”的破冰斷腕之舉,撰文抨擊食鹽專營的危害,為食鹽市場化、私有化造勢。

為回應輿論界按照自身的喜好或者利益進行過度解讀與宣傳,中國鹽業協會不得不出面表示:發改委廢止相關文件,是延續政府簡政放權思路,但這并不意味著食鹽專營【向社會資本放開】。

各地鹽務局也出面澄清:

——湖南鹽務局澄清市場誤讀:食鹽專營政策沒有變化

——廣東省鹽務局:取消食鹽專營是誤解 實則審批下放

不過輿論界的造勢并非空穴來風,有關廣東鹽業的報道中,一邊澄清誤解,一邊表示廣東鹽業正在為專營【放開】做準備。

早在2011年4月,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組成的“我國鹽業體制改革研究”課題組,形成了研究報告。課題組向國家提出的實施步驟是,力爭用3到5年左右的時間,逐步改革食鹽專營體制,“市場自然放開”。

媒體的抨擊:食鹽專營的暴利與政企不分

媒體的此輪炒作中,引用最多的所謂【暴利證據】是下面這一段,來自經濟參考報的《中鹽再陷“壟斷暴利”漩渦》。

——據媒體報道,目前,市場上食用鹽的零售價普遍在2600元/噸,批發價為2200元/噸,大型食品廠可以從省鹽業公司以600至700元/噸的價格批發到食用鹽,而小型食品廠則必須在當地鹽業公司拿貨,拿貨價近1000元/噸。通過專營的食鹽,從車間到了市場終端,價格提高了近【十倍】。

新華網轉載該新聞時,直接擬出標題:《食鹽專營暴利:從車間到市場終端價格提高近10倍》。筆者不才,就《經濟參考報》所提供的這有限的幾個數字來看,實在看不出這【十倍】是如何算出來的。

每經網轉載該文時,估計也有點發蒙,將標題悄悄擬為:《食鹽專營被指釀暴利:食鹽市價為出廠價5倍》,不過這“5倍”之辭也完全是主觀捏造,不符原文意思。

不過,無論數據造的怎么自相矛盾,媒體們的用心是明確的:那就是要試圖證明食鹽專營的暴利。

媒體們聲稱:一旦沒了壟斷,鹽業生產、經營市場化競爭,價格就能回歸合理。當年蘭州將水務賣給威立雅,大概也是這么說的——市場化能使水價回歸合理。

關于政企不分,媒體抨擊到:絕大多數省、市、區實行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即鹽務局和鹽業公司是“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形成事實上的“利益共同體”,形成了鹽業公司參與甚至代行鹽政管理和執法的政企不分、以企代政的直接后果。

食鹽的“暴利”來源

今天,北京某超市,“中鹽”品牌紙塑包裝的食鹽,價格是1.3元/500g,折合2600元/噸。根據國家定價,某食鹽定點生產廠的50Kg包裝加碘鹽出廠價為474.2元/噸。從出廠到零售柜臺(我們暫稱之為流通環節),價格漲了5.48倍。

其實,單純的計算倍數這種方法是有問題的,是數學,不是經濟。

判斷食鹽專營是否存在暴利,要看它與類似的競爭性商品相比,流轉環節的差價是否過大,換句話說,看企業經營一噸食鹽與經營一噸其他類似商品,那一個更賺錢。

我們選擇性質、重量、功能與食鹽相似的非專營商品作比較。

食鹽的暴利來源

首先,看看流通環節差價(為便于比較價格均折噸后計算)

商品名稱

出廠價(大包裝)

零售價(小包裝)

包裝標準

流通環節差價

食鹽

474.2

2600

紙塑復膜、防偽

2125.8

味精(99%

8200

18600

塑料單膜

10400

白瓜子(炒貨)

