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學者發文稱,在宗教信仰集中的民族地區召開全國性的“無神論研討會”違反了憲法第36條“宗教信仰自由”的條款。這一論斷并不準確。
2010年6月,中國無神論學會和新疆社會科學院等機構在烏魯木齊聯合召開了“科學無神論的理論與實踐研討會”,該會議是在“7·5”事件將近一周年后舉行的,具有特殊意義。盡管已過去4年,但個別學者舊事重提,予以指責,這說明了科學無神論宣傳在當下的缺失與緊迫。近年來,由于各種原因,中國無神論研究一直處于“被邊緣化”狀態,不僅話語權缺失,人才斷層,而且因經費短缺,正常運轉都頗感吃力。該學者所言不僅與事實不符,而且有危言聳聽之嫌。
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教與不信教兩方面。我們比較注意在多數群眾不信教的地區尊重和保護少數信教群眾的權利,同樣在多數群眾信教的地方也要注意尊重和保護少數不信教群眾的權利。從全國情況看,東部地區信教群體屬于少數,而新疆、西藏等邊疆地區則相反。應該說,尊重和保護少數不信教群眾的權利理應包括科學無神論的宣傳、教育與研究;對于世界觀尚未形成的青少年而言,這一點尤其重要。
鄧小平同志曾明確指出:“我們建國以來歷來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當然,我們也進行無神論的宣傳。”建國之初,周恩來總理在與基督教愛國領袖座談時說:“我們所遵守的約束是不到教堂里去作馬列主義的宣傳,而宗教界的朋友們也應該遵守約束,不到街上去傳教。”1982年中央19號文件又指出:“向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進行辯證唯物論和歷史唯物論的科學世界觀(包括無神論)的教育,加強有關自然現象、社會進化和人的生老病死、吉兇禍福的科學文化知識的宣傳。”學術界要尊重宗教界的思想信仰,宗教界也要尊重學術界對于馬克思主義的宗教理論的研究和宣傳活動。
需要指出的是,新疆在國內最早將“科學無神論”編入教材、列入高校課程,多年來活躍著大批政治立場堅定、自覺履行憲法規定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宣傳教育責任的專家學者。中國無神論學會理應關注他們的實踐,重視他們的經驗。因此,在新疆召開科學無神論研討會,無論從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角度,還是從宣傳馬克思主義世界觀的角度看,都是一種正當且必要的學術活動。
習近平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對部分黨員“從封建迷信中尋找精神寄托,熱衷于算命看相、燒香拜佛,遇事‘問計于神’”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應該說,部分黨員干部中的不信馬列信鬼神現象已經嚴重侵害黨的肌體,影響了黨的聲譽,成為貪官“三信”(鬼神、金錢、關系)中的最大污點。加強科學無神論的宣傳、教育與研究,既是科教興國的本質要求,也是堅定廣大黨員干部,包括邊疆地區黨員干部馬克思主義世界觀的重要舉措。▲(華夏 作者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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