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摸石頭過河付出的慘重生命代價
賀合林
一
作為具體行為,摸石頭過河是一種有到達彼岸的明確目的卻無安全到達彼岸措施的人類因生活所逼不得不采取的以生命為賭的盲目舉動。古往今來,在摸的過程中付出的生命代價無法計數,所以,凡是稍有條件的地方,人們都不會保守這種過河的方法,而改之以橋通船渡。
作為一種理論標簽,摸石頭過河則是一種只顧利益不問代價的主觀主義、盲動主義、功利主義的三給合大雜燴。三十多年來,我國為之付出的代價無法估量:國企大解體、國資大流失、職工大下崗,環境大污染、資源大損耗、官員大貪污、貧富大差距、道德大崩潰等等,無不與摸石頭過河有關。不過,最令人痛心疾首的還是生命的大消亡。
這樣的理論,如果用之于戰場,則是打無準備之仗、打無把握之仗、打無視戰士生命之仗!這樣的仗打下來,慘重的生命代價是必不可免的。
我們雖然沒有用這樣的理論指導戰爭,但是,同樣也付出了慘重的生命代價。
1994年10月17日,四川廣元青川縣白龍江,金礦老板李洪與李代明兩伙人為爭奪資源發生火并。李洪一方組織了100人,配備西瓜刀、炸藥包,分乘一輛大客車和兩輛中巴車向大坪進發,準備參與事先約好的打架。李代明一方聽說李洪的人已到沙洲,迅速派人至元坪子攔車,并安排人手埋伏在公路附近的樹林中。當天13時許,李洪一方的車輛行駛至元坪子處遭攔截,李代明的一名同伙朝第一輛客車開了一槍,隨后,眾人持砍刀、木棒打砸車窗,埋伏人員用石塊和炸藥包投擲三車,李洪等人被迫逃離客車。李代明一方在公路上繼續“追擊”,李洪一方有的向山上逃亡,有的躲入附近農戶家中,還有數十人被追攆至白龍江中,導致17人溺亡,15人失蹤。此外,李洪和另一人被砍死。
令人費解的是:如此重大的案件,逃犯竟沒有列入公安部的通緝,通緝只是省A級;在命案必破的前提下,這個案子竟然一直拖到2011年主犯李代明有條件的自首帶動其10多名同伙自首,才算成功告破。從發案到開審,整整經歷了二十年!
其原因,是不是因為此案有個“摸石頭”的背景,淡化了它的惡劣刑案性質呢?
二
當年白龍江的石頭是怎樣摸的?
金礦資源實行政配置。哪個官大哪個說了算,哪個錢多哪個說了算。有意向開采的人只要向縣黃金管理局寫個申請,交點錢,就辦好了開采證,就取得了在主礦區外自由選擇場地的開采權,就可以在自己相中的場地進行開采了。屬于國家所有的地下資源黃金開采,就這么簡單!于是,在權、錢說了算以外,不可避免的又衍生了一個“說了算”:
哪個霸氣哪個說了算!
于是,就有了白龍江血案。
不過,血案的血總算沒有白流,雖然流得很慘。因為它終于使我們摸到了一塊“石頭”,逼使國家于1996年對《礦產資源法》進行修改。確定了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對礦產資源開采的行政配置改為了市場配置。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1996年《礦產資源法》的修訂,與“青川血案”這樣重大案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是分不開的,從歷史角度來看,正是“青川血案”以及其他類似的案件,才倒逼了相關法律的改革。
1996年參與修訂《礦產資源法》的法學專家李顯東表示,1996年《礦產資源法》的修法背景,與“青川血案”這樣重大案件的發生是有必然聯系的,可以說這樣的重大案件及其他類似案件正是1996年修法的重要原因之一。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期,以1996年為例,當時國家正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化經濟體制轉變。修法前,之所以出現礦產采集方面的種種案件,也是與當時礦產資源行政配置管理上的混亂分不開的,這也是當年修法的一個重要原因。1996年修法就是為了規范在國家礦產資源開采上的社會秩序和市場秩序,防范因行政管理混亂而造成涉及采礦的各類案件。”(《青川特大血案二十年后開審》)
如今,廣元市和青川縣黃金管理局已被撤銷。主礦區外的黃金開采,需經過企業自行申請、經縣、市、省級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后,根據有償取得制度,通過招投標取得相關區域開采權。
終于摸著了石頭,阿彌陀佛。否極泰來吧!