18000

28529

紙塑復膜

10529

綿白糖

4150

9273

簡易塑料

5123

酒鬼花生

8400

25500

簡易塑料

17100

上表說明,企業同樣經營一噸食鹽,其差價要比經營食品或調料少得多。當然,不可比的因素不少,食鹽肩負著政治責任,要付出大量的,甚至不可預見的鹽政執法費用和宣傳費用。絕大多數地方,政府并沒有為此補貼多少;由于專營,食鹽經營量大,但商品單一,而其他商品雖經營量小,一般經營者的商品品類豐富;這些因素之于我們對結果的判斷,與差價的差距比起來并不影響其結論。

從流通環節差價看,食鹽不存在暴利,甚而至于,還存在著偏低的現象。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食鹽的暴利來源于想象、來源于推測、來源于“主題先行”的誤判。

食鹽價格十幾年不變

上一次食鹽全國提價是在 1996年,每斤碘鹽漲了0.35元,國家對食鹽價格嚴格控制,至2009年,發改委《發改價格〔2009〕3094號》提高食鹽出廠(場)價格的通知要求食鹽出廠(場)價格(含稅)和食鹽產區批發價格(含稅)每噸都提高80元,但“各地食鹽零售價格一律維持現行水平不得提高”。十幾年來食鹽價格一直沒多大波動,而其他實行市場化改革的商品以供需關系為由,以成本增加為由,早不知漲了多少倍了,食鹽暴利又從何而來?

“市場食鹽價格很可能因競爭機制的引入而下降”,這個觀點是在太老套了,多年來一直用這個觀點忽悠人,一點創新精神都沒有。如果競爭機制真的能使價格下降的話,那么請讓住房價格下降一下,讓藥品價格下降一下,讓水電煤氣價格下降一下,這么多年來,這么多的市場化改革,有哪一個是價格下降的?又有哪一個是人民群眾滿意的?食鹽一旦市場化必然是價格大幅攀升,即使有下降也是暫時的,是資金雄厚,甚至是外資背后操縱以擠垮競爭對手,最后達到資本壟斷。

外國不搞食鹽專賣嗎?

許多國家對鹽實行不同程度的專賣制度。

其一是實行專賣制,由政府設立專門的專賣機構或指定機構對鹽的生產、銷售進行統一管理,國家定價,法規健全,如土耳其、瑞士及緬甸等國。

其二是壟斷性產銷制,具有專營或專賣性質,如奧地利,意大利等國。

其三是由一個大公司或幾個公司組成聯合體形式的產銷統一經營,如一些實行市場經濟自由化的老牌資本主義國家:英國、法國、美國等。

美國產銷一制,鹽廠生產,公司經營,有6家公司負責銷售,各公司與用戶簽訂長期供貨合同,再向所屬鹽廠下達生產計劃,產、銷保持絕對均衡,比我國的計劃管理還要嚴厲。

中外之間雖社會制度不同,歷史、文化,習俗均有差異,但對鹽實行嚴格的專賣計劃管理則異曲同工。

全民辦鹽,資源、民生不可承受之痛

我國鹽資源豐富,有漫長的海岸線,有較多的儲量大、品位高的井(巖)鹽礦,有聞名于世的青海鹽湖。除海鹽外,【礦鹽】資源不具有再生性。因此,鹽礦資源的開發,必須有長遠規劃,必須與社會發展需求相平衡,必須實行有計劃的開發和綜合利用,這些保護性措施只有在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時方能做到。

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把雙刃劍,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非確定性,經營者的目的就是“唯利是圖”。九十年代的【全民辦鹽】,導致一些小鹽廠如雨后春筍般的冒出,雖然紓緩了當時的產不敷銷,但留下了嚴重的后遺癥,造成了鹽資源的浪費,加劇了產大于銷的矛盾,未加碘的劣質鹽流入市場,危害了人們的身體健康,國家流失了稅費,最后不得不在國家宏觀經濟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費盡九牛二虎之力,付出了極大代價又去關閉小鹽廠(場)。

