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無產階級先鋒隊的領導,是科學社會主義的要求,是作為無產階級革命家、堅決反對修正主義的毛主席堅決遵循的真理。毛主席在探索反修防修道路的過程中,從來沒有認為過應該取消無產階級先鋒隊。一切事實證明,主席從來沒犯過“忽視先鋒骨干領導作用”的“錯誤”!
進行防修反修實踐的綱領性文件,是不是中共中央的文件?是中共中央決定進行的反修防修探索,這難道不是黨的領導的體現嗎?能說這是在是取消無產階級先鋒隊嗎?在這一綱領性文件——“十六條”中,就多次提到了堅持黨的領導。例如:“黨的領導要……堅決依靠革命的左派。”(《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66年,七十三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毛主席在審閱八屆十一中全會公報稿的時候,他親自“將‘在毛澤東同志領導下’,改為‘在毛澤東同志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66年,七十三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這能說是不要黨的領導、不要無產階級先鋒隊嗎?不能!后來,主席還提到:“對于犯有錯誤的干部,要正確對待,不能一概打倒。只要不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而又堅持不改和累教不改的,就要允許他們改過,鼓勵他們將功贖罪。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這是黨的傳統政策。只有這樣才能使犯錯誤的本人心悅誠服,也才能使無產階級革命派取得大多數人的衷心擁護,使自己立于不敗之地,否則是很危險的。”(《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67年,七十四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毛主席更是指出,這次防修反修的實踐“是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廣大革命人民群眾和國民黨反動派長期斗爭的繼續,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階級斗爭的繼續。”(《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68年,七十五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這能說是不要黨的領導,不要無產階級先鋒隊嗎?之后整個防修反修探索過程中,“十六條”都規范作用。違反了“十六條”的、主張反黨的,無一不受到了懲罰。毛主席所同意發出的、周總理和常委們商定出的指示電報也明確要求對“十六條”的內容“必須嚴格執行”(《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66年,七十三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可見,毛主席從來沒有認為防修防變應該放棄無產階級先鋒隊的領導。恰恰相反,毛主席極其重視無產階級先鋒隊的領導。開展防修反修的實踐的重要目標,恰恰包括發動群眾打擊反黨力量、捍衛和凈化無產階級先鋒隊。
詆毀毛主席“忽視先鋒隊領導作用”的,往往會誤解“十六條”中所講的“只能是群眾自己解放自己,不能采用任何包辦代替的辦法。”(《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68年,七十五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但是,這句話是不要黨的領導嗎?群眾自己解放自己難道不包括群眾自己鍛煉出自己的先鋒骨干力量和自己捍衛自己的先鋒隊嗎?無產階級難道不是在自己先鋒隊的領導下自己解放自己,難道還要靠別的階級的青天大老爺來解放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歷史發展的根本動力!先鋒隊本身就是無產階級的一部分。難道無產階級的解放不是靠無產階級自己,而是要靠他人的恩賜嗎?
主席指出,先鋒隊內部出了變質力量,群眾也不能放棄骨干力量。這時,群眾要自己在反變質力量官官相護的斗爭中鍛煉出自己的骨干力量。主席說的清清楚楚:“要放手,不怕亂,放手發動群眾,要大搞,這樣把一切牛鬼蛇神揭露出來……打擊面寬是必定的,不可怕,以后分類排除。要在運動中把左派領導核心建立起來,使這些人掌握領導權。”(《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66年,七十三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毛主席明確指出,群眾在自己斗爭中鍛煉出來的骨干力量是“群眾在共產黨領導下自己教育自己的最好的新組織形式。”(《毛澤東年譜(1949~1976)》1966年,七十三歲。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這些不是都證明了毛主席從來沒放棄過先鋒隊、從來沒有否定過先鋒骨干力量的作用的嗎?主席從來沒有認為應該取消先鋒隊,正如法律從來沒有允許犯法、有人違法不等于法律犯了允許違法的錯誤。例如,反對偷盜的法律擺在那里,立法機構明確規定了這一法律不能違反。如果有小偷違法,警察就依法抓小偷。有小偷違法,這不是法律和警察犯了允許偷盜的錯。如果看到點小偷違法了就說法律錯了、法律允許小偷盜竊了,真的是幼稚可笑!
總之,詆毀主席在防修反修時期“忽視骨干力量領導作用”、詆毀主席“犯取消先鋒隊錯誤”的一切聲音,都是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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