然而。且慢。爭奪仍在進行,流血還在繼續。
三
山西靈石縣回祖村與汾西縣陳家垣村一山之隔。回祖村原村委會主任甄毓秀擅自占有了村辦煤礦廢棄不用的回風井,非法采煤。而陳家垣村的龐龍虎也在非法開采一個四證全無的“黑煤礦”。兩個“煤老鼠”不分晝夜加油干,井下巷道被多處貫通。2004年2月3日,龐龍虎引爆炸藥想堵住巷道制止回祖村礦井“越界”開采。2月4日晚,甄毓秀帶領村民和外地民工共28人攜帶炸藥和鐵鍬進入廢棄礦井,對陳家垣煤礦的“爆炸行為”進行報復,結果無一人生還。
2006年7月29日 - 巨野縣一農民因爭奪山石資源,對幫助過競爭對手的人懷恨在心,遂自制一套帶有遙控設施的爆炸裝置,指使他人安裝在“仇人”的桑塔納轎車底盤上,造成兩死兩傷。
2009年的10月12日,山西省臨縣發生了震驚全國的“白家峁煤礦暴力爭奪血案”,礦方糾集一百多名“護礦人員”血洗“找茬”的白家峁村民,造成白家峁村民5人死亡,十余人受傷。事件發生后,全國媒體一時失語。事件背后到底是誰在操控?有沒有地方官員參與或參股?煤礦與村民之間又有怎樣的利益糾葛與沖突?其根本原因又是什么?這座煤礦背后渾水到底有多深?就在一連串問題即將揭開的時候,“白家峁煤礦暴力爭奪血案”竟在煤礦礦長的自殺后草草畫了句號。
云南瀘西縣小松地煤礦承包人王建福和躍進煤礦承包人鄭春云,因煤礦資源開采發生糾紛。2010年11月18日上午,鄭春云邀約80多人,攜帶鋼管、管制刀具,乘車前往小松地煤礦,對該礦一臨時工棚實施爆炸,至9人死亡48人受傷。
2011年2月23日,山西繁峙縣巖頭鄉南磨溝內兩家無證選礦企業因爭奪資源發生沖突造成兩人身亡。
2012年11月1日凌晨2時許,冷水江市鐸山鎮鐸山煤礦與相鄰的東升煤礦超深越界爭搶資源,東升煤礦違規放炮,致使鐸山煤礦在-150米水平巷道掘進工作面的3名礦工被困。
四
職工大下崗,也是搞的摸石頭過河。究竟有多少職工被下崗?這個數據其實很好統計,但官方沒有給出具體數字,直到如今還是一筆糊涂賬。民間有說三千萬,有說四千萬,反正是好幾千萬。
國家沒有統一規劃,政府沒有具體政策。各地為政,各單位為政。今天這里下,明天那里下。撂下一句話:兩不找,自謀職業。說下就下了。
這是在逼使職工摸石頭過河。將職工推進河里,指點一下:摸著石頭過去吧!
雖然,有極少的幸運者,摸到了石頭到達了彼岸,個別的甚至發福發富了。但是,絕大多數的人則是摸到河中間,過不去也回不來,進退兩難了。更有不幸者,摸到了激流間,葬身魚腹了——他們選擇了自殺。
到底有多少下崗工人自殺?沒有官方的數據,也不可能會有官方的數據。
徐慧、肖水源 、陳繼萍合著的《下崗工人自殺意念及其危險因素研究》列出了幾個與此相關的數據。他們“以整群抽樣方法 ,調查長沙市國有虧損企業下崗以及在崗工人 13 44名 ,并通過單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歸模型 ,篩選出自殺意念的主要危險因素。結果 :下崗工人中有近四分之一的人出現自殺意念 ,4 6%的人有詳細的自殺計劃和方法 ,2 8%有過自殺未遂行為。
雖然,自殺意念及自殺計劃和方法都不等于自殺,自殺未遂也不等于成功自殺,但按此比例推算,四千萬下崗工人就有一千萬人出現過自殺意念,有184萬人定出了詳細的自殺計劃和方法,有112萬人實施過自殺但未能成功自殺。
一般說來,訂出了詳細自殺計劃和方法的,除少數人以外,應該都會實施自殺行為的。如果是這樣的話,自殺死亡的就達到約72萬人了。
我們雖然無法判斷這個數據離真實有多遠,但可以肯定,下崗工人自殺死亡的不會是幾十個或兩三百人的。
下面是網上搜到的幾例下崗工人的自殺案件:
《新快報》:2006年7月27日下午2時10分,在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一名50多歲的下崗男子從一棟11層高的居民樓樓頂墜樓身亡。
《新文化報》: 2009年11月23日 7時30分, 租住在長春市經開區新開河小區的年約40歲的下崗工人趙某拋下妻子、兒女,從6樓跳下身亡。
《河北青年報》:2010年5月26日, 夫妻雙雙下崗,不堪沉重的生活壓力,下崗男子李某將妻子和僅3個多月大的女兒殺害后自殺。
湖北省十堰市糧油食品公司的于2001年改制。
處于孕期的職工余霞被解除勞動合同,立即被趕出公司單身樓,居無定所,余霞因過去長期在灰塵大的麻袋倉庫工作,身患肺癌,生活非常困難,找到原公司反映情況,卻被公司領導趕出辦公室,因無錢醫治,余霞2005 年11 月23日病死在出租屋里。
職工代表邱漢松夫妻雙雙下崗失業,年逾五十的邱漢松下崗失業后,多次上訪反映要求合理的安置,未予解決,邱漢松沒辦法在外單位值夜班打短工,因年齡偏大身體有病,在精神經濟疾病的重壓下,于2007年 9月19日在家中上吊自殺身亡。
2009年約8月左右,該司35歲職工王偉在十堰市白浪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白浪山密林深處上吊身亡。直到2010年2月4日,遺體才被親屬找到。此時,其臉上及身體被鳥蟲啄食得面目全非,慘不忍睹。此前,被下崗的他,不找市長找市場,與人合伙經營被騙,欠債數萬,雖由父母償清債務,但因愧對父母,于2005年4月27日從自家的五樓跳下,由于救治及時,幸未喪命,卻落下終身殘疾,又欠下幾萬元治療費。艱難地度過四年后,終于對人生絕望,最后選擇了這個人跡少至的地方偷偷的離開了人世。(《下崗工人自殺半年無人管》)
2013年8月17日,北京有十位上訪民眾當街喝農藥自殺,他們均穿上印有“哈爾濱鐵路局”字樣的服裝,要求當局歸還職位及提供相關的補償。
五
摸石頭過河還在其他方面付出了不少的生命代價。這里不作多說。
好在如今改革已進入了深水區,石頭已經沒處摸了。再拿摸石子的辦法過河,那就無異于自尋死路。今天中央強調依法治國,我們可以理解為,其意是要徹底告別摸石頭過河的時代。
但愿如此罷。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