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先后處死謝步升、唐達仁、左祥云、黃克功、肖玉壁、劉青山、張子善七個貪官。
油畫(紅都槍聲)-謝步升被處決
謝步升是我黨反腐敗歷史上槍斃的第一個“貪官”
1932年5月9日下午3時,經(jīng)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判決,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謝步升在江西瑞金伏法。
謝步升利用職權貪污打土豪所得財物,偷蓋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偽造通行證私自販運物資到白區(qū)出售,謀取私利。他為了謀婦奪妻掠取錢財,秘密殺害干部和紅軍軍醫(yī)。事發(fā)后,查辦案件遇到一定阻力。
毛澤東很關注謝步升案,他力主嚴懲,并指示說:“腐敗不清除,蘇維埃旗幟就打不下去,共產黨就會失去威望和民心!與貪污腐化作斗爭,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
1932年5月9日,以梁柏臺為主審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二審開庭,經(jīng)審理,判決:“把謝步升處以槍決,在3點鐘的時間內執(zhí)行,并沒收謝步升個人的一切財產”。這是紅都瑞金打響的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懲治腐敗分子的第一槍。
左祥云是我黨歷史上對因貪污等腐敗問題而判處死刑執(zhí)行槍決的較高級別的干部
中央蘇區(qū)時期,為籌建中央政府大禮堂和修建紅軍烈士紀念塔、紅軍檢閱臺等紀念物,專門設立了“全蘇大會工程處”。工程于1933年8月動工。當年11月就有人舉報左祥云與總務廳事務股長管永才聯(lián)手貪污工程款。中央人民委員會即令中央工農檢察部、中央總務廳抓緊調查,結果發(fā)現(xiàn)左祥云在任職期間勾結反動分子,貪污公款246.7元。1934年2月13日,最高法院在中央大禮堂開庭公開審判左祥云及有關人員。審判歷時近五個小時。判決左祥云死刑,執(zhí)行槍決。同時,對其他有關人員做了相應判決。2月18日,對左祥云執(zhí)行了槍決。
被處以極刑的唐達仁是瑞金貪污腐敗窩案的主犯
1933年夏的一天,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工農檢察部收到一封匿名舉報。部長何叔衡先后派出兩個調查組進行調查,1933年12月28日,毛澤東同志主持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會議,聽取中央工農檢察部關于瑞金縣蘇維埃貪污案的匯報。會議決定,瑞金縣財政部長藍文勛撤職查辦,會計科長唐達仁交法庭處以極刑,并給予縣蘇維埃主席楊世珠以警告處分。
毛澤東與黃克功在一起(資料圖)
黃克功之死被譽為毛澤東“揮淚斬馬謖”
黃克功少年時代參加紅軍,跟隨毛澤東經(jīng)歷了井岡山的斗爭和二萬五千里長征,是“老井岡”中留下來不多的將領。
1937年10月,26歲的紅軍時旅長黃克功,對陜北公學一個女學生劉茜逼婚未遂開槍將她打死在延河邊。有人提出國難當頭,人才難得,可讓他戴罪殺敵。經(jīng)陜甘寧邊區(qū)高等法院審判,黃克功被處以死刑。黃克功給黨中央、中央軍委寫信,要求從輕處理,戴罪立功。時任中央軍委主席的毛澤東接信后給邊區(qū)法院院長雷經(jīng)天寫信,支持法院判決,并要求在公審大會上,當著群眾和黃克功的面公布這封信的內容。
全文是:
雷經(jīng)天同志:黃克功過去斗爭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為赦免,便無以教育一個普通人。因此,中央與軍委便不得不根據(jù)他的罪惡行為,根據(jù)黨和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正因為黃克功不同于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于自己的黨員和紅軍成員,不能不執(zhí)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厲的紀律。如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導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
黃克功對此心服口服。臨服刑前,當黃克功聽說中央已安排對他的家人進行安撫時,感動得霎時痛哭流涕。就這樣,一個勇冠三軍的紅軍將領被公審槍斃了。
身上戰(zhàn)爭傷疤90多處的肖玉壁被處決
身上戰(zhàn)爭傷疤90多處的肖玉壁被處決
1940年,是陜甘寧邊區(qū)經(jīng)濟最困難的年頭。上級安排老戰(zhàn)士肖玉壁到清澗縣張家畔稅務所當主任。肖玉壁打過多次仗,僅身上留下的傷疤就有90多處,可謂戰(zhàn)功赫赫。
上任后,肖玉壁以功臣自居。不久,就貪污受賄,同時利用職權,私自做生意,甚至把根據(jù)地奇缺的食油、面粉賣給國民黨破壞隊,影響極壞。案發(fā)后,邊區(qū)政府依法判處他死刑。他不服,向毛澤東求情。
毛澤東問:“肖玉壁貪污了多少錢?”林伯渠答:“3000元。他給您寫了一封信,要求看在他過去作戰(zhàn)有功的情分上,讓他上前線,戰(zhàn)死在戰(zhàn)場上。”毛澤東沒有看信,沉思了一陣,他想起了黃克功案件。毛澤東對林伯渠說:“你還記得我怎樣對待黃克功吧?”林伯渠說:“忘不了!”毛澤東接著說:“那么,這次和那次一樣,我完全擁護法院判決。”就這樣,貪污犯肖玉壁被依法執(zhí)行槍決。
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現(xiàn)場(資料圖)
劉青山、張子善事件震動了全國,教育了全黨
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在全國各條戰(zhàn)線開展一個精兵簡政、增產節(jié)約運動。隨著增產節(jié)約運動的深入發(fā)展,各地暴露和發(fā)現(xiàn)了大量的驚人的浪費、貪污現(xiàn)象和官僚主義問題。
同年11月,有人揭發(fā)出了天津地委書記、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劉青山,原天津專區(qū)專員、天津地委書記張子善的巨大貪污案。
這兩人居功自傲,貪圖享受,革命意志消沉,腐化墮落。他們揚言:“天下是老子打下來的,享受一點還不應當嗎?”兩人于1950年春至1951年 11月,假借經(jīng)營機關生產的名義,勾結私商進行非法經(jīng)營。他們利用職權,先后盜竊國家救災糧、治河專款、干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克扣民工糧、機場建筑款,騙取國家銀行貸款等,總計達170余億元(舊幣)。
1951年11月29日,華北局向毛澤東、黨中央報告了天津地委嚴重貪污浪費的情況。11月30日,毛澤東在為轉發(fā)這一報告的批語中指出:“……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qū)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的注意干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fā)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fā)現(xiàn)、揭露和懲處,并須當作一場大斗爭來處理。”
在公審大會召開之前,曾有高級干部考慮到劉、張兩人在戰(zhàn)爭年代有過功勞,向毛澤東說情。毛澤東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我建議你們重讀一下《資治通鑒》。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之不國。”
劉青山、張子善被處以死刑。槍聲一響,舉世震驚。老百姓說,這兩個人頭換來了中國官場上至少20年的廉政。(摘自《揚子晚報》)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xiāng)!」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wǎng)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wǎng)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