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敗是萬惡之源
憑空造假 振振有辭 高級法院更黑
不服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的枉法定案——“無理訪”。這是敲詐落空的報復。所以說是報復,因為“無理訪”是毫無根據的憑空捏造,是無中生有的詭詐。
高級法院憑空造假,詭定“無理訪”;中級法院造假法:凡定為“無理訪”的上訪,一律勞教三年。很明顯:造假的目的是鎮壓上訪,也就是剝奪當事人的申訴權。因為只有封住當事人的嘴,貪贓枉法才能萬無一失。這是為保護貪官而迫害無辜的倒執法行為,而且完全出于故意。
申訴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合法權利,不容侵犯。
《憲法》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據此,當事人不服判決提出申訴,是依法行使公民權利的合法行為;而剝奪當事人的申訴權,則是侵犯公民權利的違法行為。難道高級法院對《憲法》一無所知,還是置身于《憲法》之外?是想自立門戶,還是另有圖謀?無論怎么說,都是與《憲法》唱對臺戲。高級法院倒行逆施,司法一片混亂,有法等于無法。
“申訴”,對當事人來說,是一種權利;對法院來說,是對司法的一種監督,是來自人民群眾的監督。剝奪當事人的申訴權就是拒絕監督,拒絕監就是想為所欲為。貪贓枉法,胡作非為,就是因為沒有監督造成的。所以,司法必須強調監督。司法沒有監督是一種禍根,有法不如無法。
高級法院因沒有監督而變成了“超級法院”,也就是沒有法律的法院。他們所謂的執法,只是一個名不符實的幌子。因為打著執法的幌子可以更方便做惡,執法是做惡的一種掩護;他們所謂的依法審判,是純粹的一場鬧劇,法律只是一種道具,敲詐勒索才是他們的真正目的。
“無理訪”是什么?是無錢。有錢就有理,無錢就無理。因為我窮,敲詐我兩萬元我沒有,所以我被定為“無理訪”。事實證明:定為“無理訪”并不是因為無理,而是因為無錢,僅此而已。
敲詐勒索”百分之百的真實外,所有的判決書、裁定書,沒有一句真話。法律已經被錢所取代。我20多年的申訴,都是因無錢而失敗,最后也是因無錢被定為“無理訪”,剝奪了申訴權。要想討公道,只有一條路——全民公審。所以,通過網絡,我把《申訴狀》公之于世,并將案子的發生、發展,以及中、高級法院的輪番敲詐,直至因為我無錢使敲詐落空而定我為“無理訪”為止的全部經過昭示天下,讓全國人民公審。意在明辨是非,伸張正義,討還公道
申 訴 狀
申訴人(上訴人、原審原告):齊冬云,女,1970年生,住黑龍江省肈東市鉄東南直路24號。
申訴人(上訴人、原審原告):徐志遠,男,1950年生,住址同上。
本案全程全權代理人:齊育華,男,1934年生,退休工人,齊冬云之父,住址同上。
被申訴人(原審被告):肈東市郵電局。
案由:郵政侵權。
請 求 事 項
一、撤銷(1991)肈法東民字第248號《民事判決書》;撤銷(1993)綏地
法民終字第28號《民事判決書》;撤銷(1998)綏中法民再字第25號《駁回再
審申請通書》;撤銷(1999)黑龍江高級法院民監字第270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
二、被申訴人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保值賠償申訴人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失。
事實經過及理由
1990年4月7日,經肈東市教委批準,二申訴人共同開辦了“肈東生化技術學校”,面、函授胱氨酸和HCG生產技術。校址:肈東市鉄東南直路24號。為了辦學,聘請專業教師、租賃校舍、購置設備、裝飾房屋、向全國發出廣告等,共發生費用7萬余元。全國各地見到廣告后,紛紛來信咨詢和匯款購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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