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為“敵”的城管執法“三不見”
忠言 /文
“注意要使相對人的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還應以超短快捷的連環式動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進入實施,一定要干凈利落不可遲疑,要將所有力量全部用上……”有網友披露的《城管執法操作實務》城管培訓教材一書,不僅有暴力內容,還有如何使暴力不外現的“獨門秘笈”。(4月21日四川在線)
這本《城管執法操作實務》為北京城管局的培訓教材,由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出版。該書介紹了城管執法的基本原則、城管執法的四大難點、城管執法的管理相對人等內容。記者以普通讀者身份打電話到該出版社詢問,對方確定有這本書。
看完報道中關于《城管執法操作實務》有關內容的介紹,不禁脊梁溝發涼。這那里像公務員在執法?簡直是特工人員在執行軍事任務。城管人員作為城市秩序和形象的維護者,本應是文明行為的典范,應該有根有據、有禮有節、和藹可親地對待人民群眾。但這本教程卻教導城管隊員用對待“敵人”的方法來對待群眾,實在讓人大惑不解。
記得在部隊時,曾經練過“擒拿格斗”,《城管執法操作實務》傳授的一些“秘笈”與“擒拿格斗”術有過之而無不及。“擒拿格斗”對付的對象開宗明義是敵人,是光明正大地制服敵人,以有效地保存自己。而《城管執法操作實務》面對的對象是不該以暴力手段對付的老百姓。也許是這個教程編寫者自知也是不應該使用暴力對付老百姓的,于是提出了三不見原則:“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但也正是在這一點上,說明了這個教程更加邪惡和陰毒。城管實施暴力,表面上還讓你看不出來,讓你不得不吃“啞巴虧”。
不錯,城管執法中要與人打交道,有時難免與群眾發生沖突,甚至暴力抗法。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城管與民眾的沖突是由于野蠻執法所引起。我們很少看到城管人員在執法中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說服教育和宣傳解釋,而是采用掀攤子、砸店子、罰款、沒收等群眾難于接受的方式執法。我敢肯定地說,如果城管不先動手暴力執法,作為弱勢群體、對城管恭維還來不及的小商小販絕對不會先對城管動手的。
《城管執法操作實務》一書曝光,讓我們弄明白了許多事。這些年來,為什么城管暴力執法不斷?原來“暴力”是列入培訓內容的必修課,暴力實乃學以致用,理論聯系實際吔。它還讓我們明白了,為什么一些小商小販對城管恨之入骨?因為被他們執法過的人,可能都吃過“三不見”的苦頭又無處伸冤。而積怨日久,對立也就在所難免。
看來,對于城管這個與民爭利的“打手”行當,政府是該嚴肅地考慮其存在意義、執法目的、執法方式和行為規范抑或是下決心取消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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