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力與生產關系是政治經濟學研究的最基本范疇,現將百度百科對生產力與生產關系解釋的幾個主要觀點摘要如下:
勞動者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產品生產創造過程中,形成的勞動互助、合作關系就是生產關系。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生產關系是生產力發展的形式,生產關系會反作用于生產力。這是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
生產關系在生產發展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性質和具體表現形式。就拿人類的生產關系來說,人類歷史上從總體上講,從低級到高級依次將經歷原始共產主義的、奴隸制的、封建制的、資本主義的和共產主義的5種生產關系,作為共產主義生產關系低級階段的社會主義生產關系是迄今為止人類歷史上最先進的生產關系,具有巨大的優越性,為生產力的發展開辟了廣闊前景。
一、當前農業生產存在的問題
應該承認當前我國農業生產力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高度,農田水利建設取得了史無前例的成就,大江大河得到治理,水庫、機井星羅棋布,多數旱地改造成了水澆地,山坡地建成了梯田,土地產出量極顯著地提高了。農業生產勞動已經從幾千年來牛耕耬播的傳統方式轉變為以機械化、電氣化、化學化為代表的現代化農業生產方式,生產力極大地提高了。目前我國農業生產方式是以土地公有制為基礎的家庭承包制,也就是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承包權、經營權流轉的格局 。
土地"三權分置"這是古今中外都沒有過的一種生產關系,這種生產關系是不是適應當前生產力的發展,經濟效益如何,其生產水平與國外農業相比,有沒有競爭力,有沒有發展前景。同時我們還要考慮到,這種生產關系,是否體現了公平正義,農民群眾是否贊成擁護。“三權分置”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踐問題,我們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以科學的態度對此開展討論。
在“三權分置”中,土地所有權是一個基礎 ,決定著上層建筑的性質。土地集體所有,就保留了農村社會主義性質,如果土地私有化了,那就是資本主義或小農生產方式。目前,我國實行的土地集體所有制。集體所有權主要體現在對土地收益的占有、規劃、管理和使用上。然而,現行做法是,村集體把土地發包給了村民,土地上的所有收入都歸于農戶,農戶無需上交村集體承包費。包產到戶前期,村集體對土地還有微調整的權力,后來農業部確定了“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政策,推行貴州湄潭“確員、確權、確股、確管,建產權交易平臺”的“四確一建”改革路徑,2013年又在全國推行承包地確權。這些政策的實施,使村集體連土地僅有的一點微調整的管理權、規劃權也基本喪失了。比如,村集體從政府爭取到一項農田建設項目,有大筆投資,而要想實施,也得與農民一戶一戶地協商,如果有一戶、幾戶村民對社會不滿,或與村干部有意見,就不同意將自家承包地列入農田建設項目范圍里,這個釘子戶就有可能把全村的好事攪黃了。因為,土地確權后,事實上賦予了農戶對土地的實際占有,離農村土地私有化只差一步。因此,目前村集體對土地所有權只是一種空置、虛置。
農民擁有了土地承包權,是否可以提高土地的產出率,他們能夠得到了實惠嗎?這種家庭生產模式是否可持續,在國際上有競爭力嗎?這是我們必須面對回答的問題。
我認為剛實行包產到戶的二三年期間,農民生產積極性確實是提高了,農業確實是增產了,農民一舉解決了吃飽飯的問題,這是應該承認的。但是農業生產是由多種因素構成的,比如水利化、機械化、化學化、市場競爭等各種因素,勞動者的積極性只是其中一個因素而已,不能把勞動者的積極性作用過分地夸大,農民再使勁,鍬翻地、牛耕田不可能比機耕田的效果好。農民老把式搖耬播種技術再好,也比不過機器播種的質量。我們應該有勇氣承認,包產到戶這種生產方式真是太落后了,一家分二三十畝土地,還分成五六塊,土地分的這樣支離破碎,史無前例,小塊地上怎么可能實現規模化生產?這種土地使用方式與農業生產現代化方向是背道而馳的,與當前生產力的發展根本不相符合,這種生產關系壓制了生產力的發展。導致的結果之一是,很多地方存在大量撂荒地,在偏遠山區約有40%的耕地撂荒了。撂荒地面積之大,是我國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現象。本來人多地少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怎么能容忍大量撂荒地出現呢?可我們各級政府對此卻束手無策,解決不了撂荒地問題,因為集體喪失了對承包地的有效管理權,管不了村民把土地撂荒。海關總署發布的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糧食累計進口13062萬噸,人均進口糧約200斤,這說明,我國農業在國際市場上是缺乏競爭力的,我國糧食生產已經難以保證自給自足地解決國人吃飯的問題。
