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0年,斯賓諾莎在已經擺脫西班牙統治、建立起資本主義性質國家的荷蘭匿名出版了《神學政治論》。[1]斯賓諾莎在此書中第一次以科學的方法、從《圣經》本身出發研究《圣經》,考證《圣經》各卷的作者以及他們的寫作條件與動機等等。[2]被稱為“自然神論者”的斯賓諾莎并沒有研討上帝本身,他的主要目的是摧毀各種形式的教會這樣一種世俗組織利用《圣經》對社會的統治。我沒有斯賓諾莎那樣的資歷研究《圣經》,[3]但是,卻不時對各種教會組織的世俗表現產生出斯賓諾莎那樣的同感。
1995年12月26--31日,每年一度的第23屆中北美華人基督徒冬令會(NCCCWC)在世界最大的機場芝加哥O'hare International附近的假日飯店舉行,來自美國中、北部十三個州的一千多名基督徒(和少數尚未受洗者)聚會在這里,歡度1995年最后的時光。NCCCWC目前的事工,[4]在各教會、團契、查經班的同心服事及福音機構的協助下,首先致力于支持、鞏固中、北美十三州六十多個華人團契與查經班,并聯系、幫助尚未建立查經班的散居在各地的華人慕道群體。這次冬令會是NCCCWC主要事工之一,其他還有通訊、跟進、短宣、特會、特刊等活動。[5]
我第一次注意到保羅的重要性,是得益于柏森斯的研究。[7]基督教(《新約》)當然是以耶穌為中心的,但是,沒有直接受教于耶穌的保羅不但遠遠超越了耶穌的門徒,[8]甚至擔負了耶穌未能充分從事的向外邦人(即全世界)宣教的使命。保羅的準確無疑、絕對武斷的話語中常常透露出圣靈的光輝(插圖為6-7世紀拜占庭保羅像Saint Paul, Byzantine ivory relief, Musée de Cluny)。何牧師因而下結論說,保羅的話也需以圣旨來理解。我則寧愿接近斯賓諾莎,除了因為我們讀到的《圣經》是經過人為編篡、翻譯的原因外(中文版的翻譯就明顯不盡人意),更因為包括耶穌在內的先知、圣徒們生活在各個特殊的時代,他們的話語中既包含普遍意義,又是通過現實社會環境的具體事例來闡明的,所以,不能拘泥于各個話語的具體內容(如作滿七年奴隸才可獲得自由等)。我注意到海外華人基督教徒中有許多受過高級教育的知識分子及專業人士,用中文表達出來的相對淺顯的《圣經》認識似乎并沒有阻礙他們接受信仰,這里面的原因可能要在宗教以外去尋找。
海外華人教會宣教最引起我憂慮的內容是其表露出來的單純的政治傾向,此一傾向在這次冬令會由一個自稱“當代保羅”牧師的到來達到高潮。
以一個初次來美、初次參加大型華人教會活動的“局外人”的眼光,唐牧師布道的內容、方式與語氣都充滿了世俗功利的政治訴求,遠遠偏離了《圣經》與教會的原點。大會吹捧他是“當今最具影響力與思想深度的國際布道家之一。他在講道中經常從基督教神學的角度論及世界與中國的歷史發展、提出深刻的批判與反思、發人深省。在過去38年里,他的布道足跡遍及全球各大洲,主領了無數次大型布道會與神學講座,聽眾達百萬計。”大會專門安排時間等待他的姍姍來遲,只聽他一人宣講。
唐牧師對基督教以外的世界文明(希臘文明、孔孟之道等)的庸俗抨擊并沒有引起我在意,但他關于中國現實政治的煽動性誘導,使我不由得聯系到另一個利用基督教的世俗政治團體﹕由韓國人文鮮明領導的“世界基督教統一圣靈協會”。在《原理講論》[9]的整個后半部內容都在強調,近代朝鮮民族的苦難歷史是因為上帝選擇他們代替猶太民族,新的基督(文鮮明本人)就誕生在這個民族之中,朝鮮語將成為世界唯一語言,等等。
唐牧師除了以他個人名字命名的國際布道團外,還借助美國的大學辦一個“歸正學院”,培訓下一個世紀支配中國大陸的高級精神人才,在講道中也不時露出這種野心和霸道。當翻譯告訴他另有一次聚會邀請他,但只有一千名而不是四千名聽眾時,他脫口而出﹕“那我就不去了﹗”
基督教的歷史對于這種利用上帝的個人野心并不生疏,但令人吃驚的是,北美華人教會眾多牧師與教徒對此粗俗的政治利用無動于衷(或是無能為力)。唐兩次拖延大會時間,除我退席外,竟然沒有別人提醒他要遵守公共道德。一些牧師明知唐的言行違背《圣經》的精神,卻利用唐的“才能”招引信徒,為教會的健康發展帶來致命的隱患。由此聯想到,半個世紀前,基督教被逐漸逐出中國大陸,主要原因并不是當政的國家權力的迫害,而是教會組織自身違背或未能全面認識、執行《圣經》教義。
十七世紀中,有一個叫Sabbatai Sevi 的猶太拉比,用一種叫Kabbalah 的神秘主義的東西讓在中東、北非和歐洲的大量猶太人相信他就是長期等待的彌賽亞(救世主)。但是,當土耳其蘇丹讓他選擇“永生”(死刑)或茍活(改信伊斯蘭教)時,他選擇了后者。[10]所幸當代選擇“牧師”為職業的人不必面臨十七世紀時的選擇。當然,海外華人神學世界中的“當代保羅”與美國主流神學政治的“當代保羅”Billy Graham 相比,只是小巫見大巫。Graham 的自傳Just As I Am[11]通篇的議題就是:從尼克松以來,歷屆美國總統都是我Graham的個人門徒。對于美國政治,可悲的是,他基本上沒有撒謊。
