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比天大的合理與重慶打黑的非法”》
【黑鷹】
事物總是怕掂量比較的,就如一大團棉花與一小塊金子,大小未必能說明重量,一掂量才知道輕重;就如一朵鮮花和一朵絹花,精致未必能判定是花非花,一比較方明白了真假。
重慶打黑,老百姓說搞的不賴,共產黨真好,社會一下子安定了。但新階層卻說搞的運動化、擴大化、有黑打的嫌疑,特別是抓了個律師之后,群英畢出,聲浪滔天,對法制的公正提出了嚴重質疑,似乎依法治國了多年,將毀于重慶打黑的一旦。后來又聽到了法比天大的論斷,我這個不太靈光的腦袋轉悠了好幾天,還是不太領會,只好拿出笨法子,反復掂量和比較了一下,總算略有通竅。
一、從自然科學的角度論法比天大的合理。什么是天?天就是無限大,或者叫虛空,是宇宙大爆炸之后形成的,你知道天在那里嗎?天無處可尋又無處不在,總是在你突然之間記起又在無處可摸時不見,神鬼莫測,是為天機。法比天大,就是比這些還厲害,別說是老百姓,就是半仙之體,也在五指之中。唐福珍同志雖然自焚了,法律也會疏而不漏,判定為暴力抗拒拆遷。一位母親為了讓高考的孩子吃上點肉,想偷偷的拿一塊,嚴明的法律也窺伺一旁,及時拿獲。許霆這個青年,在取錢時面對涌出來的鈔票,不知道及時砸碎取款機,任其涌出,又怕丟了拿回家保管,神圣的法律早看在眼里,記錄在案,不是那些吃飽了沒事干的人瞎起哄,給個無期徒刑非常現成。跑題了?那就再另起一行。
二、從歷史人物論法比天大的合理性。不知道是誰發明了戲劇,將一些不知道真假的歷史搬上了舞臺,弄的現代人也知道了一些過去的事。鍘美案沒看過,聽人家轉述的。說包拯把皇帝的女婿給鍘了,好恐怖耶!據說包拯當時思想斗爭也很激烈,同僚啊、娘娘啊什么的都從各個方面論述了不可鍘,趙官人、也就是大宋律的主人也要下旨赦免,此時,包拯的不理性占了上風,竟然在圣旨一腳門外、一腳門里的時候落了鍘,將一個風流惆儻、前程無限的青年精英給咔嚓了。按說當時的律沒有皇帝大,皇帝又沒有天大,天子嘛,是兒子輩的,所以,權威不足,沒能鎮住不理性的包拯,也可惜沒有律師,不能引經據典的闡明皇帝言出法隨的法律正當性,要是當時就明白法比天大,還不當時把包拯接著咔嚓了?昏君啊——趙什么來著?自己的女婿白搭了也沒‘撈’出來,還容忍包拯繼續做官。
三、從社會現實論法比天大的合理性。新階層代表了先進的生產力,是改革開放的排頭兵,最前沿的士兵總是最危險的,他們的安危就是中國的安危。怎么保護他們的安危?那就要有強大的法律做后盾,強大到什么程度?比天還大。理性告訴我們:結果正義不能代表程序正義,實質正義不能代表形式正義,在正義的程序下,把你家鏟平了,叫依法拆遷,你自焚,叫暴力抗拒。在形式的正義下,不管你黑成了一方霸王還是地下政府,只要你懂的花錢,實質的正義就會睡覺。就算你偶爾不慎,被好事者逮住了,只要肯破財,就有大牌律師、甚至生產法律的專家,為你全面運作,搜羅來你沒有股分、沒有參加、不在現場、法律中沒有規定等,證明你無罪,你還是白的可愛,比初生的嬰兒更純潔。有些老百姓想聯合起來鬧個群體性,但在比天都大的法律面前,連一小撮也算不上呀。在通鋼事件中犧牲的老板,血不能白流,現在有了比天還大的護身符,看誰還敢學樣?你們就是對我恨的要死,仍然要文雅的請我坐在臺上,繼續容忍我的指手劃腳。說多了,打住,轉入論證重慶打黑的非法性吧。
一、從時間上論打黑的非法性。雖然重慶做了很長時間的準備,還發了致全體市民的信,宣傳發動、全面動員,但在這么短的時間里,竟然逮了這么多人,雖然比起別的省份來還有不足,但你們逮的新階層未免多了些。這些人中,至少得用一年準備、兩年調查,三年上才逮一個,這違背常規的做法,必然含有非法的因素,你逮的再正確,架得住人家說么?
