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來的故事——審判者的被審判》一文在博客上發表后,許多“囚徒”們跟貼、發郵件或打電話,要我把這樣的故事繼續寫下去。
恰好,近來旁聽了一次庭審,原告方竟是《審判者的被審判》中第三個故事的主人公——蓮蓮。我把庭審的經過寫出來,算是村姑蓮蓮的《審判者的被審判》的續篇。
上文講道:蓮蓮因為家被“強拆”,丈夫上訪被綁架進黑監獄,看到丈夫被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被電棍擊打得遍體鱗傷,下決心為丈夫伸冤。她參加了“黑監獄受害者控告團”,到處告狀。去年底,到市公安局上訪,反被市局交辦區局拘留七天。釋放后,她到派出所去要拘留證和釋放證,警察說:“事情已經過去了,還要那玩藝兒有什么用?”她說:“有用的,我還要告你們。”警察以為她是鬧著玩的,就隨手扯了一張空白拘留證給她。她沒有爭著要警察填寫一張真的拘留證,只要他在上面簽一個名字。警察敷衍她,心想:這公、檢、法是一家,你告到我們家來了。
哪知這村姑蓮蓮卻假戲真唱,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硬是到區法院起訴區公安局。她要引來大水,沖它個龍王廟。
下面,就是這個故事的續篇了。
一個村姑,敢到區法院去告區公安局,真不知天高地厚。這對法院和公安局來說,本應該只是“小菜一碟”。但不知何故,兩方卻為此大動干戈。
我到法院大院門前,看到的是戒備森嚴。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隊長帶領一隊人馬來此坐鎮;市公安局的國保大隊的隊長也帶領他的弟兄們來督陣。
進入法院大樓,門口有二十多名警察守衛,每個人被搜身、驗包,進入大廳樓梯口,又有十多名警察守衛監視;再到三樓審判廳,又是十多名警察把守門口;進入審判廳內,左右兩行長椅,前排坐著兩名警察,后排也坐著兩名警察。兩邊過道里也站著警察。真可說是三步一崗,五步一哨。一眼看去,這旁聽席上的二十多名旁聽者,處在警察的包圍之中。從他們的眼神和動作來看,似在隨時準備撲滅旁聽者的不軌和騷動。
庭上的氣氛,與其說是莊嚴肅穆,倒不如說是“威武震懾”。我好像不是來享受公民參加公開審理的權利,而是來接受監督和監視的圖謀不軌之徒。
一會,村姑蓮蓮由她的丈夫陪同,進入法庭。她上身穿著彩條翻領衫,左膀的袖子捊到胳膊肘上。當她看到法庭的陣勢,淡然一笑,舉起了左臂,高聲喊道:“我是不怕鬼的!不信邪的!”后邊跟著的警察也沒有阻止她。
開庭后的一般程序,且不細表。進入辯論階段,蓮蓮就展開了凌厲的攻勢:她就對她行政拘留的三件事實依據向被告發問:
“你們處罰我的第一個事實依據是到市公安局大門前上訪時‘炒作黑監獄群體20余人’。請被告人回答:這黑監獄究竟是你們辦的鎮壓上訪者的,還是我們這20多人憑空炒作出來的?”對方一聲不吭。她繼續講道:“黑監獄的殘暴、血腥,我的丈夫就是活證,在場的許多受害者,也是活的見證,你們否定得了嗎?說黑監獄是我們炒作出來的,這是公然的扯謊,是對我們的栽贓誣陷。”對方還是一聲不吭。
她又批駁了對她處罰的第二個事實依據:
“你們說我們在公安局大門前拉橫幅,喊口號,堵了公安局的大門,擾亂了單位秩序,有什么事實依據?”
這時,被告人送上一個卷宗,法庭又轉到她手中,卷宗中有一碟視頻錄像,當場在法庭大屏幕上播放。錄相放了幾分鐘,引起了旁聽者的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法警們分別干預也制止不了,因為從錄相里,實在看不到破壞社會秩序、擾亂單位正常工作的任何鏡頭。
在錄相播放時,蓮蓮就不斷高聲評說:“這是造謠的證據”、“我們是合法上訪”……。錄相一放完,她舉手發言:
“大家看到這橫幅上寫的字嗎?——‘黑監獄控告團強烈要求面見公安部調查組陳情’,這違法嗎?大家聽到,我們喊的口號是:‘維護憲法尊嚴,取締黑監獄!’這違法嗎?你們好好看看錄相,能證明‘堵住公安局的大門’的,是我們嗎?錄相從頭至尾,都顯示公安局大門口拉上了一條長長的鐵柵欄,只有旁邊留了一個小道出入,大門是你們自己堵的,反賴我們。你們是不是在扯謊?是不是在誣陷?”隨即她恨恨地放了一句狠話:“是詐騙,是卑鄙!”