這充分證明,包產到戶是一種落后的生產關系,急需變革。當然我們也不應該否認實行包產到戶改革對打破人民公社僵化體制所起的歷史作用。人民公社制度是黨和人民群眾在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在實踐中創造出來的制度,設想是好的,人民公社在歷史上發揮了極為重大的作用。但是,人民公社后期,有的干部越來越不按《人民公社六十條》的原則辦事,人民群眾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受到了嚴重的剝奪,官辦農業的弊端日漸顯現,所以才有了包產到戶的改革。本來黨中央對農村改革頂端設計,是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模式,這是寫進憲法里的。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遺憾的是,我們在具體工作中,把統的功能丟掉了,沒有實現了原定的雙層經營目標。
早在1980年,剛實現包產到戶責任制時,鄧小平就針對有人擔心實行包產到戶會影響集體經濟,他在與有關負責同志談話中指出,“我看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我們總的方向是發展集體經濟。……可以肯定,只要生產發展了,農村的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發展了,低水平的集體化就會發展到高水平的集體化,集體經濟不鞏固的也會鞏固起來。關鍵是發展生產力,要在這方面為集體化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 改革總設計師說得多么好呀,可是我們在后來的農村工作中,在“關鍵是發展生產力”方面著力不夠,偏離了“發展集體經濟是方向”的目標。本來隨著農業生產力的發展提高,我們應該逐步強化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使用,向高水平集體化方向轉變,而我們卻采取了承包地確權的措施,進一步固化強化農民對小片土地的占有使用,背離了原定的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上世紀九十年代在福建工作時也曾總結過,他說:“為什么鄉村集體經濟實力會出現弱化現象呢?我認為,主要是近幾年我們在指導思想上忽視了鄉村集體經濟實力的積累和發展工作。在有關脫貧致富的宏觀決策中,沒有把發展集體經濟實力擺到應有的位置。特別是一些農村在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時,沒有很好地理解統一經營和‘歸大堆’的區別,放松了‘統’這一方面,需要統的沒有統起來,不該分的卻分了,其結果是原有的‘大一統’變成了‘分光吃凈’,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在有些地方,合作化以來積累起來的集體經濟實力的絕大部分化為烏有,幸存下來的集體經濟實力也失去發展的基礎與動力。同時,政府部門缺乏強有力的行政引導和正確的政策導向。”
二、現時農村不同人群對包產到戶的態度意見
農民眼下對包產到戶經營體制滿意擁護嗎?我認為有百分之六七十的人是贊成擁護的。因為,農村中百分之七八十的人已經不搞農業了,他們進城打工,轉產就業了,有的已經在城市買房定居了。他們已經與農村沒啥關系了,但是,村里還有一份承包地,承包地流轉出去,還有一份財產性的收入,他們當然滿意這種“小土地出租者”的身份。但這部分人同時也意識到,這種承包土地的方式不利于農業生產的發展,不利于集體、國家的整體利益,因而,對集體行使土地所有權持反對的人數很少。
可留在村里的人就不滿意了,他們多是沒本事外出的人,有各種生活困難的人,他們種著按人口承包的那份地,無法維持生活,而且,他們的子女也多是沒本事的人,留在村里的多,子女長大了,也再分不到承包地了,就靠父母那份地,他們要想多種地,就只能向“小土地出租者”花錢租地,日子越過越艱難,所以改革開放三十多年,農村反而出現了數量巨大的赤貧人群,黨中央不得不動員全社會的資源力量來開展扶貧工作。農村出現赤貧人口,要靠上面來扶貧,主要是制度上的原因。如果,我們實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舉家離村外出的人不能繼續承包村里的土地,不能當收地租的“小地主”。特別是承包地一旦出現撂荒現象,村集體就要果斷收回,再承包給村里缺少土地的人去種。土地留給在村里的人耕種,留在村里的人生存環境條件就會得到一個根本的改變,他們就會過上富足的生活,即使喪失了勞動能力的五保戶,村集體有了資源,也有力量解決本村的五保戶扶養問題,何勞政府費心費力地開展扶貧工作。村集體應該有土地發包調配的微調權力。村集體應該手里留一點機動地,平時臨時發包出去種,如果有從外面回到村里的人,還想承包土地,就發包給他們去種。不要讓村民把承包地就是分給了自家資產的概念,它僅僅是一種對集體土地承包使用權利而已。