宗教具有內在本質與外在表現兩種特征。斯賓諾莎沒有討論前者,后來的費爾巴哈嘗試把兩者聯系起來。我以為,僅從后者(現實政治)的觀點出發,基督教的特征可以被理解為社會福音,它已經在廣大的中國本土上傳播、生根、成長。海外教會,包括海外華人教會(許多牧師都持有美國等國家的護照)利用有利的條件支持(而不是力圖主導)在中國的福音傳播,正如許多組織和個人已經在進行的那樣,也是拯救自身的活動。
這次大會也表現了另一個敏感的政治議題﹕基督教與中國民主化的聯系。許多為中國的民主奮斗的人士從不同的途徑體會、認識了基督教。有一些人信教而脫離政治活動,有一些人信教而堅持民主活動,倡導上帝對民主政治的領導。無疑地,一些“知名人士”的入教也提高了教會的影響,但我堅持認為﹕關于個人信仰的宗教與關于國家的政治活動有不同的性格,不能彼此混淆、利用。基督教在中國以及全世界的傳播價值在于它既是個人得救的途徑,同時也是社會進步的福音。個人通過改進社會制度的努力獲得個人的解救,個人解救的基準就是是否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人權,就是神權,當人權在地球上獲得普遍尊重、人類政治制度的最根本罪惡從地球上消亡的時候,天國也就來臨了。如果我們個人都從贖罪的信仰出發從事社會活動,在世俗的政治過程中體現個人的信仰,那么,我們個人在得到拯救的同時,中國的前途就變得光明起來。
[1]此書于1670年以拉丁文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出版。我的中譯讀本根據1883年的Elwes英譯版A Theologico-Political Treatise轉譯,中譯者溫錫增,1982年商務印書館《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再版發行。本論中所引頁數,皆指本書中文版頁數。
[2]我第一次讀到斯賓諾莎感嘆說《圣經》(舊約)的編撰操縱在不懂《圣經》的人手中(決定取舍),大吃一驚。后來讀到一些“異端”,確信《圣經》乃是人的產物。例如,英文譯本有《圣經中散失的篇章》_The Missing Books of the Bible_ Volumes I & II, Owings Mills, Maryland, USA: Ottenheimer Publishers, Inc., 1996. 這又使我聯想到《聯共(布)教程》和《毛澤東選集》等的編制過程。
[3]研究《圣經》的第一個條件是通曉希伯來文。我曾經隨同美國“耶和華的證人”信徒們學習《圣經》,對于他們引用希伯來文的《圣經》解釋,既不能接受也無能反駁。
[4]在大陸接受大學教育的我時常感到海外中文的語義表達不夠準確。為了避免“翻譯”帶來的誤解,這里按照原詞引用,不作變動。
[5]參見NCCCWC'95手冊《新約、新人、新生》等材料。
[6]公正地說,可能是由于我的母語是中文,對于海外華人的中文水準要求太高。而在聽取日文或英文宣教時,花在語言方面的注意力分散了對教意的進一步思考。
[7]T. Parsons, _The System of Modern Societies,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1971. 我對此書寫的書評發表在美國出版的《民主中國》1994年6月號,附錄在本書第十章。
[8]插圖為Caravaggio于1601年所作The conversion on the way to Damascus,描述原來瘋狂迫害基督徒的保羅在去大馬士革的途中得到耶穌的直接啟示而改宗。不過,這個奇跡,除了保羅,沒有別的門徒見證和承認。
[9]文鮮明稱其為《舊約》、《新約》之后的“成約”圣經。其中對《圣經》的引用雜亂無序,沒有實質意義,唯其政治性斷言非常膚淺明確。
[10]John Freely, _The Lost Messiah: In Search of the Mystical Rabbi Sabbatai Sevi_, Woodstock & New York, NY: The Overlook Press, 2001.
[11]Just As I Am: The Autobiography of Billy Graham, by Billy Graham Evangelistic Association,New York: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1997.
[趙京,1996-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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