二、從誤信民言論打黑的非法性。老百姓舉著照片你就信呀?眼淚鼻涕就心軟呀?現在的技術這么發達,焉知不是合成的?眼淚更不可靠,有些落馬的貪官不也哭嗎?還要求重新為人民服務呢。不知道現在流行仇富嗎?舉著刀砍人就更不應該管了,刀得買吧?發展經濟;被砍的得住院吧?發展經濟;至于用槍的,更是科技含量大,有利于發展軍工企業。什么?不能光發展經濟,還得保護老百姓的利益?這不矛盾呀,經濟發展了,社會富了,多少人跟著沾光呀,連文強家里錢都多的沒處放了,漂亮的女律師一筆就撈了四千萬,沒有新階層,老百姓的家里可有這么多錢?要解放思想,有新觀念,用新目光看新階層。
雖然老百姓有不少控拆材料,黑社會也有些囂張,忍忍算了,畢竟全重慶市民沒有都去控拆吧?黑社會也沒敢黑到你們頭上吧?控拆的老百姓還不到一百萬你們就信了,在確有點輕信民言了,輕信必然產生非法因素,這不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嘛。
三、從抓律師論打黑的非法性。律師是什么人?是法律公平的維護者,訟棍的稱呼早就被扔進了歷史的垃圾堆,法比天大,律師至少和天一樣大吧?大小且不說,在打黑引來一片非議聲中,律師就是犯了法,也應暫緩逮捕,某地不是為了保護經濟發展,對犯事的老板暫不追究嗎?認定實事求事的死理無助于改變被孤立的處境,不知道重慶的老百姓為你們流淚不?當我想到你們在濁流中頑強的戰斗,沒白沒夜的工作,可憐的鼻子都酸了,感到你們實在太傻,而傻子一般都是容易制造非法因素的,這不是瞎說吧?何況你們抓的是大律師、名律師,雖然此君有點張揚,但人家老板很低調,至多寫篇博客懷念一下老子,根本沒有在名片上印著某某公子吧?再說薄書記你也是名門之后,不懂不看僧面看佛面呀,較什么真啊?較真的人,容易不理性,不理性就容易非法,這沒冤枉你們吧?
有的醫生吹自己的神通,叫生死人肉白骨,律師也大有神通,能洗嫌疑脫罪名,看電影就知道,西方的那些大律師在法庭上咔吧咔吧、聲情并茂的講演一通,殺人犯笑嘻嘻的就沒事了。這種人從來一貫正確,無理還要爭三分吶,何況有本事、有背景、有豐富的經驗,不管咋說,人家是程序正義、形式正義的化身,老虎的屁股雖然也是屁股,但摸虎的屁股和摸豬的屁股,后果是不一樣的。明知是老虎,偏向虎上碰,包拯遺傳下來的不理性,實在害人不淺!
論證了半天,又開始糊涂了。如果在人類社會里找到天的存在,應該是老百姓,這一點,連封建帝王、西方政黨都承認。何況共產黨、毛主席是為窮人打天下,為窮人謀幸福的,而窮人只能是老百姓而不是新階層。法律不但不能大過天,而且要為人民服務,凡是與人民利益相抵觸的法律,才是真非法,應該廢除。如果學習過中央下發的《黨建決定》,重慶的打黑除惡是完全照著這個《決定》去做的,薄熙來和他的團隊應該被評好黨員、好干部、好公仆,這與我的論證結果是不一樣的,那么說:是我非法啦?
2009年12月24日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