村干部多數不滿意“三權分置”制度,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有的人極力主張把村集體的財產分光吃勁 ,就連村民成立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政策規定,也不允許黨支部、村集體牽頭來搞。村干部實際上成了鄉鎮政府的聘用人員,工資也掙得是縣財政撥款,他們首先考慮的是要對鄉鎮政府負責,其次才會考慮村民的需求,為村民服務。村里沒有了集體經濟,沒有了公共事業,黨支部村委會就沒有了開展工作的依托和舞臺。
三、當下土地流轉中出現的問題
社會各階層人士都知道土地家庭生產經營的弊端,于是有人主張農民把承包地流轉給種田大戶和公司去經營,有的村民也有流轉地的要求,如今全國大約有百分之六十多村民的承包地已經流轉了。
流轉土地中存在什么問題呢?主要有三個問題:(一)土地流轉手續繁瑣,工作很不好做。流轉土地經營者要采取機械化作業,要求流轉地成片連在一起,便于耕種。他們簽訂流轉合同要與村民一家一戶去簽字,有的村民幾年不回家,找不到簽字的人。有的外出農戶,將土地轉讓給親朋好友無償使用,土地轉讓出去,轉讓費要給原承包戶,現在耕種土地的親友就不愿意配合流轉土地。有的村民已經將承包地當作家族墳地來使用了,根本不愿流轉。還有各色各樣的不愿承包地的釘子戶,他們中有人執意要把流轉土地的事攪黃。外來公司想流轉土地自己來干,完全無從下手,他們只能依靠當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來搞,拿出部分經費或利益給鄉政府和村委會,或直接給村委會工作人員,一旦有的農民不認同這種做法,流轉土地工作就會遇到麻煩。(二)農民對土地流轉費要價太高。各地凡是整塊流轉的水澆地,通常流轉費是以這塊地常年畝產量來計算的,畝產1000斤,就得按1000斤的糧折價定流轉費,這樣高的流轉費古今中外都沒有見過,這么高的地租,給經營者造成了嚴重的生產成本,他們在土地上的產出怎么可能參與國際競爭呢。一些不便采用機械化耕作的小塊地或者山坡旱地,沒有人愿意去流轉,只能成為撂荒地。(三)農業本來是一個弱勢產業,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又大,現實情況是,流轉土地經營者大多虧本。他們中有一部分人到農村流轉土地,是抱著套取政府支農款的目的去的,而且往往能夠得到當地政府各種支農資金和優惠政策,甚至貸款擔保,可他們一旦虧損跑路了,就給當地政府留下爛攤子去收拾。這種跑路現象比比皆是,已經司空見慣了。即使有的公司將整村土地流轉下來,經營的也不錯。土地流轉經營者與當地村民還是很容易產生矛盾的,經營者總想把原住民擠走,獨占村莊和土地。而被擠出村莊的村民成為了無業者,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的因素。
農業部官員張紅宇等人,在《農村經營管理》 雜志2017年第9期上發表的文章《我國普通農戶的未來方向——美國家庭農場考察情況與啟示》,鼓吹我國農業要走美國農場化道路,要通過土地確權,大力促進農民流轉土地,把土地流轉到像美國一樣的大大小小的農場主手中。按照張紅宇等人的設想,我國農村的將來應該是美式資本家農場和地主式的莊園經濟。這真是開錯了藥方,禍害無窮。
2018年9月21日,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時指出:“要把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治方向,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性質,發展新型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道路。”
把人民組織起來,共同奮斗,共同富裕,這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傳家法寶,而“土地三權分置”的生產方式卻把這個法寶丟掉了。反觀世界各地,在歐美等資本主義國家,都成立了全國性自上而下的農業協會組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農場主都加入了組織。日本韓國臺灣雖然維持小農經濟,但他們都自下而上成立了農協會組織,有專門的法律保護農協會和農民的利益,他們對農業生產采用的是計劃和市場相結合的管理模式。資本主義國家把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法寶學走了,而我們自己卻丟掉了。沒有組織、沒有計劃的農業生產方式,自然無法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
四、總結經驗,把握時機,實現農業第二次飛躍
總結以上分析,我認為“土地三權分置”不適合我國當前農業生產力的發展,急需改革。怎么改革呢?
