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周叔蓮曾認為,吳敬璉最突出的特點是“這么兩個字:執著。他的執著在工作、學習、生活上都有明顯的表現。向科學進軍、搞市場經濟、學英語、學習西方市場經濟學、寫文章,他都是這樣”。正是通過對西方市場經濟學的“執著”學習后,吳敬璉以“具有現代經濟學知識”(實為具有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知識)的學者自居,從此拜倒在“邏輯的美歐模式”之下。只要一談中國的所謂市場化改革,他就言必稱“邏輯的美歐模式”。
吳敬璉認為,“自由市場經濟模式”即邏輯的美歐模式為“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所共有”。因此,不言而喻,中國要成為“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從而被美歐國家承認“市場經濟地位”,就必須以“邏輯的美歐模式”作為改革開放的目標,其他非“美歐模式”(包括中國模式)都必須統統加以否定。為此,他將“邏輯的美歐模式”中國化為“競爭性市場體制”。
基于西方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吳敬璉認為,市場取向的改革就是要建立一個“競爭性市場體制”。為此,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計劃經濟下的產權制度進行徹底的改造”,從而建立“新的產權制度”。令吳敬璉感到非常失望的是,在“中國改革過程中,新產權制度的建立并沒有像俄羅斯、東歐等國那樣,通過對原有的國有企業和集體農莊大規模的私有化而快速地實現,而是經歷了一個很長的過程逐步實現的”。顯然,在吳敬璉看來,將我國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大規模的私有化,是建立“競爭性市場體制”的一個重要內容。
吳敬璉說,“講到產權制度,涉及人口最多、影響最廣泛的莫過于土地產權”。在這方面“中國的農村改革是不徹底的。土地承包制是一種在不改變土地的集體所有的條件下采取的變通辦法。在這種土地制度下,農民所獲得的只是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而不是永久的而且有權自行處置的土地使用權”,而“延長農民的土地承包期也并不意味著恢復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既然農民并沒有獲得土地的永久使用權,所以對保護耕地和對土地進行投資缺乏熱情”。其言外之意十分清楚:土地承包制是沒有觸動集體所有制的不徹底的改革。中國農村要實現徹底的改革,必須實現“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即實行農村土地的私有化。不過,吳敬璉將農村承包制作了私有性質的解讀。他說,“從1980年到1982年末,中國農村普遍實行‘包產到戶’,人民公社制度隨之土崩瓦解。對于這種承包經濟的性質,雖然政府文件往往把它稱為‘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經濟’,但實際上,它乃是一種建立在從集體‘包’來的土地上的業主制企業(中國法律稱之為‘個人獨資企業’)”。他由此認為,就承包經濟的私有性質而言,“農村承包制改革對于打破國有制和準國有制經濟一統天下的舊有格局起了主力軍的作用”。
在吳敬璉看來,與集體經濟的改革不徹底相比,國有經濟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觸動了國有制。“當世紀之交包括數百萬計的縣鄉鎮政府所屬的鄉鎮企業改制成為私有企業,絕大部分國家控股的二級企業經過重組成為多元持股的公司在國內外股票市場上交易”,從而使“市場的力量大大增強”。直到21世紀初期,“全國中小型國有企業全面改制,其中絕大部分成為個人獨資或公司制企業”。而在大型國有企業中,非金融類企業“絕大多數國有二級企業已經改組為國家相對或絕對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金融類企業中,“四家主要的國有商業銀行已經在海外整體上市,為中國金融市場提供了必要的微觀基礎”。另外,“外商投資企業是一種新的經濟成分,它們的進入迅速改變了短缺的市場結構,帶來了更多的市場競爭和對舊體制的沖擊,也有利于打破國內市場分割,加速行政主導型的資源配置向市場主導型資源配置方式的轉變。因此,外商直接投資不僅帶給中國發展經濟所需要的資金、技術和管理,更重要的是通過強化市場競爭,促進了國內市場化的經濟體制的改革”。
總之,“不論是農村推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鄉鎮企業的興起,還是開放個體經濟、允許個體業主雇工和私營企業發展,以及開放國門允許外國投資企業的發展,都意味著,在國民經濟中逐步增添了新的非國有的經濟成分”。因此,“家庭承包經營制全面推行以后,中國農業產量連續多年增長”,而民營企業則成為“中國出人意料的發展的最基礎的推動力量”。中外合資企業和外國獨資企業也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另一支重要力量”。在吳敬璉看來,正是這些力量所形成的合力,使后30年的“中國經濟實現了高速增長”。
