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化城市建設思維
是高房價的罪魁禍首
——“遏制房價”是看錯了病開錯了藥方
作者:劉 鋼
1992年11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發展房地產業若干問題的通知》,指出“房地產業在我國是一個新興產業,是第三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城鎮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和房屋商品化的推進,將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加快發展房地產業,對于提高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的認識,促進土地的節約和合理利用,對政府籌集建設資金,加快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時間如梭,歲月如夢,眨眼間18年的時光就過去了。中國房地產業在市場經濟的推動下,我們的房地產業不但象《通知》所預料的那樣成為了我國經濟發展的一項支柱產業,而且還成了帶動中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龍頭產業,各級地方政府也紛紛將發展房地產業作為自己建設城市和發展經濟的一個重頭戲,不可否認我國房地產業市場化政策對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確實起不可估量的作用。
但是,也不可否認的是,我們在城市化和房地產市場化的建設同時,也使得我們大量的經濟和人才、以及人力過度的集中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些高度發展的一線城市,造成了北京、上海、廣州這些一線城市的住房用地和商品住房的嚴重緊缺和房地產價格的連年攀升。特別是,進入2010年以來我國房地產業不但沒有受到國際金融危機的打擊,我們的房價反而一路高歌猛過——瘋狂的飆升。在北京、上海、廣州等高度發展的一線城市,其房價的飆升令人咂舌,也令普通百姓的住房美夢望而卻步。一時間,打“地主”、“抑房價”的呼聲幾乎成了社會一種普遍現象,在兩會期間高房價問題也成了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關心的熱門話題。為了抑制過快增長的房價中央政府也先后制定了一些政策,意欲對過快增長的房價進行抑制。然而,在國人的痛罵和政府的調控中,我們的房價不但沒有象人們想象的那樣下降,反而還在無盡頭往上攀升。針對強勁而堅挺房價,新華社也超乎尋常的連續發表了6篇聚焦房價的“新華時評”,把矛頭直接指向地方政府,痛批當前房地產市場的根源所在——土地財政以及腐敗所釀生的高地價高房價。面對嚴峻的房地產形勢,中央領導也發出了要“遏制房價過快增長”聲音,一些經濟學家也對我國的房地產業發出了嚴重的泡沫警告,甚至于有人根據日本房地產業發展的歷史教訓也發出了2011年是中國房地產業崩盤之年的預言。
面對強勁的樓市需求和節節攀升的高房價,以及社會強烈的批評之聲和樓市將崩潰預言,我們的房市也確實令很多人惶恐不安。一些急需購房的人,一時間也不知如何是好,是盡快購買?還是繼續等待觀望?成了這些人的一塊心病。而作為政府來講,面對自由市場的高房價和群眾的強烈呼聲,也顯得十分的左右為難,是對高房價進行堅決的遏制?還是放任其自由市場調節,一時間也成了政府手中一塊燙手的山芋。
那么,我們現在的高房市價格到底是合理還是不合的?我們高房價又到底是誰造成的呢?它到底是不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政策和房地產商,以及投機商的罪過呢?我們對他們的批評又是否是正義公平的呢?對于不斷攀升的高房價我們是不是應當要進行遏制呢?特別是我們的房市又到底會不會在2011年崩盤呢?
筆者認為,如果我們單純的從自由主義市場經濟的角度去看問題的話,那毫無疑問的講目前我們的房價應當說是合理的,特別是一線高度發達的大城市的高房價應當說它是合符自由市場經濟規律的,是自由市場經濟的經濟規律一種健康的、正常的、合理表現。在房市上,作為一個有十三億人口需求的國家,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的房市在2011年不但不會崩盤,相反它們的房價還會更堅挺的往上繼續高漲。至于對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的各種批評,應當說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我們找不到批評他們的理由,應當說我們對他們的一些批評和指責在一定程度上不公正和不公平的。在房價上,特別是在金融危機剛剛好轉的情況下,我們如果不分青紅皂白的進行遏制,那更是十分危險和錯誤的,甚至于是一種反市場經濟的行為。
在自由市場經濟的視角中,我們確實是找不到高房價的錯誤和批評的理由。但是,如果我們換一個視角,用計劃經濟的眼光看問題,那我們就不難發現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高房價城市的背后,其實就是一個簡單的地區性過度投資的問題。也就是說,正是過去我們對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過度的投次和這些城市的高水平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建設,才深深的吸引了全國人民的視野,并強烈的勾起了國人向往的欲望,同時也莫名其妙的造就了房地產開發商的高貴身價,引暴了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
所以,筆者認為如果我們在今后的城市化建設中,仍然繼續按照自由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和思維發展下去的話,特別是對北京、上海等高度發達城市的建設規模不加以適當的限制的話,仍然繼續在這些城市加大土地、經濟的投入的話,或者說我們繼續鼓力和支持國人向上述這些高度發達城市中流入的話,那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的房地產的剛性需求也一定會隨之繼續強勁下去,我們的自由經濟市場這只怪魔也會繼續將這些城市的房價無休止的、不斷的推高上去,我們的地方政府必將還要繼續向這些城市的開發商競賣大量的土地,以滿足人們的住房需求和換取高額的城市建設、以及城市管理費用。
面對發達地區嚴重的住房緊缺和不斷攀升的高房價,那我們又應當采取什么樣的治理措施呢?對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重新認識和調整過去市場經濟化的城市建設的模式,特別是經過近二十年的實踐后,我們應當對1992年11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發展房地產業若干問題的通知》進行新修改和調整。優其在城市建設和城市房地產的開發規模上,應當要有足夠的防病毒、防戰爭、防災害等意識,要防止自由主義市場經濟思想在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規模上自由泛濫;
二、迅速對高度發達的特大型城市的發展規模進行調控,如北京、上海、廣州等特大型城市經幾十年的高速發展后,其城市的發展水平和規模已經達到相當高的水平和規模了,為了減小政府對這些城市管理的壓力,提高居民的生活檔次,應當要盡快的減少對房地產開發的土地供應量和極大程度的提高土地的供應的價格,積極主動的引導人口和社會投次資金向其它地區合理的流動;
三、迅速開發新的國家級經濟開發區,使社會的人才、勞動力、資金有一個新的去向和發展機會。根據我們國家現行的行政區劃和人口分布、以及經濟狀況,我國的中部和西部地區的經濟相對比較落后,人口分布也較多,是人口向沿海發達地區流動的發源地,發展這些地區的經濟是有效治理我國經濟結不合理的關鍵。所以,在中部地區——江西省、湖南省和湖北省的結合部,再建一個國家級的經濟開發區,以帶動該地區的發展,以促進我國的經濟結構更加科學、更加合理。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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