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2月9日訊(記者 秦勝南)今年“雙11”當天,主要電商企業全天共產生快遞物流訂單4.6億件。在北京圓通快遞公司工作的林中順(化名),雙十一前后至少每天送件200單,早上六點開工,晚上什么時間結束就沒點了。然而令他心煩的是,如此辛苦,卻已經兩個月沒拿到工資了。他告訴千龍網記者,此外,快遞行業存在的不合理罰款規定、沒有高溫和節假日補貼以及有些混亂的管理,也讓他和同行們對這個行業失去了信心。
林中順等三人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的申請書 千龍網記者 秦勝南 攝
7日,記者在海淀法院的門口見到了林中順等三名圓通快遞員工,他們剛剛從海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那里填交表格出來。林中順告訴記者,他們想到海淀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因為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怕轉移資金,回頭我們就真拿不到工資了”。
不過,當天林中順三人并沒有向法院提出申請,因為按照程序,他們必須走完勞動仲裁這一步。
兩個月沒有發工資,辭職結算竟被告知欠款兩萬六
林中順是福建人,今年五月來到北京,在圓通快遞找到了第一份工作,每個月基本工資3000元,每月要求派件3000個,超出的部分一個件加1元。起初的幾個月,工資都是按時正常發放,盡管每個月超出的送件數并沒有額外獎勵,但至少有3000元的工資到手。
但從今年9月25日至今,林中順所在的圓通派送站點就再沒有給他發過工資。和同事交流才得知,被拖欠工資的不僅他一人。
王志新(化名)是林中順的同事,今年3月到圓通從事快遞員工作,每天發件至少200件,但自從6月份他開始承包區域以來,就再沒有領過工資。
承包區域的時候,每個月給公司上交面單費、包裝費等,在收件時所收的快遞費用歸自己,但是基本工資公司則不再支付。由于王志新承包的區域淘寶店不多,收件少,一張面單公司收取王志新3元,加上包裝費,王志新開始入不敷出。承包區域兩個月后,王志新不再承包,改成正常上班,每月領取基本工資。
今年8月份,因為王志新一直沒有領到工資便向財務借支5000元,后又因為家中需要又借支了1000多元。從這之后,王志新再沒有從公司里領到薪水。王志新有些按捺不住了,他到公司要求結算這幾個月的工資。但是公司出具罰款單顯示,王志新被罰9000元,刨除應發工資,王志新還欠了公司3000元。
那么,錢都扣在哪兒了呢?
據了解,林中順他們所在的圓通公司站點規定,如果被客戶升級投訴將被罰幾百至幾千元不等。王志新告訴記者,在今年4月份的時候,因派送地址不詳細且把快遞送到了錯誤的地址延誤了派送時間,導致他被同一位顧客投訴兩次,最后以高于此物品的價格賠給這位顧客,算是解決了此事。
但是王志新還是被罰了,而且是要求公司結算工資的時候,才知道被罰。“當時,公司并未告訴我賠償顧客后還得罰款,也沒有告訴我罰款5000元。直到我要結算工資的時候,財務告訴我有兩次升級投訴,還有其他的一些差錯,但是我根本不知道另一次升級投訴的原委。”王志新說。
同樣,林中順也是在結算工資的時候被財務告知欠罰款26950元,而他本來只是想要回公司欠他的兩個月工資7000元。
“公司沒有錢”成為欠薪理由
公司為什么拖欠員工工資?在圓通工作近一年的胡建華(化名)是三個人中在這里工作時間最長的一個,但是現在他也打算辭職。他辭職的原因是從9月份以來,就沒有再領過工資。“每次去要工資,老板都說沒有錢,發不下來工資。”
胡建華告訴記者,“雙十一”的快遞派送直到前幾天才正式結束,這一段時間以來,他所在的站點每天派件都在1000件以上,“雙11”當天大約派件1.5萬件,按照圓通總公司一件給站點2.5元來粗略計算,“雙11”當天都有3萬多元的收入。
據了解,目前該站點共有員工20人左右,胡建華告訴記者,一些內勤人員也沒有領到工資,就連做飯的師傅工資也沒有照常發放。
林中順三人目前都已經離開了公司,討薪沒有成功,他們打算用法律維權。目前他們三人已經向海淀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申請書,被告知需要14~21個工作日才能得到回復。
快遞行業有待進一步規范
林中順告訴記者,他所在的站點每個月都要走3-5個人,大多是因為公司以各種理由拖欠工資,進而放棄討薪,很少有人采用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區域好的就能多掙錢,區域不好的就只能領基本工資,這也導致快遞員流動性大。林中順說,有的員工只做了28天就離職了,也沒有拿到一分錢。
不過,也有些快遞員能掙到一萬多元,林中順站點的一位與老板私交很好的老員工就承包了一個淘寶店家多的區域,平日里發收快遞都在400元左右,“雙11”輕松過萬。“承包區域就意味著除了上交給公司的,自負盈虧。如果淘寶或者企業客戶多,發一個件按照6元來算,一天發至少100件,刨除面單費3元,一天就是300元。”
林中順告訴記者,好的區域早被老員工占著,快件少的區域就只能新人做,每月完成工作量外,超出的件數公司有時候就不會算錢。“開始的時候我沒有懷疑過公司會在件數上沒有明白賬,因為我對圓通這個公司信任,但一連兩個月我發現我的工資就只有3300元,3000元基本工資,300元飯補,后來我也留心了每天的派送,至少都在120件以上,我基本沒有休息過,所以我開始懷疑公司電腦的派送件數記錄。”
在林中順提供給記者的公司考勤單上,記者看到這個行業的從業人員幾乎每個人一個月都沒有休息日,林中順8月份的考勤記錄上,沒有休息一天。
除了難有休息日,只有上班時間沒有下班時間也是部分站點存在的情況,王志新透露,公司規定早上6點上班,遲到現場交罰款50元。那下班的時間呢?記者問。“不知道還有下班時間一說,每天送件到晚上十來點,到公司想吃口熱飯,永遠都是土豆燉白菜。”王志新說。
記者了解到,快遞行業欠薪的情況不僅是這個站點特有的情況。今年8月26日,唯品會的20多名快遞員,來到唯品會華東運營總部門口集體討薪。天天快遞員劉師傅在去年年初也遭遇了公司欠薪,總公司承諾給他們發工資不下5次,但每次都以各種理由拖延,其中還包括”不承認他們曾是分公司的快遞員“的理由。
現在,他們三人都沒有工作,他們也在勸說其余沒有拿到工資的人用法律手段維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律師:勞動合同法不支持霸王條款
林中順也咨詢過一些律師,被告知不簽訂勞動合同本就違法,一些不合理的罰款也不符合法律規定。但是他們手里沒有任何證據,加了多少小時的班,超過工作量以外的派發件數有多少,他們都沒有記錄,如果勞動仲裁機構去取證,所有的電腦記錄都在老板手里,可以隨意更改,他們怎么給自己證明呢?林中順三人沉默了一會兒,沒有說話……
被客戶投訴就被罰款5000元,這種規定合法嗎?北京市中洲律師事務所楊紹平律師告訴記者,罰款5000元的規定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這屬于霸王條款。公司制定的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條例需得到員工認可,通過民主的程序制定。然而記者了解到,王志新等三人對罰款的條例并不是特別清楚,也沒有認同罰款數額。
另外,楊律師提醒大家,如果通過勞動仲裁討要薪水,一定要保留好加班等證據,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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