1990年3月3日,鄧小平在與中央負責同志的談話中說:“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從長遠的觀點看,要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這是一個很大的前進,要長期堅持不變。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這是又一個很大的前進,當然這是很長的過程。”
如今,我國農業生產已經到了實現鄧小平提出的第二個飛躍的關鍵時期了。
怎樣實現第二個飛躍呢?習近平總書記在《擺脫貧困》一書中指明了發展方向,他說:“發展集體經濟實力是振興貧困地區農業的必由之路。鄉村集體經濟實力的發展與農業的振興是相互依存、榮衰與共的。”“加強集體經濟實力是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實現共同致富的重要保證。社會主義制度本身要求建立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經濟。而集體經濟是公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其他非公有制經濟成分只是社會主義經濟結構的必要補充,它不應該也不可能成為主體。” 2020年7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吉林省考察調研時更明確指出:“要鼓勵全國各地因地制宜發展合作社,探索更多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路子來。”
實現鄉村振興是黨領導幾億農民共同奮斗的偉大事業,農民群眾是主力軍。我們的領導干部要真正樹立群眾是真正英雄的觀念,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放手讓農民去干去闖。實踐出真知,實踐出真理。領導不要總以為自己比群眾高明,把自己閉門造車想出的套套讓群眾往里鉆。比如,在全國一刀切搞包產到戶,結果現在全國一百強先進村,都是堅持土地集體經營的村,這多么令人尷尬。有人執意要給流轉土地經營者爭取權利,提出讓他們拿流轉到手的承包地去市場上轉讓交易、去銀行抵押貸款。這種主張,被研究“三農”問題的專家李昌平批評為:個人去汽車租賃公司租賃了一輛汽車,再將租賃來的汽車到銀行去抵押貸款一樣的荒唐。你別說,還有真實的事例在。2016年,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兩次曝光云南福建等地,有人用欺騙手段,勾結鄉村干部,騙取農民的林權證,拿上農民的林權證去銀行抵押貸款,然后跑路。其中一個叫周志品的人只預付了5萬元,就與農民簽署了辦理20萬畝林權證的協議。一個省被騙走林權證的有幾百萬畝,一畝地林權證的價格通常只有3元錢。
2022年4月7日,有網站登出一篇文章,說云南巧家縣金塘灣村,村民與人簽訂了一份《荒山轉讓協議書》,從2008年轉讓到2078年,總計70年,350余畝土地連帶附著物總價9萬元,一次性付清,如果違約,則必須支付對方50倍違約金。神奇的是,在此之前國家便已做出了建設“白鶴灘水電站”的計劃,即便村民什么都不做,靜等國家移民局撥付土地補償款,這塊土地價值也在千萬元以上,但村民不知道“內部消息”,被人忽悠了。村民與土地流轉經營者的官司一打十幾年,1660萬元征地款下來了,誰都無法從政府領走,最近流轉土地經營者李某某向法院起訴村民,訴求是:要求金塘灣村民小組立刻賠償原告移民補償款1660余萬元,外加兩年多以來所產生的利息155萬余元。大概的意思就是這樣,在李某某這里,350余畝土地赫然已是他的囊中之物,所以這筆補償款沒有給他是不合理的,就連補償款給慢了都不行,這份訴狀告得理直氣壯。這份協議書是一名姓陸的女村干部與一名姓楊的公職人員與村民簽訂的,現在陸與楊某某是夫妻。簽訂協議雙方圍繞協議書真假是否公平合理在法院爭辯。我對此事不作評論,大家都會有一個是非曲直的判斷。
