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群眾路線,概括來說就是指黨章中所講的“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黨的群眾路線寫入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黨的根本大法--《黨章》中,充分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體現了黨對群眾歷史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認識――“民為國之本,國依民而存”。
回顧建黨92年、執政64年的光輝歷程,中國共產黨先后共十次修訂黨的群眾路線在黨章中的表述,及時把黨的群眾路線的實踐創新、理論創新成果體現到黨章內,使黨章不斷充實、完善,從而使黨章在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方面更好地發揮根本性規范和指導作用。
“咋不劈死毛澤東”讓共產黨人自我反思
中國共產黨在初創時期,就明確認識到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要性,在許多文件里,都體現出了群眾觀點。二大通過的《關于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中指出,“黨的一切運動都必須深入到廣大的群眾里面去”,六大政治決議案中作出“黨的總路線是爭取群眾”的論斷。此時,黨的群眾路線更多的是在一系列的文章、報告中闡述和強調。
十年土地革命戰爭,為黨的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的發展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抗日戰爭時期,黨的群眾路線的基本內容開始不斷完善。
長征到達陜北后,建立了革命根據地。軍政人員大量增加,使人民的負擔逐年增加;陜甘寧邊區地廣人稀,溝壑縱橫,土地貧瘠,又遭特大旱災;加之國民黨加緊了對邊區的經濟封鎖。在這種情況下,有些老百姓對共產黨產生了一些不滿情緒。1941年6月3日,陜甘寧邊區政府召開縣長聯席會,討論征糧問題。天正下雨,會議室突然遭到雷擊,靠著柱子坐的延川縣代縣長李彩云被電擊死。事后,一個農民便說:雷公也不長眼睛,劈死個小縣長算啥?咋不劈死毛澤東?
這件事引起毛澤東對黨的群眾路線的反思。對群眾的不滿和怨言,他給予了充分的理解。他說,群眾不滿意,說明我們工作沒做好。1943年6月,他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于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決定中第一次較為系統完整地闡述了黨的群眾路線。
凡屬正確的領導,必須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就是說,將群眾的意見(分散的無系統的意見)集中起來(經過研究,化為集中的系統的意見),又到群眾中去作宣傳解釋,化為群眾的意見,使群眾堅持下去,見之于行動,并在群眾行動中考驗這些意見是否正確。然后再從群眾中集中起來,再到群眾中堅持下去。如此無限循環,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確、更生動、更豐富。
這段經典的論述成為黨的群眾路線形成完備的科學理論形態的重要標志。
一切為了群眾--七大黨章反映了群眾路線的基本精神
1945年4月23日,中同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延安舉行。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政治報告和《愚公移山》閉幕詞中著重講了群眾路線的內容,并將“和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取得最密切的聯系”列為黨的三大優良作風之一,強調群眾路線是共產黨區別于其他任何政黨的顯著標志之一。
5月14日-15日,劉少奇作《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報告首次對黨的群眾路線作了高度的理論概括,指出:“黨的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根本的政治路線,也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路線。”之后,他重點闡述了什么是黨的群眾路線問題,把毛澤東關于群眾路線的思想作了四個方面的系統概括:一切為了人民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點;一切向人民負責的觀點;相信群眾自己解放自己的觀點;向人民群眾學習的觀點。《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充分論述了群眾觀點的重要性、群眾觀點與群眾路線的關系,并第一次將群眾路線定位于黨的根本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
6月11日,大會通過新黨章。在新增的總綱中明確規定:
中國共產黨人必須具有全心全意為中國人民服務的精神,必須與工人群眾、農民群眾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廣泛的聯系。并經常注意鞏固與擴大這種聯系。每一個黨員都必須理解黨的利益與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對黨負責與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每一個黨員都必須用心傾聽人民群眾的呼聲和了解他們的需要,并幫助他們組織起來,為實現他們的需要而斗爭。每一個黨員都必須決心向人民群眾學習,同時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眾,啟發與提高人民群眾的覺悟。中國共產黨必須經常警戒自己脫離人民群眾的危險性,必須經常注意防止和清洗自己內部的尾巴主義、命令主義、關門主義、官僚主義與軍閥主義等脫離群眾的錯誤傾向。
在第一章“黨員”的第二條第三項中添加了“為人民群眾服務,鞏固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了解并及時反映人民群眾的需要,向人民群眾解釋黨的政策”。
黨的七大通過的新黨章,雖然沒有出現“群眾路線”的字眼,但卻集中反映了黨的群眾路線的基本精神,這是我們黨第一次在黨章中系統地闡述群眾路線問題,概括了建黨以來尤其是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和抗日戰爭時期關于群眾路線的理論和實踐,標志著我們黨思想路線和群眾路線的理論都成熟起來了。成熟的理論對于實踐的指導作用,在解放戰爭的凱歌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證和展現。
“從群眾中來,到群眾去”--八大黨章中首次出現“群眾路線”提法
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成為執政黨,這種身份的轉變,使黨面臨著完全不同于革命時期的新的考驗。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命令主義等現象,在新中國成立初期一度出現死灰復燃的苗頭。劉青山、張子善案件的出現給我黨敲響了警鐘。
1956年9月,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這是我黨取得執政地位后的第一次全國性的代表大會。大會總結了七大以來的歷史經驗,在討論一系列重要問題后,著重提出執政黨的建設問題,強調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反對個人崇拜,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和群眾的聯系。
