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庇護罪犯已經癡迷到不可救藥的地步,他們醉心于樹立標桿,醉心于保護殺人犯,令人發指。今天云南翻版“李昌奎案”再次浮出水面,不能不讓人對云南高院保護殺人犯的法官們刮目相看了。
一個衛生學校的在讀學生——21歲的女孩吳倩,因為拒絕對方的求愛,被叫做賽銳的歹徒連刺27刀,香消玉殞。案發現場,鮮血四濺,血腥濃烈。更為可惡的是,吳倩的喉管被割斷,頭與身體僅僅靠一點皮連著,慘不忍睹。
就是這樣一個窮兇極惡的故意殺人犯,在一審判處死刑之后,被云南高院以自首和因感情糾紛導致矛盾激化而從輕處罰。該案與之后的李昌奎殺人案免殺的理由如出一轍,難怪在李昌奎殺人案曝光之后,云南高院極力掩飾,百般開脫,原來貓膩就在這里。毫無疑問,李昌奎殺人案如果翻牌,賽銳殺人案也將跟著翻牌,云南高院必將受到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嚴厲譴責,有關法官徇私枉法等背后的貓膩必將曝光,他們褻瀆法律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這就是為什么李昌奎殺人案被曝光之后,趙建生、田成有兩位副院長不惜身敗名裂也要阻止李昌奎殺人案重審的緣故。
事實已經很清楚,田、趙兩位副院長及所在的云南高院已經墮落為殺人犯保護傘。他們置國家法律尊嚴于不顧,恣意妄為,狗膽包天地玷污國家法律,肆意歪曲最高法院的基本精神,已經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境地。他們為什么要保護殺人犯?并千方百計地為其開脫罪責呢?難道這深層后面就沒有徇私枉法的問題存在嗎?云南高院蓄意用普通百姓的鮮血和生命樹立標桿,已經完全背棄了法律所擔當的保護人民大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基本精神,究竟出于何種目的?如此“依法治國”豈不變成少數人踐踏和剝奪多數人生命的護身符嗎?犯罪分子的生命高于被害人的生命,如此殘忍的殺人犯被少數法律界精英加以保護,這個社會還會有安寧嗎?難怪云南最近一段時間血案頻發,云南高院就是幕后真兇。
云南高院一伙人自視甚高,擺出一副居高臨下的架勢,在他們眼中,大眾不過是一群愚蒙的狂歡分子,是一群不懂法律、缺乏冷靜態度的制度殺人狂。他們公然藐視民意,公然藐視法律尊嚴,著意要按照他們的觀念改造中國,推行少數精英意志剝奪多數人意志的民主和法治。他們強力推行西方資產階級少數精英治國的法律觀念,甘當西方帝國主義走狗,決意奴役中國人民,決意當人民公敵。那我們還客氣什么?這樣的法律界渣滓,如果不及時清除掉,中國社會將永無寧日!
同胞們,云南高院褻瀆法律的行為還能再繼續容忍下去嗎?不,決不能!為此我呼吁,以聯名的方式要求全國人大介入調查,對云南高院枉法之首惡分子予以嚴懲,決不允許少數所謂的法律精英用犧牲人民大眾的生命財產樹立他們的法律標桿,任憑他們肆意褻瀆中國法律。寫于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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