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不等同于法律!
我作為一位老黨員、退休老人,十分關心李昌奎一案,因為這個案件改判的太離奇、太離譜了!既褻瀆了法律,也愧對死者。
法律是天平,是維護人間正義的天平,可我們的云南省的高院的法官們,卻讓這個天平失衡了,而且的惡意的、故意的失衡!這很難讓善良的人們理解。人們之所以關心這個案件,一是對殺人惡魔李昌奎判得確實太輕了,二是不理解云南省高院為什么硬要這么判?
而這位賀學者,還要用他所謂的法理來為云南省高院的錯誤判決張目,實在可惡,同時也可憐。你的那個法理不等同于現行的法律嗎?法理只是制定法律的基礎,而法律是現行的制度和規定,二者有著截然不同的效力嗎?怎么能將二者混為一談?不管你們所謂的學者怎末研究、具有什么樣的學術觀點,但都不等于現行的法律。假如今后國家真的采納了你們的法理,修改了現行的法律,但那也要國家人大正式頒布實施才行!現在,法理代替不了法律,更不能按照你們的法理來深案、判案!這是黨紀國法的規定,也是常識嗎?
你們要步人家歐美所謂的人權主義者的后塵,要廢除死刑,那是你們的一家之言,不是人民的心聲,更不是國家意志!別將二者模糊了好不好?
無論是從目前看,還是長期一個時間看,廢除死刑在中國都是不現實的,不理智的,都是愚蠢的言論,更是愚蠢的建議!試試看,如果現在就廢除了死刑,那中國不論套才怪呢?
今晨聽新聞聯播,新疆又發生一起暴亂事件,幾個善良的人和干警死去了。面對這些為非作歹的惡魔,你們也要讓我們的干警束手待斃嗎?將來逮捕了他們,你們也不許判他們死刑嗎?如果他們不死,那些敵對中國的勢力可樂了,那些為非作歹的人可樂了,而人們呢?國家利益呢?社會穩定呢?
說你們這些所謂的學者什么好呢?說你們在助紂為虐,可能你們不服氣,你們一定會說,你一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懂什么?我們這是學問。可是你們忘記了一點:學問不等于真理,學問不一定適用、有用。不然就沒有歪理邪說這個成語了。
云南省高院,你們能夠主動的決定再審,這是你們還法律尊嚴的實際行動,也是你們知錯就改的實際行動,更是你們對死者一個正確交代的實際行動。
其實,你們能夠主動改判,決不是人民歡呼的結果。人們之所以關心藥家鑫、李昌奎乃至于重慶那位黑局長,是因為他們太惡劣了,都是罪該萬死之徒,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案件,人民擔心你們法院讓人家給“收買”,或者給什么所謂的法理左右了。所以才大聲疾呼。
云南省高院,你們既然拿出勇氣,那就干干脆脆的來一個徹底的改判——維持中院的原判,還法律的本來面目。
我不是學習法律的,也不是搞司法工作的,但我從網上看到這個案件后,找到了現行的刑法來看,怎末看李昌奎都是死刑、立即執行,怎么看也看不出你們改判死緩的理由。從中院,還有你們高院都認定的犯罪事實看,李昌奎都構不成自首,都沒有一點減刑的情節。可你們高院竟然從“十年后立起標桿”的主觀愿望出發來改判,是不是有點太離譜了?怎末能夠將一件關系人生死的案件拿來做試驗?
因為這幾天我為此案件寫了幾篇文章了,老伴說,你操什么心啊?那是你能夠左右了的嗎?但我想,作為一位中國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有義務有責任將自己的心里話說出來,反應給有關部門。其實,這不是我自己的心聲,而是我身邊所有人的心聲。這些日子,李昌奎一案,幾乎成了老百姓街談巷議的主題,但我聽到的都是發對聲音,沒有一個人贊成云南省的改判,連那些退休了的在司法戰線工作一輩子的老法官們,都說這案子改判得出乎意料之外。
再一次呼吁云南省高院,別再固執己見了,不然,將來國家高檢或者最高法院介入,你你們就更被動了。知錯就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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