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財經報道,國務院發布《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應當投保存款保險,在銀行遭遇風險時將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據測算,這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超過50萬元的部分,將從存款銀行的清算財產中受償。
此條新聞引發網友和經濟學家的熱議。《貨幣戰爭》系列圖書作者宋鴻兵評論道,銀行為儲蓄買保險,向誰買是關鍵!如果是向商業保險公司買,那誰替它們擔保?如果是模仿美國存款保險公司FDIC,問題還是一樣。如果出現系統性風險,最后買單的只能是國家,也就是全民。這里面存在著潛在的道德風險,即保險公司豐年狂賺,災年仰賴國家,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儲戶承擔了費用和最終風險。以前有政府的隱性擔保,以后木有了,保險賠不起咋整?2008年金融危機,美國的存款保險機構FDIC只負責25萬以下的存款,倒閉的金融機構多達368家,最后還得靠納稅人救助FDIC。保險機構也要賺錢,但真碰上大危機,自己還需要國家拯救,存款人豈不多付一筆保險費用?
@莫談國事雇傭兵5475:然后民營銀行就可以合法詐騙了,高息攬儲,轉移資金,合法破產,全民買單。
@符者:看來是為日后耍流氓做準備。
@Kevin_Zxh:意思是銀行可以倒閉了
@大漠蒼狼無疆:一切都是為了開放金融市場做準備!沒有辦法!
(本文綜合自央視財經,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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