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為邦本”是中國傳統民本思想的集中體現,原寫作“民惟邦本”,出自《尚書·五子之歌》。書中記載,禹的孫子、啟的兒子太康,身居帝位卻不務朝政,放縱情欲沒有節制,百姓對他非常怨恨,但他卻不知反省。有一次他到洛水之南打獵,打了百余天都不回都城,國民怨聲載道。有窮國的國王(即后羿)把太康攔在了黃河岸邊,不讓他回國。太康的五個弟弟埋怨太康不理朝政而陷入困境,分別作了一首詩來勸誡太康。其中第一個弟弟說: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予視天下,愚夫愚婦,一能勝予。怨豈在明?不見是圖。予臨兆民,廩乎若朽索之馭六馬。為人上者,奈何弗敬?意思是,人民是國家的根本,根本牢固了,國家才能夠安寧。我看天下的愚夫愚婦,都能夠戰勝我。對于民怨,豈能只在乎已經顯露的?應該在尚未顯露時就有所謀劃。我治理億萬民眾,心情就像用腐朽的繩索駕駛六匹馬拉的馬車,怎么能夠不謹慎恭敬呢?
《尚書》中的這種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貫穿于整個中國歷史。早在《周易》之中,就已經出現了與此一致的思想。《易·剝》:“《象》曰:山附于地,剝;上以厚下安宅。”山本是高起于地面,卻由于下不厚而頹下,附著于地,這是圮剝之象。圮剝必然是從根基開始,下剝則上危。為政者通過圮剝之象反思施政,那么在治理時就應當“厚下”,厚恩加于百姓,以求得“安宅”。山附于地就是孟子所謂的得乎丘民而為天子。也就是《論語》中的“百姓足,君孰與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剝之妙策也。民是社會的基石,以民為本則民足,民足則社會的基石就穩固,社會的發展才有了保證。
歷史的發展驗證了“民為邦本”歷史規律。例如,《群書治要·魏志下》記載:夏商周歷經數十世才衰敗,而秦朝兩世就衰亡了,原因在于夏商周三代的君主,能夠和天下的人民同甘共苦。而秦始皇壓迫百姓,所以一旦傾覆、遇到危難,也沒有人去拯救他。由此可見:“夫與人共其樂者,人必憂其憂;與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這說明,在位者、執政者對待人民、百姓的態度與其基業的興衰成敗具有密切關系。正如《群書治要·春秋左氏傳》中所總結:“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為土芥,是其禍也。”
中國古代的民本思想主要包括三個層次,即經濟上富民,政治上重民,文化上教民。
關于經濟上富民,孔子的“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以及“庶之”“富之”“教之”的經濟發展“三步曲”論述說明,孔子從不否認人們對物質財富的正當追求,并認為一定的物質條件和經濟水平是實施良好有效的道德教化的基礎。孟子也說:“今也制民之產,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兇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管子也明確提出:“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所以治國首先應該從經濟上富民。
關于從政治上重民,在《群書治要·六韜》中記載:善于治理國家的人,對待百姓就像父母慈愛自己的兒女、兄長友愛自己的弟弟一樣,“見之饑寒,則為之哀;見之勞苦,則為之悲”。在位者從政治上重民主要表現在必須重視傾聽人民的呼聲,使下情上達。《群書治要·潛夫論》中講:“治國之道,勸之使諫,宣之使言,然后君明察,而治情通矣。”為此,古圣先王設立了各種制度,以便聽取人民的諫言,了解自己的施政得失。《群書治要·漢書五》記載:古代圣王采取的制度,是史官在前記載君主的過失,樂工誦讀規勸的諫言,平民百姓在道路上可以批評時事,商旅之人在市場上可以隨意議論朝政,這樣國君方能聽到他的過失,見義則從,加以修正。《群書治要·后漢書三》中亦記載楊震之語:古代圣哲明王所以能明察事理、修政安民的原因,就在于廣泛聽取普通百姓的意見、全面細致地體察民情。使民情上達,民心安定。這樣廣開言路,才能洞察隱憂,做到兼聽則明,不被蒙蔽。
關于文化上教民,《群書治要·管子》中曾言:“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利之道,莫如教之。”關于教育的目的和核心,《禮記·學記》中言,“教也者,長善而救其失者也”,即使人善良的方面不斷增長,而使人的過失得以挽救。因此,一個好的領導者應同時具備“君”“親”“師”三個職能。這意味著在位者不僅僅要管理率領民眾,還要像父母關愛兒女般關愛民眾。除此之外,還要教導民眾做人的道理。這些才是真正的利人之道。
《群書治要·晏子》中記載,齊景公曾問晏子:“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回答說:首先要明確教義和政令,并且自己率先履行;對待人民不用苛政,而以刑罰來防止犯罪;要求臣民做到的,君王必須先做到;禁止百姓去做的,自己一定不能違反,這樣,人們才會服從其教誨。所以,教民要求領導者和教育者首先接受教育。古代四書五經等經典都是針對領導者的教誨。正如《禮記·樂記》中所言:“君好之,則臣為之;上行之,則民從之。”如果為官者認為需要教化的是百姓,自己卻不能身體力行,結果勢必會導致“言教者訟”,達不到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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