但是,吳敬璉認為,私有化國有經濟的改革任務還沒有完成,“許多競爭性產業還保持著國有大企業的行政壟斷,工商企業也多半是二級企業實現了上市,而一級企業(集團公司)絕大部分還保持著國有獨資狀態”。因此,“在經濟體制方面,進一步改革的核心問題,仍然是建立和健全競爭性的市場體系,使市場能夠在資源配置中充分發揮基礎性的作用”。而“從中國的現實情況看,對平等競爭市場的威脅主要來自兩個方面:第一,國有經濟對一些重要產業的壟斷。第二,政府對市場的過度干預。改革也要從這兩個方面著手進行”。
具體來說,吳敬璉認為,針對國有經濟的經濟性壟斷,必須“大力推進國有經濟布局調整,使國有資本從競爭性領域退出,在那些國有資本沒有退出的企業中”,也要“盡可能地引入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并且在這個基礎上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以解決“在國有獨資和絕對控股的企業中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這一老大難問題。接下來,可將“國有公司股權劃撥到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用以歸還國家對老職工的社會保障欠賬,‘做實’他們的個人賬戶”。或者按照原政府高官陳清泰的建議,“實行國有資產的資本化,并將現在滯留于一般產業的國有資本的30%或許50%劃轉到社會保障和其他公益性基金,使國有資產回歸到全民所有、全民分享的本性”。這與張維迎教授講的“最大的那些國有企業也已經上市,以后只剩下技術性、操作性的問題,即以多快的速度減持國有股”如出一轍。最后,即使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吳敬璉也要求國有經濟退出。因為,在吳敬璉看來,“在當今的世界上,可以說沒有一個國家不存在國有企業。只不過在大多數國家,國有企業之所以會存在,是因為它們能夠提供私人企業所不能或不愿提供的物品,即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這樣,國有企業就被完全排斥在“競爭性市場體制”之外,被擠壓在只能以“提供私人企業所不能或不愿提供的物品,即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的領域內。
在吳敬璉看來,完成上述的國有經濟改革,并不意味著他主張“取消所有的國有企業”。相反,他主張“對多種公有制形式(如各種形式的基金和基金會、各種形式的合作組織、社區所有制)的探索和開拓,不能局限于國家所有制和蘇式‘集體所有制’,更不能把國家所有制看作‘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社會主義必須追求的目標’”。因為,中國是否具有社會主義的性質,并不是由國家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決定的。如果吳敬璉的這一觀點也是正確的話,那么,蓋茨和巴菲特的慈善基金、索羅斯的開放社會基金等都是公有制的實現形式。這意味著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批判過的封建社會主義、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真正的”社會主義和資產階級的社會主義等都屬于吳敬璉“對社會主義作出更明確的定義”后的“社會主義”。我們能夠以欣賞的目光一睹吳敬璉在T型舞臺上脫下馬克思主義外衣的風采,也能諒解吳敬璉改換門庭而不能作出公開說明的心態。至此,吳敬璉說“中國要建立包容性的經濟體制”。“這種體制的主要特點是:保障私有財產(私有制)、創造公平競爭環境(保證個人創業積極性與法治)、鼓勵投資和科技創新”。否則,當“政府的管控和國有經濟的‘控制力’不斷加強時,國家資本主義的趨向就變得十分明顯”。吳敬璉望文生義地認為,“所謂國家資本主義,就是國家資本以政治權力為依托,與其他資本展開競爭,進而形成市場控制力的一套政治經濟體制”,而在“中國的歷史背景和缺乏民主法治的現實條件下,國家資本主義極有可能向權貴資本主義,即毛澤東定義的‘封建的、買辦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官僚資本主義轉化”。
至此,人們也終于看清了吳敬璉的“競爭性的市場體制”,這一“中國唯一可能的出路”的真實內涵,那就是:市場化取向的改革就是建立競爭性市場體制,而對平等競爭市場的最大威脅來自具有經濟性壟斷和行政性壟斷的國有經濟。因此,為構建競爭性市場體制,國有經濟必須“退出一般性競爭部門”,以騰出空間發展非公經濟。這實際上是通過“騰籠換鳥”的方式實現私有制主體與市場經濟的結合,從而將米塞斯和哈耶克的市場經濟唯資本主義論在中國變為現實。但是,如果市場經濟唯資本主義論的教條在中國果真變為現實,就一定能建立起有效率的“競爭性市場體制”嗎?我們的回答是否定的。
