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喜海,今年43歲,無業在家。妻子姚狄,長年臥病在床,是醫院的常客。我現在坐在破敗的家中,為當下和將來的生活發愁。我們二人沒有正式工作,沒有醫保,沒有養老保險,前面的路一片漆黑。然而,就在十一年前,情況并不是這樣……
我1982年參加工作,在北京鐵路局臨汾鐵路分局(現已并入太原鐵路局)機務段機車組做一名普普通通的乘務員。在鐵路部門,工資和補貼較高,各種國家福利和保障也都能享受,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生活過的安安穩穩。但到了1998年,一切都變了。1998年前后,國家為了增強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對國企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是通過裁撤冗員來提高企業效率。國家鐵道部、北京鐵路局分別下發了相關文件,對于在鐵路部門如何實行減員增效以及如何切實保障職工權益做了完善的規定。同時,原北京鐵路局臨汾鐵路分局發布了《臨汾鐵路分局減員增效和再就業工程實施辦法》對具體貫徹落實這一政策作了規定。對于國家所經歷的困難,我們作為共和國的勞動者,是表示深深理解的,對于國家的政策,我們也堅決擁護。我們相信,國家是不會拋棄曾經為國企奉獻了青春的一代勞動者的,對于企業富余人員國家是會有妥善安排的。但國家的大政方針在各地執行時卻被曲解,成為一些不良企業甩掉歷史包袱的一個借口。
1998年前后,原臨汾鐵路分局的各個部門開始定任務、定名額,有計劃的清退企業人員。這一時期,社會上謠言四起。很多人傳言說,國有企業經濟效益不好,將來會大規模裁減人員,將富余人員直接推向社會、撒手不管,被裁減人員將不會得到任何補償,而且將來企業職工的養老問題國家也不再負擔,而完全由個人承擔。這時開始有人找我談話,動員我離開現在的工作崗位,并且指出,如果我現在主動離開的話,可以從企業拿到一筆幾萬元的補償款,名義上叫做買斷工齡。而如果我現在不走,等到將來企業效益不好被裁掉的話將分文沒有。單位領導的話和社會上的謠言使得我惶恐不安,不知將來會怎樣?我年紀也已經不小了,重新找工作并不容易,我愛人身體又一直不好,家里主要靠我一個人支撐,如果我再……,我不敢再想下去,該怎么辦呢?是現在走,拿一筆錢另謀出路,還是冒著將來一無所得的可能留下來呢?我無法選擇,卻又不得不選擇。面對單位,我作為一個普通職工,對于國家的政策、將來的形勢無法做出判斷,甚至連國家的政策文件都看不到,單位說什么就是什么。我想,既然單位領導勸我現在離開,那單位總是為我們好,我在單位干了十幾年,單位總不會害我吧。就這樣,我最終決定辦手續。
當時離開單位有幾種手續:有的辦了辭職,有的辦了買斷工齡,有的按照解除合同辦理,有的被稱為自謀職業,還有一部分職工辦理了提前病退內退手續。我們并不清楚按照政策自己屬于哪一種,也不知道每一種之間有什么區別,單位讓辦什么就辦什么,單位讓寫什么材料就寫什么材料,沒有想到這些材料后來都成了指向我們的一把把利劍。
我寫了自謀職業的申請,填寫了一些文件,最后拿到3萬塊錢離開了曾經工作十六年的單位,離開了這個奉獻了大半個青春的單位,走向了未知的社會。后來,單位又通知我去領養老保險的退費和醫療保險的退費,一共幾十元錢。
離開單位后,我拿著這些微薄的補償款,開始了艱難的生活。我年紀已經不小了,大半輩子都在單位,也沒什么其他的特長和學習經歷,要重新和社會上的年輕人競爭去找一個新的工作單位,難度可想而知。無論在年齡上、學歷上、體力上我都沒有什么優勢。一次次的努力面臨的是一次次的碰壁。但這時,我并沒有埋怨過誰,也沒有埋怨單位。畢竟這是國家大的政策,單位有單位的難處。但漸漸的有其他一些消息開始傳來:在我們離開單位之后,單位又招收了一批新員工,甚至有一批在我們離開之前就已經進了鐵路而沒有任何手續的人員,領導們還安排了一批自己的親屬和朋友的子弟進入鐵路部門,占據了我們原先的工作崗位,單位的編制和成員其實并沒有減少;而且單位的效益越來越好,職工的工資福利都有保障;國家的各項社會保險制度也日漸完善,單位職工的未來也都有保障。在這種情況下,我開始漸漸回想當時發生的一些事情,感覺自己陷入了一場騙局之中,原來所謂減員增效只是單位的一個借口,只是為了騰出一批位子安插自己的關系人員。
這時國家的政策也開始發生了一些變化,國家對于各地在98年改革大潮中不適當的、甚至是違法的做法提出了嚴肅批評并要求糾正。就在1999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了《關于貫徹兩個條例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加強基金征繳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0號),規定:“任何單位都不能以‘買斷工齡’等形式終止職工的社會保險關系”。原來,買斷工齡這種形式根本就是違法的。而且在買斷工齡之后,單位一直扣留我們的人事檔案(這樣才能保留編制,安插自己的人員),給我們繼續就業造成了很多障礙。所以,地方不承認我們是地方的,鐵路也不承認我們是鐵路人員,我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屬于什么人,下崗沒有下崗證.......
這時我開始嘗試著跟單位接觸,但單位態度蠻橫,對我不理不睬,以“你已不是鐵路職工,沒什么好談的”為由直接推出門外。面對這樣一個強大的蠻不講理的單位,我人單勢孤。就在我已經絕望的時候,在2005年,原先被強制提前病退內退的人員經過不懈努力又都恢復上班了。這給了我很大的信心。我們都是同一批離開單位的人,都是同一時期、同一政策下的產物,錯誤已經開始被糾正了,說明我們也有希望。2006年,河南省核工業地質局發布《關于恢復辭職、自愿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人員人事關系的意見》(局勞人發[2006]20號),在處理意見中明確寫明“恢復人事關系”。這說明全國各地對于當年那場鬧劇已經開始進行反思和糾正了。我開始找上級路局,找人大,找政府。但幾個部門相互推諉,幾年下來一無所獲。我想找法院,法院要求先仲裁,但仲裁部門卻說我們從離開單位至今,超過6個月就不受理了。我欲哭無淚。
象我這樣情況的還有:丁濤、衛小斌、晉澤洪、……,這個名單長達400多人……
在98年前后的下崗再就業的大潮中,數不清的勞動者被無情的剝奪了一切,成為了社會的棄兒,生活陷入絕境。我們只是這個大潮中一朵小小的浪花。但浪花匯集在一起,終會形成滔天巨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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