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說社會上有招搖撞騙的假警察不稀奇,可誰能相信,堂堂的政府機關大樓,負責門衛工作,衣冠楚楚的“警察”竟然也是冒牌貨,而且還是經領導批準,由公安局配發警服、警銜、警號,儼然正規軍一般,如此理直氣壯、明目張膽做假,真是當今一大奇聞、丑聞!請看新華社(記者劉荒)有關報道。
到政府大樓辦事,經常能遇到警容嚴整的警察對往來人員盤查,很少有人覺得有什么不妥。記者近日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采訪時卻發現,這些著警服、佩警銜的政府機關保衛人員,竟然大多是“冒牌貨”,甚至連這里的派出所也是違規私設的。
10月28日,記者來到佳木斯市黨政辦公中心1號樓,在門廳看到一位身著警服、肩佩警銜的“三級警司”,正神情嚴肅地對外來人員例行盤查。當記者詢問其身份時,這位警號為“051418”的警察說,“這事兒我跟你說不清楚”。在記者追問下,他承認自己并非警察,而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的工作人員。
“我們穿警服上班,是市里很早以前批準的。”他理直氣壯地回應記者,自己“警號使用六七年了,三級警司的警銜一直沒換過”。
記者發現,這個黨政辦公中心其他辦公樓內,也有假警察在執勤。
據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科長陶利田介紹,保衛科的職責是維護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秩序,保證領導安全和機關安全,業務歸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指導。2001年,經請示有關領導,保衛人員統一穿著警服,其中36名機關事業編制人員,2006年還獲準配發了警銜和警號。
“雖然穿警服并不合法,但都有領導批示同意,警銜、警號也是公安局發的。”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張洪斌說,“這些年上訪告狀的人員增多,每年硬闖市政府的就有上萬人,穿上警服有時還管不住呢。”
記者從佳木斯市政府一份文件中看到,“辦公中心統一著警服,發放警銜、警號已執行6年,對維護辦公中心正常工作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的總結赫然在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看了以上報道,不能不發人深思,公辦“假警察”現象折射出的是當今社會一個側面,至少給我們以下啟示。
其一,空洞的依法治國是否萬能。法治喊了這么多年,前不久的四中全會還專題研究了依法治國,可是作為國家的執法部門,卻帶頭違法,真警察一手打造了假警察,是他們不懂法嗎?非也。是因為有領導批示,也就是說領導的話遠遠高于法律的效力。也許有人要說這不正好說明反對人治,實行法治的重要性??墒撬麄儾恢婪捎肋h只是工具,掌握權力的人才是關鍵。對于權勢者來說,法律于己有利就趕緊實行,于己不利就束之高閣,在執行過程可以選擇性甚至歪曲使用,又能奈我何!這種情況司空見慣,就如上文介紹的假警察在政府大樓執勤理直氣壯,而且政府文件還充分表揚肯定。全國像這樣以政府名義執法違法甚至犯法的現象當不是特例,也非情節最惡劣者,可見,不解決好掌權者的問題,所謂“依法治國”只能成為一句空話。
其二,政府的維穩思維能否有效。按照傳統共產黨政府理念,“為人民服務”是唯一宗旨,政府的大門應該隨時為群眾敞開,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應該隨時為群眾提供服務,更別說聽取和接受群眾意見,可是現實中恰恰相反,政府一看到有群眾來了,就如條件反射般認為找麻煩的、鬧事的來了,不僅不是以“為人民服務”的態度,反而是以對待“刁民”的態度,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與群眾對立起來,于是第一反應就是維穩,千方百計對付群眾,就像上文中的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張洪斌所說,“這些年上訪告狀的人員增多,每年硬闖市政府的就有上萬人,穿上警服有時還管不住呢。”原來政府機關使用假警察竟是為了嚇唬老百姓,鎮壓群眾,這真是對自身的莫大諷刺!警察是干做么的?是國家的專政機器,真警察不夠用就用假警察來對付群眾,這不僅是執法犯法,更是極其愚蠢、極其無賴、極其殘忍的行為!采取這種手段,也許能把群眾壓制一時,但群眾積聚的怒火終將有爆發的一天!如果一個政府墮落到竟然利用假警察來對付群眾的境地,它還真的能夠“維”得了“穩”嗎?
毛主席指出:對廣大人民群眾是保護還是鎮壓,是共產黨同國民黨的根本區別,是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根本區別,是無產階級專政同資產階級專政的根本區別。假警察現象的出現,無異是給我們上了生動的一課!
2014-12-16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