我要介紹本人親身見證過的一件事,我所工作過的一個鄉鎮,有一個村22戶人全遷走了,村子廢棄了,有一位村干部找到原有村民,簽訂了流轉土地協議書,每戶價格是200元至1000元,他用不到2萬元的價格就把全村一千多畝耕地30年使用權及后續權力流轉到手了,同時占有了近2萬畝荒山草坡,他找鎮政府確認流轉手續,被鎮政府以沒有開過村民大會的名義拒絕了,他向我展示與村民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書,向我訴苦。哎,農民群眾有時候真是好說話,很容易被人忽悠。我們政府的一些部門有人不是全心全意為農民服務,而是鉆空子,為資本勢力千方百計地去算計農民。
我覺得,要落實習總書記為首的黨中央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實現鄧小平提出農業第二次飛躍的設想,首先在于要壯大集體經濟,把土地所有權真正回歸到集體手里,明確村民對土地只有承包使用權,而不是占有權,從而實現土地規模化生產經營,采用農業現代化生產技術。
各級黨組織和政府要尊重大多數村民的意愿,充分尊重行政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采用各種靈活的生產經營體制。
如今種地方式和手段與過去不可同日而語,采用機械化作業,如果一個村一二千畝地種大田作物,只要幾個人來種就行了。集體把土地集中起來,通過村民大會表決,村里土地可以實行由集體雇工來經營;托管經營;可以與公司合作經營;也可以把土地整體發包給種田大戶或公司去種,受益按每家承包地份數、或者現有村民人口來分配。有個別村民還想自己干,也應該允許,只是在不損害他們的利益下,要把他們承包的土地調整到地塊邊角,不要影響大塊地機械化作業就行了。
各地基層黨組織和農民群眾已經探索創造出各種好的經驗,出現了可以學習效仿的先進典型。下面介紹兩例:
浙江省縉云縣壺口鎮好溪村有1600多口人,人均只有3分承包地,村里現有耕地只有300余畝。2012年,在村黨支部的主持下,通過全村黨員大會和村民大會,做出決議,開始有序流轉村民承包土地,截止2014年底,全村99.9%村民承包地流轉到了集體,由村集體統一經營。
好溪村起步是從建設美麗鄉村入手的。村集體將耕地收回集體經營后,村集體經濟開始起步,黨支部把建設新農村作為一項經營項目來搞,用建新村項目引來資金,美麗新村建成了,村民都住上了新樓房,人人滿意。村集體通過新村建設還掙了錢,壯大了村集體經濟。
全村原有住房多是平房,少數是簡易二層樓,房屋建的雜亂無章。村里道路基本是3米左右,前后間距狹窄,破爛不堪,已完全不符合老百姓的生活需求。建設新村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錢從哪里來?好溪村兩委充分用足了政府的政策。縉云縣政府規定,每戶住宅地面積不能超過85平米,但兒女成家可以分戶,理論上父子分戶后就可以得到170平米的共建住宅建筑面積。但村里早已不分住宅地了,因此,村民分不分戶也沒有了實際的意義。村黨支部書記鄭理堅向村民宣傳一種新的理念,村委會統一規劃新村建設,村民可以重新調換住宅地,建聯排新樓,新樓建到4層,村民的住宅面積不就等于擴大了幾倍嗎,父子分戶不就能多得到一倍的住宅地面積嗎?村民原有住宅地超標面積的,可以高價有償交回村委會。自家住宅地面積達不到85平米的,可以向村委會購買。這樣全村人建新房的積極性就調動了起來,賣住宅地和買住宅地的人都有了,村委會從中也賺了差價。村委會重新規劃了住宅樓,重新規劃整修了村里的道路。村委會把村里旮旯邊角閑散地整合起來,由工程隊墊支建起了一排商品樓,以成本價分配給相對經濟條件不是很富裕的村民,這樣保證每個村民都有新樓房住。新建了一個農貿市場,村集體每年可以收入130多萬元租金。村民建樓,村委會不指定建筑隊,由村民自行雇用,免得村民說閑話村干部從中吃了回扣。但村委會要對進村施工的工程隊審查資質,要求每個工程隊預交工程質量保證金50萬元,這樣村委會流動資金也有了。就這樣4年操作下來,在沒有政府和社會投資的情況下,舊村改造成美麗的村莊了,村民平房改建成樓房了,村里道路全部硬化了,道路兩旁栽花種樹,安上了路燈,全村亮化、美化了起來。村里的祠堂變身為全村文體活動中心。村民在祠堂里打乒乓球,舞臺上唱歌跳舞,在廣場上扭秧歌、跳廣場舞,甚至連民兵訓練活動也搞了起來,每年春節還主辦村級文藝聯歡演出,并主辦過全鎮乒乓球比賽。
