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反復證明,這個社會如果沒有官媒和自媒體的監督,惡人會更加囂張跋扈,跳出籠子的權力會更加失控,社會公義會更加失序,在暗夜里無聲的哭泣的人會越來越多......
2021年7月20日早晨6點,唐山灤州市雷莊鎮,發生了一起強拆事件。
在沒有談妥賠償的情況下,灤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隊警察及輔警,雷莊鎮派出所警察及輔警一行70余人,在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大隊長和雷莊鎮派出所所長的帶領下,浩浩蕩蕩地來到村民韓國的承包地,要求韓國搬離,由此發生沖突。農婦屈曉玲在抗強拆的過程中,將特巡警大隊大隊長馮國忠砍致輕微傷,制造了后來引發全國關注的“農婦襲警案”。
在這起事件中,需要特別強調三個法律事實:
一,該起事件屬于典型的違法強拆,這是后來經法院審理判決認定過的。
二、征地的項目“G205綜合服務區”極有可能并未得到河北省政府的批復。
三、警方違反《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中“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的規定,以“維持秩序”的名義派出高達70余人參與其中。
可即便如此,農婦屈曉玲依然被控“襲警罪”坐在了審判席上,接受莊嚴的法律審判。
此外,屈曉玲的丈夫陳國,也因此被錯誤關押了164天。
寫到這里,真是要特別特別的感謝北京青年報,這起“農婦襲警案”于2023年5月9日在遷西縣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后,諸多內情被他們報道了出來。
其結果就是:強拆單位和警方被淹沒到了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迎來網友們鋪天蓋地的口誅筆伐。
在輿論的壓力之下,5月15日上午,唐山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連夜責成屬地公安對該案進行全面核查。
遺憾的是,調查結果至今未通報。
當然,進展也不是沒有。
5月25日,屈曉玲的丈夫韓國,收到了灤州市檢察院就錯誤誤羈押164天作出的刑事賠償決定。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71649.96元;精神損害撫慰金7000元;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不僅如此,屈曉玲在一審開庭時當庭控告“灤州市公安局時任副局長王曉國違反禁令,非法動用大量警察參與違法征地”的控告線索也被遷西縣法院移交給灤州市政法委。
記住,是移交給政法委,而不是移交給紀委。
事情發展到今天,有關單位已經被推到了一個兩難的局面。
一、屈曉玲如果構成“襲警罪”而獲刑,如何迎接全國網友的質疑?
要知道,凡事都是講因果的,如果沒有警察參與違法強拆的前因,又何來襲警罪的后果?
如果警察參與違法強拆不是“依法執行職務”,那“襲警罪”還成立嗎?
二、如果屈曉玲不構成“襲警罪”而無罪釋放,又該如何進行責任追究?政府公信力會不會再次面臨嚴峻考驗?
三、唐山市公安局的調查報告何時通報?
四、灤州市政法委對“灤州市公安局時任副局長王曉國公安違反禁令,非法動用大量警察參與違法征地”的控告什么時候出結論?
這四個問題,相當相當的考驗著有關部門的神經。
但無論如何,出來混早晚要還的,事情既然發生了,總是要給出個答案的。
要不然,如何面對億萬群眾的期待?對不對?
繼續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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