坐在對面的警察沉不住氣了,向審判長說:“我們在這里是相互平等的,希望對我們能得到應有的尊重。”蓮蓮的丈夫立即回應說:“在黑監獄,對我們施以酷刑,被打得遍體鱗傷,皮開肉綻,不要說‘尊重’,連起碼的人性也沒有啊!”
法官和警官沒有料想到這段視頻起了相反的效果,為了解圍,法官向警官遞話:“你們這段視頻是局部還是全部?”警官立即回答:“是局部。”這對話表達的意思十分明顯——“這只是局部啊,全部放出來就可能有你蓮蓮的違法內容了。” 哪知旁聽席上有一人不依不饒,喊話道:“那就把全部視頻放給我們看看吧!”法警立即趕過來,要把這個喊話的人逐出法庭。
辯論只開展了一個回合,就辯不下去了。法庭陷入了一片沉寂。審判長只好宣布辯論結束。他宣布雙方還可以作最后的陳述。被告方表示:沒有。蓮蓮站了起來,對今天的庭審,發表自己的看法:
“從今天整個庭審來看,區公安局對我的行政拘留,沒有任何的事實依據,他們之所以要拘留我,只是對我反黑監獄的上訪行動進行鎮壓,一直到今天的審判,還是在壓我。我要向法庭提一個問題——”她提高了嗓門,一字一板地喊道:
“是辦黑監獄的人犯法?
還是喊冤的人犯法?”
她的這一聲呼喊,讓法庭四座震驚,這是黑監獄囚徒的怒吼。及或最精明的律師,也不可能對這起審判作出這樣精辟的判斷,把庭審的實質,徹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法官們怔住了,
警官們怔住了,
旁聽席上的人在沉思;
……。
突然,一聲炸響,是審判長的法槌落案,他只簡單地說了兩個字——“休庭”。
庭雖休,辯論和議論卻熱烈展開,一片喧嘩,一片憤懣。
審判長脫下了法袍,一反剛才的嚴厲形象,和蓮蓮套近乎:“蓮蓮,還記得我嗎?你家拆遷的時候,我還幫過你說話哩!”
蓮蓮卻始終回想不起來,當年強拆她家房子時,曾有一位官員出來幫忙說好話。她問身邊的丈夫:“有過這樣的事嗎?”丈夫告訴她:“想起來了,有位法官曾找我談話,勸我早把協議簽了,不然,你大兒子要下崗,小兒子不能畢業,我也要住進對面的陶家嶺。”(注:陶家嶺是個地名,因這里設有公安局的看守所而聞名,陶家嶺成了監獄的代名詞)
蓮蓮聽了丈夫的敘述,想再找這位法官評說一番,卻見不到他的人影了。她卻聯想到一些往事:
強拆我家園的是他們;
阻擋我們上訪的是他們;
綁架我丈夫的是他們;
不許告黑監獄的是他們;
誣陷刑拘我的是他們;
今天審官司的還是他們;
“程序合法,證據充分,措施恰當……”
她曾接到過幾張這樣對她的處罰措詞。當然,他們在一起配合起來,“程序”在他們之間轉換,“證據”由他們相互提供,“措施”由他們相互呼應。這一切都是“依法辦理”“依法了結”。他們相互織成了一張法網,對老百姓是“疏而不漏”。
前些時,丈夫到街政府去訴冤,一位干部調侃地回答他:
“你總說我們這違法,那違法,可從來沒有人來抓我們;你總說你們這合法,那合法,可我們隨時都可以把你們抓起來。”
她想起一位和她同名字的古代女人秦香蓮的命運。當秦香蓮因告忘恩負義的丈夫陳世美而被打入大牢時,凄慘地大喊:“冤枉”。她在刑部大堂里喊道:
“是當今皇上的駙馬爺有罪?
還是民女秦香蓮喊冤有罪?”
怎么我今天在法庭上喊的話和秦香蓮一樣啊?
這個《審判者的被審判》的故事,因為“休庭”,還沒有一個了結。
欲知后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丑牛·東湖澤畔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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