好溪村2020年以來,還在進村路邊載種了四千多株芍藥,進村路成了為美麗花帶,美化了環境,吸引了游客。他們把即將坍塌的鄭氏祠堂進行了維修重建,祠堂建筑面積約1000多平方米,已經作為黨建村史館投入使用,同時亦是村里旅游接待、商務活動中心;新建了面積1000多平方米的村農貿市場;村里還改造了10000多平方米的停車場,在入村口建了一個標志性建筑。
2021年,村集體同省旅游休閑協會合作建成“瑯琊谷”旅游項目,開始運行,村委會國慶節期間收入近140萬元,好溪村正向集休閑觀光、娛樂游玩為一體的生態旅游特色村轉變。
好溪村不是采取黨支部領辦合作社的模式,內部不是采取股份制經營。而是黨支部以村集體的形式來主導改造新村,整體開發經營村莊的,不是按承包地作為股份來分配的,而是按照村里在冊現有人口分配的,村里的利益人人均沾。村委會與引進的合作企業采用的是股份制。
2011年村集體收入只有7萬元,通過10年的努力奮斗,2021年年底,村集體年收入超過350萬元。2020年,村里固定資產已經達到6000萬元。好溪村短短幾年發展成為美麗富裕的村,其主要經驗:一是村黨支部的堅強領導,團結帶領村民一心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設美麗富裕的新家園。該村黨支部書記鄭理堅今年51歲,他黨性強,精明能干。2016年11月,浙江縉云縣18位村干部在網上發出了致全國農村干部群眾的聯名倡議書, 強烈要求強化村集體所有權,呼喚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走全體村民共同富裕的道路。此舉被社會輿論稱為18勇士,牽頭人就是鄭理堅。二是,發揮村民自治的作用,村里的事情由村民自己來決定。
山東煙臺市是全國優質蘋果、櫻桃、梨等水果種植基地,農民種1畝蘋果,如果經營好的話,畝產可以達到5000斤,產值1萬元以上,這里屬于優質高產高收入農業產區。可是煙臺蘋果園多是集體化時期栽種的,蘋果樹只有30年的產果期,所以煙臺蘋果園老化退化十分嚴重,但個體村民無力更新果樹,建新果園,煙臺果樹產業陷于了瓶頸階段。中共煙臺市市委組織部急農民所急,從整頓村黨支部入手,推行黨支部領辦合作社,迅速打開全市農村工作局面。煙臺市有6441個行政村,2020年有2311個村建立了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占全市村莊總數的36%,合作社辦得紅紅火火,經濟效益極為顯著,新果園建設取得了改天換地的效果。
煙臺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成了全國鄉村振興的一面旗幟,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2021年全國各地約有5000人次前來煙臺參觀學習。煙臺經驗實際上是將土地集體所有權和村民承包經營權捆綁在一起,以村里土地等資源入股合作企業中,土地按照市場價格折算入股資金,以集體的身份保持住了一個股東地位角色,而且代表了土地出讓方,選擇合作伙伴時出于主動的地位。這就既保護了集體和村民的利益,使他們能參與分享產業創新帶來的豐厚利潤。同時又為資本、技術進農村打開了渠道,給公司企業留出了巨大的發展空間。詳見我寫的《煙臺經驗》一書。
俄烏戰爭讓我們猛醒警覺,世界糧食市場風云變幻,難以預料,一旦我們的飯碗子不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遇到大的自然災害,敵人對我們實行糧食制裁,麻煩就大了。
習總書記說:“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是關系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全局性、歷史性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總抓手。” 及時調整農業生產關系,適應促進農業生產力的提高,實現黨中央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是全黨全國人民的重要使命,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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