食鹽專營有利于廣大百姓得到實惠

在鹽的流通領域,工業鹽幾年前就己實行產銷見面,處于開放狀態;食鹽銷售,批、零價格由國家制定,其經營均屬市場行為,各種漲價因素需鹽業產銷企業通過強化管理自行消化:如各種運費隨政府調節而揚抑,包裝袋的原料顆粒(聚乙烯、聚丙烯等)隨市場波動而漲跌。真正讓普通老百姓得到實惠的,就是食鹽的批、零價格不得隨市場其它商品價格而上下浮動。

在湖南市場的任何地點,不論城鄉、不管遠近,1包500克復合膜袋加碘食鹽的零售價一律是1元,一年的食鹽消費按人均5公斤計算,只需人民幣10元,相當于購買1包精裝白沙香煙(零售價9元左右波動)。有人按其它食品的漲價幅度,推算出1包500克加碘食鹽零售價可以賣到2元左右,按湖南最近人口普查統計6600萬計算,1包鹽恰好少花1元,人手一年少支出10元,全省消費者在購碘食鹽每年共計少開支6.6億元。這個數字說明,老百姓從食鹽專營中得到明顯實惠。

2011年鹽荒的一篇文章

與朋友喝茶,聽他說昨天被老婆派去搶購碘鹽,連跑三家超市都沒有買到,狼狽不堪,不禁哈哈大笑。據說杭州最牛的人居然一下子買了15箱鹽,不知他準備吃到哪一年?

這場波及境內外的鹽謠盡管來勢洶洶。但鹽業專營公司應對非常及時得當,立即采取“增大供應量”、“每人限購兩袋”等措施。電視媒體也配合得當,立即不停播送關于食鹽供應狀況與碘鹽科學知識的信息,很快就抑制了食鹽搶購風。

俺想了想,覺得幸好咱們的鹽業還沒有被走資派搞掉,幸好“批發”這個環節還是掌握在國營企業手里,還是國家專營的。

假定現在咱們的鹽業行業,已經按右派文人的聒噪,在黨內走資派指揮下,“打破壟斷”,由唯利是圖的中外資本家掌握了,會出現什么狀況呢?

參照其它被私有化的行業,咱們很可以想象出那時的情況:

謠言一來,鹽業行業內會喜出望外,緣于牟利的目的,不僅不會有辟謠的愿望,反而會趁機抬價銷售。一塊錢一袋的鹽,賣個二十元最好。鹽是每家必須的物品。沒鹽吃,20元也會買的。市民吃不起鹽?你找政府去,跟咱“民營”企業家無關。

市場缺貨,資本家們不僅不會加班加點,增大供應量,反而會囤貨居奇,投機倒把。行情那么好,干嗎把手頭的貨都賣掉?為什么不串連起來惜售,制造供不應求的假象,以抬高市場價格呢?賺錢要有套路的。

一旦鹽業私有化,還可能出現用廉價工業鹽冒充“食用鹽”來牟取暴利的做法。至于不是不會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老板們是不會考慮的。有的省份曾經放開過鹽業,結果很快就出現了這種違法現象。

所以,在這次謠言蔓延事件里,咱們除了得感謝毛主席給咱們留下了國營鹽業公司專營體制,還得感謝走資派們還沒來得及把鹽業行業徹底改為私有化為主。這樣咱們老百姓不害怕謠言,因為國營鹽業公司會保障咱們的利益,增加供貨、平價供應。如果私有化壞人再搞兩年,把國營鹽業專營體制搞掉了,咱們就得吃苦了。

炒鹽事件應該引起國家的重視。因為涉及群眾生活的鹽業價格比較低廉,又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中外資本家可以用很少的錢就可以興風作浪,牟取暴利。千萬不要為了滿足資本家的貪婪,破壞毛主席留給勞動人民的福祉了。

對于食鹽專營,有些人羅列了諸如運費,倉儲補貼,回籠貨款和調銷獎及個別鹽業公司倒賣“私鹽”的事例,來證明食鹽專營的弊端。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的確存在,但它只從屬于企業管理層次,而非食鹽專營本身的過錯。如果食鹽市場化,將造成資本更巨額的利潤和老百姓更大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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