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童工事件,根本不是“勞動技能缺乏”的問題。大批淪為童工的兒童,有的還不滿10歲,12、3歲都是常態,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不過是小學生,至多不過初中生,這樣的兒童需要學習“勞動技能”嗎?需要學習什么樣的“勞動技能”?是栽花種草,還是居家打掃?哪一條勞動技能,是能夠應付東莞那些黑心工廠的工作的 -----就用該記者的報道描述----一般6點就得起床,20分鐘內吃完早飯,然后7點鐘在操場列隊集合,由各個小組的負責人點名然后進入生產車間,7 點20分或者7點半正式上班,午飯和晚飯各給半個小時,最晚的時候一直工作到11點半,至少要到10點半才能下班......
這哪里是勞動技能的問題?這是赤裸裸的剝削,赤裸裸的血淚,赤裸裸的犯罪!假如這是一幕悲劇,劇中有黑心的人口販子,暴虐的工頭,貪婪的資本家,瀆職的政府官員......惟獨沒有“缺乏勞動技能”的孩子。而造成這個悲劇的主角,就是那個一來到世間,從頭到腳都滴著血和骯臟東西的“大腕”。
學會了勞動技能又如何?到了法定年齡又怎樣?就按照這位記者的主意,先讓兒童們學勞動技能,然后到了年紀再成為合法的勞動力。且不論讓10來歲的兒童學習如何在工廠工作,是多么的無法無天兼無良無恥,即便“學業有成、符合年紀”,接下來呢,以成年人身份進入同在東莞的某首富的“正規工廠”打工么?前述的那位 “大腕”,既然能夠野蠻到壓榨弱小的童工,為什么偏偏要放過更強壯的成年工。那些斷指工廠、血汗工廠,同樣雇傭了很多成年工,難道這些人也是“勞動技能不足、年紀不到”嗎?
把解決童工問題的關鍵點,說成是“讓兒童學習勞動技能”,是不折不扣的助紂為虐。好比跟幼小的羊羔建議說,你們要不被狼吃掉,就要先把自己養肥,然后再去跟狼打交道。記者們充分揭露了狼的兇殘和羊的可憐,最后卻給出了這樣不著調的建議,為什么?同樣是對待童工問題,黨和政府一直有著鮮明的立場和態度,我不談建國后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就看看80年前的共產黨人的論述:
**中外資本家是不會有絲毫保護童工的誠意的....他們都不過因為自己覺得,剝削到兒童身上實在是人類最可恥的行為,所以不能不這樣做來掩飾一下。但是,他們能有決心停止他們對于兒童的剝削么?絕對不能的。他們這些專依靠剝削勞動以取得利潤的“資本禽獸”,“剝削”是他們惟一的生活方式……所以,望英帝國主義取消童工與望國民黨實行禁止童工,都是不會有結果的。(1923年共青團聲明,《中國的童工問題》紅旗第11期)
**童工群眾的日常經濟斗爭,不過是整個工人階級斗爭的一部分,我們應該使一切童工群眾的日常經濟斗爭與整個職工運動和最終目的緊密聯系起來。(1925年1月,《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對于職工運動之決議案》)
為什么80年后,理解和闡述卻大相徑庭?時代在變,理論當然不能一成不變,從這個角度講,我毫無疑問贊成“解放思想”!但是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什么?是為了更好總結現實,指導工作,而不是為了解放而解放,把“解放思想”當作遮羞布。將頭埋進沙子里,天就能黑下來,可能嗎?
“學習勞動技能”是解決童工問題的關鍵,這真是豈有此理的“解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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