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們:
你們好!
你們編輯的《毛澤東年譜》功不可沒。《年譜》對幫助人們了解真實的毛澤東有很大的幫助。但也有不足之處。有兩個問題我要與你們商榷一下:
商榷一,在《年譜》第三卷,第284頁上,對李銳的注釋是:“李銳,當時任電力工業部部長助理兼水電建設總局局長。1958年8月任水利電力部副部長、毛澤東的通信秘書。”
這個注釋給人們的錯覺是: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就認為李銳一直是水利電力部的副部長、毛澤東的秘書。這就提高了李銳誣蔑、造謠、攻擊毛澤東的可信度,因為人們認為毛澤東的秘書說的是真的。李銳也就一直冒充毛澤東的秘書到處招搖撞騙。
實際上李銳只當了一年毛澤東的通信秘書,在這一年之內,他給毛澤東只寫過四封信。1959年8月,他在廬山會議上寫給毛主席的最后一封信說假話,欺騙毛主席和參加會議的同志。他的丑惡嘴臉暴露無遺后,他為了將功贖罪就誣蔑彭德懷和黃克誠搞軍事俱樂部,使廬山會議由糾正“左”變成了反右傾。
1959年8月,在廬山會議期間,毛主席就撤銷了李銳通信秘書的資格。李銳回到北京后,他單位上就撤銷他的一切職務,開除黨籍,下放勞動。1979年平反后,他就像“還鄉團”一樣窮兇極惡地攻擊毛澤東,要求把共產黨改成社會民主黨,把科學社會主義改成民主社會主義。
這些丑惡的事可以不寫。為了避免人們的誤會,在時間上應給以限制,可以這樣寫:“1958年8月至1959年8月任水利電力部副部長、毛澤東的通信秘書。”
商榷二,薄一波著《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下卷,第753頁上說:1958年“9月中旬,中央有關負責同志在江蘇、折江兩省召開了人民公社干部座談會,起草了一分以分配問題為中心的題為《關于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次修改稿)》的文件。文件規定:公社社員除吃飯不要錢外,所得的工資報酬一律存在公社,發給存折,不計利息;社員消費需要,由公社統一購買,統一分發或由社員憑存折到公社門市部選購。‘無論統一分發或自行選購均采取轉賬辦法,實行非現金結算,以便減少貨幣流通范圍和杜絕資本主義。’在將文件報送毛主席審察時,這位負責同志還建議毛主席于國慶前后宣布全國吃飯不要錢。文件草案雖然沒有被毛主席和黨中央采納,但已用安徽省委辦公廳的名義發給省內外一些單位,以致流傳很廣,影響已成。在一些地方,‘非現金結算’成為打白條,無償調撥農民財產的借口之一。”
這樣重大的問題,在《年譜》上一點沒有反應。你們是真不知道,還是有難言之隱?
這個問題充分說明1958年,有些中央領導人就刮“共產風”,毛澤東就堅決反對刮“共產風”,并否定了全國“吃飯不要錢”的建議。
我的看法是否妥當,只提供你們參考。
此致
敬禮!
四川師范大學 羅興廉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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