因為直到目前,中國國內市場上的最大壟斷者是美歐的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合資或獨資企業。我國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說:“隨著我國市場的進一步開放,跨國公司已經長驅直入,參與到包括種子研發、種植、加工、物流、銷售等農業產業鏈的各個環節,有的產業已完全被外資掌控。雖然我國兩大主糧——小麥和水稻目前產量還比較充裕,但是從大豆、玉米的形勢看,我國已從最大的大豆出口國轉變為最大的進口國,由玉米出口國轉變成為進口國。因此,民族種子產業的發展面臨嚴峻形勢”。另外,“在輕工、化工、醫藥、機械、電子等21個國民經濟最重要行業中,跨國公司子公司已占據國內1/3以上的市場份額,部分行業已經接近半壁江山,也就是在產業中擁有絕對控制權”。“外資的強大控制力在流通行業比例已高達80%以上;在手機行業、電腦行業、IA服務器行業、網絡設備行業、計算機處理器等行業,外資均在中國占絕對壟斷地位”。“汽車工業的外資控制度在95%以上;日用化工行業已接近整體被外資壟斷控制”。更為嚴峻的是,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憑借其在核心技術、品牌和全球生產與銷售網絡的壟斷地位,并借助其政府對國際經濟秩序的控制,將中國的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發展空間擠壓在全球產業鏈的低端。而只要我們完全放棄政府的作用,完全基于市場原則競爭,則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不是西方壟斷企業的競爭對手。顯而易見,無論是國企還是民企,它們所面對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和最大壟斷者是外資企業。新一輪改革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改變這種局面,而絕不是國有企業私有化。因為在目前的外企、國企和民企的格局下,“國退”以后,能“進”而主導的只會是外資企業,而一般不可能是民營企業。這樣說并不意味著我們會像美國那樣鼓吹“買本國貨”或以安全為名將外資企業拒之于國門之外(當然我們反對外資企業享受“超國民待遇”),而是強調市場取向改革的目的是要在中國造就一個擁有自己的核心技術、品牌和全球生產與銷售網絡的企業群,而絕不應該是僅僅為外資企業進入中國市場開啟方便之門和讓其起支配作用。
上述這些“不是用紫衣黑袍遮掩得了的”事實表明,即使采用吳敬璉的辦法,把中國的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私有化而建立起來的所謂“競爭性市場體制”,實際上也只能是一種“封建家族的、買辦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這也許是吳敬璉真正所向往的體制,他曾明確說過,“30年來的改革開放使得我們取得舉世矚目的成績,我們度過了短缺經濟,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我們個人也不再是計劃體制下的灰色人,而是跟國際社會近乎同步的文明的受益者。這一經驗只是中外文明交往的一個小小案例,卻也雄辯地說明開放成功的可能性,而敵意、緊張等等則敗壞了文明。事實上,洋務運動、北洋時代、國民政府主政的黃金十年……凡是中國快速發展的時期,都是開放的”。“我們富強后的目的是什么?我們繁榮起來的價值觀何在?我們服務于世界和人類文明的關鍵在哪里?遺憾的是,這些問題尚未得以解答,我們社會反而陷入一輪又一輪的弱者情緒里。我們對外尚未知人論世、平等相待,就再度想當然地以為他們有陰謀了”。這番話足以表明,吳敬璉“執著”地為西方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壟斷地位辯護和向反對西方跨國公司壟斷中國市場的人們揮舞“民粹主義和民族主義”大棒,認為“外商直接投資不僅帶給中國發展經濟所需要的資金、技術和管理,更重要的是通過強化市場競爭,促進了國內市場化的經濟體制的改革”,并“執著”地要拔掉有為政府和國有經濟這兩道門栓,為美歐跨國壟斷企業的長驅直入大開方便之門。
綜上所述,吳敬璉主張的是基于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的私有化,以及鞏固和發展西方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壟斷地位來構建的“競爭性市場體制”。吳敬璉并不主張建立以公有制為主體和健全與完善國家宏觀調控的現代自由“競爭性市場體制”。他的主張符合黨中央一再強調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嗎?他給出的這種“唯一可能的出路”,如果不屬于改旗易幟的邪路的話,又是什么呢?!
《馬克思主義文摘》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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