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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銀行總行相關部門、建設銀行綿陽市分行:
我叫***,原建設銀行綿陽市分行**處得員工,自從2004年在建行各級領導大會小會多次動員,勸說,引導后,我“自愿”買斷離開了建行,從此我滿懷信心地自謀生路,從2004年至今,我開過小餐館,辦過農家樂,打過工,但終因資本不足,沒有經商經驗,都失敗了,還欠下了很多債。想當初,90年代資本雄厚的銀行開辦的“勞動服務公司”都以失敗告終,何況我們這些單槍匹馬的“買斷”人員,能有多大的成功概率。以前我一直為了生活埋頭拼命做事,沒有時間考慮銀行要求職工買斷的合法性,合理性,現在我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接觸了一些買斷的銀行員工,才知道里面有很多問題,我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不合理,不合法。
一 要清除我們這批老員工,當時的銀行高層是蓄意已久的。
1 2004年前銀行當權者故意壓低銀行員工的收入,多年不漲工資,造成銀行員工工資、獎金收入低于當地普通公務員水平。是銀行沒錢或是效益差嗎?不是,是上級行核定的費用指標太低,銀行每年賺取的利潤都上繳了,弄得大部分員工人心渙散,而基層行行領導的工資、獎金在這個時期卻改為在上級行領取,由省分行下發,他們沒有與普通職工“同甘共苦”,享受低工資待遇,卻讓我們來承受。
2 高壓政策,各種"規章,制度”,異乎尋常地苛刻,當時建行出臺了一個員工管理制度,絕大部分條款都有從警告到開除的嚴厲懲罰,對職工實行“積分制”“末位淘汰”等等,大家都神經緊張,害怕被懲處。總之通過這些政策,為員工“自愿買斷”作好了準備。
二 讓員工“自愿買斷”不合理。
我們這些老員工,這些買斷的人,絕大多數是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在建行工作多年的人,每次年終決算、從手工到電腦核算、每次電腦程序測試、解決千年蟲問題等,我們都是通宵達旦的工作。對于領導下達的任務,我們都優秀地完成了,我確實做到了當時建行領導號召的“一人在建行,全家來幫忙”的號召,為建行流血,流汗,犧牲個人時間和利益,我為我是建行人驕傲,我的檔案里沒有一個污點,沒有想到在建行即將上市之時、在建行死里逃生、脫胎換骨之際,當時建行的當權者對我們這批老員工下了如此毒手,這無疑于卸磨殺驢。
三 讓員工“自愿買斷”不合法。
讓員工“自愿買斷”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對我們權益的剝奪,是不負責任地將我們推向社會。建行將我們這批員工買斷,是在其效益和發展即將向好的方向轉變之時,并不是象某些國營中小型企業在瀕于破產之時所為,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的。
四 買斷并非自愿
回想我買斷的過程,買斷并非自愿,當時行領導給員工幾乎天天開會,曉明利害,大意是:“你們現在買斷,還有4500元一年,以后搞股份制后,就像民營企業一樣,出一點小差錯,犯了制度,甚至于沒有違規,在工作中組合掉了,你們就只有出去,到時候給你一年一個月基本工資就完了,勞動法就是這樣規定的”等等。另外還說“外資銀行馬上就要進來了,以后銀行競爭會很激烈,效益差,待遇不會好的等等”,列舉了無數的理由,勸職工買斷,壓職工買斷。在這段時間,我在思想上受盡了折磨,買斷實屬無賴之舉。據說總行給買斷的員工每人每年工齡撥了8000元,而給我們才4500元,員工買斷后,當權者還得到了豐厚的獎金。
總之,銀行職工“買斷”,我們認為不合理,更不合法。我們希望現任的銀行領導,能像中石油,中石化,地質隊,新華書店等國營大企業領導一樣,正確對待這個問題,妥善處理好前幾任留下的遺留問題和矛盾,因為我們認為建行還是國有控股的銀行,資本也是紅色資本,而不是嗜血的資本主義的資本;建行現在的領導也是共產黨的領導,是緊跟胡錦濤的領導;建行的黨組織還是共產黨的組織,而不是其它什么組織,為此我提出幾點請求:
一 恢復我們銀行員工的身份和工作。
二 關照和關注我們買斷人員,我們現在沒有組織,沒有單位,甚至檔案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遇到困難銀行不管,政府不管,因為我們什么都不是,不是下崗人員,不是城鎮待業人員,卻是40~50無業人員,辦個再就業優惠證都辦不到,申請低保也申請不到。養老保險也交不起,所以請求行領導給予解決“三金”問題。
三 請求行領導,黨組織,工會,放下央企架子,聯系當地政府,為買斷人員辦些實事,給予適當的幫助。
原建行綿陽市分行*****職工***。
身份證號51072************
住址,綿陽***************
電話;18************
電子郵箱;***********
20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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