9月16日,鄧小平作《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他根據毛澤東的論述,對黨的群眾路線理論作了進一步闡發,概括了群眾路線的內涵,反映了我們黨對這一理論認識的不斷深化。他分析了當時黨的狀況,指出,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以后,面臨著新的考驗,很容易沾染上官僚主義的習氣,有脫離實際、脫離群眾的危險;很容易滋長驕傲自滿的情緒,自以為了不起,看不起別人,看不起群眾,看不起黨外人士。因此著重說明了“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組織工作中的根本問題,是黨章中的根本問題,是需要在黨內反復進行教育的”。他說:黨的群眾路線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是從黨的性質宗旨上講,強調“每一個黨員必須養成為人民服務、向群眾負責、遇事同群眾商量和同群眾共甘苦的工作作風”;另一方面從做群眾工作方法出發,重申和強調了“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方法。
9月26日大會通過八大黨章。八大黨章根據執政后黨的狀況發生的變化,要求全黨繼續堅持群眾路線,并在七大黨章提出的“為人民服務”的基礎上,增添了采取“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中國共產黨的一切主張的實現,都要通過黨的組織和黨員在人民群眾中間的活動,都要通過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的自覺的努力。因此,必須不斷地發揚黨的工作中的群眾路線的傳統。黨的領導能否保持正確,決定于黨能否把群眾的經驗和意見,經過分析和概括,系統地集中起來,變為黨的主張,又經過黨在群眾中的宣傳和組織工作,變為群眾自己的主張和行動,并且在群眾的行動中對黨的主張加以檢驗、補充和修正。黨的領導的責任,就是要善于在這個“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無限反復的過程中,使黨和群眾的認識不斷地提高,使黨和人民的事業不斷地前進。因此,中國共產黨和它的黨員必須同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愛國人民建立廣泛的密切的聯系,并且經常注意擴大和鞏固這種聯系。每一個黨員都應當理解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都必須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遇事同群眾商量,傾聽群眾的意見,關心群眾的痛癢,盡力幫助群眾實現他們的要求。
黨的八大通過的黨章第一次出現了“群眾路線”的提法,并對黨的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進行了闡述,使黨的群眾路線的內涵更加明確完整。
“一切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正式寫入黨章
黨的八大后,我國先后經歷了反右斗爭擴大化、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十年動亂,我們黨的群眾路線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遭到了嚴重破壞。黨的九大、十大黨章在總綱中刪除了對群眾路線的表述,第十次全國黨代會修改黨章時,在總綱中只保留了黨的三大作風的表述:“要發揚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的作風……以保證黨的事業永遠沿著馬克思主義路線前進。”
“文革”后,鄧小平十分強調恢復和發揚黨的群眾路線和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和作風。1977年十一大黨章修改草案總綱中增寫了如下有關內容:
全黨必須保持和發揚群眾路線、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保持和發揚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的作風,保持和發揚謙虛謹慎、不驕不躁、艱苦奮斗的作風,防止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利用職權謀取任何特權,同資產階級思想和作風作堅決的斗爭。
在這里,群眾路線與實事求是并列而提,表明了黨把群眾路線與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有機地統一了起來。實事求是與群眾路線是一致的。只有群眾才是社會實踐的主題,只有深入群眾實踐才是最大的實事求是,只有集中群眾的智慧才能做到實事求是。
1978年,安徽小崗村18位農民以“托孤”的形式,在土地承包責任書上按下紅手印,率先實行“大包干”,邁出了我圍農村改革的第一步。隨后,我們黨把“大包干”的經驗經過分析和概括,在廣大農村開展了聯產承包責任制。這在改變中國農民命運的同時,也充分印證了黨章中關于“發揚群眾路線、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的要求。
經歷了黨的八大以來26年社會主義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放眼改革開放新時期,我們黨對群眾路線作為黨和國家事業的生命線的極端重要性,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
1982年9月6日,十二大通過新黨章。在講到黨的建設時指出: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領導群眾為實現共產主義理想而奮斗的全部過程中始終同群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系,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凌駕于群眾之上。黨堅持用共產主義思想教育群眾,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實現群眾路線,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這是我們黨首次在黨章中加寫“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
十四大黨章第一次完整反映黨的群眾路線
1987年十三大通過的黨章對群眾路線未作修改。1992年10月18日,十四大通過的黨章對黨的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作了適時的補充:
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系,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凌駕于群眾之上。黨在自己的工作中實行群眾路線,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
至此,黨的群眾路線第一次系統完整地反映在黨章中。
之后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等歷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對黨的群眾路線的描述沒有再作變動,只是根據新的情況進一步豐富和發展。如:十六大黨章加寫了“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黨執政后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十七大黨章加寫了“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持不懈地反對腐敗,加強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
黨在各個歷史時期取得的勝利,從根本上說,靠的都是堅持了黨的群眾路線。目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已經拉開帷幕,這是完成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兩個百年的任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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